提案是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责的主要形式,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是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要政治任务。近年来,财政部一直是承办提案数量最多的部门,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共承办提案4030件。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新形势下,我部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创新办理方式,将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接受民主监督、改进工作作风、宣传财政工作的重要平台和促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重要手段,较好地完成了承办任务。2010年,我部收到提案1271件,截至目前已基本办结。下面简要介绍一下我部近年来提案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并结合我部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提几点建议,供参考。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办理责任
财政部党组历来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主要部领导对提案办理工作做出批示,分管部领导主持召开交办会,对提案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承办司局将提案办理工作作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接受委员监督、依法行政及科学理财的重要手段,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的重要渠道,将提案办理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求各承办司局强化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指定一名司局级领导负责协调督办,层层落实责任,做到任务到处室,责任到个人。
(二)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办理工作
一是建立承接转办制度。我部承办的提案数量多,办理难度大,准确、及时交办提案是做好办理工作的关键环节。为有效做好承接转办工作,使提案尽快进入办理阶段,我部建立了承接转办制度:要求各承办司局从职能延展性和工作前瞻性的角度出发主动承接办理任务,尽量减少转办;对确需转交其他司局办理的,要与相关司局沟通协商后,填写提案转办单,交办公厅统一转办;经多次协商仍无司局承接的,由办公厅按照职能分工等因素最终确定承办司局。承接转办制度的实施,缩短了提案转办时间,提高了承办效率。
二是完善沟通联系制度。为全面把握提案的内容、充分吸纳委员的意见建议、有效解决委员提出的问题,我部不断完善、创新与委员的沟通联系制度。我部主办的提案每件都与领衔委员进行沟通联系,填写提案沟通情况表;对于不需书面答复的提案,如果委员要求联系的也与委员进行沟通联系。各承办司局还充分利用出差的机会或调研、座谈等形式加强与委员的沟通联系,当面听取意见和建议,尽可能解答委员提出的问题。我部多位部领导及预算司、税政司、金融司、企业司等司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利用调研和座谈等形式,向委员当面汇报提案办理进展情况,解答委员提出的问题。2009年,我部廖晓军副部长带队专程赴天津,就邢元敏等53位委员提出的支持天津滨海新区发展的提案进行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当面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会后,邢元敏等53位委员联名致信,对我部所做工作表示感谢。
三是提高提案办理信息化水平。近年来我部建设了“财政部两会建议提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初步实现了提案批分、查询、统计、督办、转办等工作的网络化、信息化。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完善系统功能,建立委员资料信息库,及时更新委员相关信息,实现寄送地址打印功能,提高答复件寄送准确率;开发网上评比功能,从承办数量、办理质量、办理效率、与委员沟通情况、总结情况等多方面,实行网络化、自动化、公开化的网络自动打分评比,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效率和质量。
四是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及激励机制。针对我部承办提案数量多、任务重的实际情况,通过网络、电话等即时进行督办,通过书面通报等形式实行定期通报,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为进一步调动承办司局及广大承办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提案办理工作,我部正在研究建立财政部机关提案办理激励机制。
(三)突出办理重点,进一步提高办理实效
按照全国政协要求,我部每年都选择一些委员关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部内重点办理提案进行重点办理。对于重点提案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办理措施:一是制定具体办理方案报主管部领导,抄送办公厅备案;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切实做好事前、事中、事后与委员的沟通联系,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面对面听取委员意见,尽量邀请部领导参加;三是通过阶段性总结、全面总结等形式,及时向主管部领导汇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四是及时汇总各方意见,答复委员,跟踪落实情况。2009年我部将资源税改革作为重点办理提案,王军副部长在部机关主持召开座谈会,邀请部分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提案办公室及相关部委的同志、专家学者进行座谈,认真听取对资源税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共同研究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工作。
二、几点建议
(一)做好提案审查工作。做好提案审查工作是做好提案工作的关键环节,不仅能有效提高提案质量,还能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和实效。具体来说:一是严格并细化审查立案标准,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二是审查立案时对提案进行综合分析与整理,按业务性质进行归类合并,并研究提出重点办理提案,突出办理重点,提高办理实效。
(二)加快实现提案办理信息化。今年会议期间,全国政协实行了提案审查立案信息化处理,取得了一定成效。建议进一步完善信息化系统,加快推进提案处理的信息化、网络化,建立起委员与政协、政协内部及政协与各承办单位的网络平台,优化办理程序,提高提案办理效率。
(三)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工作透明度。近年来,社会舆论监督对促进各部门工作规范化及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建议全国政协在建设提案办理信息化平台的同时,建立固定的对外信息发布平台,提高提案办理工作的透明度。除涉密事项外,提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和各承办单位的答复意见要对外公开,委员提案内容也要全文对外公开,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