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创新政务服务机制打造规范高效平台
近几年来,我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积极创新政务服务机制,努力把县政务服务中心打造成一个“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2006年和2008年,我县连续被评为湖南省政务公开先进县,2008年还跻身全省政务公开示范县行列,全省行政效能建设现场会在我县召开;2009年县政务服务中心被评为湖南省文明窗口单位。在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中,我们突出了以下重点:
一、落实“三到位”,做到保障有力
早在2001年,我县就组建了政务服务中心。当时由于认识不深,机制不优,管理粗放,致使县直单位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窗口只“挂号”不“看病”,有关业务仍然回原单位办理。到2005年,政务中心运行步履维艰,几近关门。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我们认真进行了分析,主要是政务服务中心组织不落实,职责不明确,职能不配套。为从根本上扭转这种状况,我们2005年开始对政务服务中心进行重新审视,重新定位,重新规范,重点抓好组织落实,提供组织保障。
一是领导力量到位。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职能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在抓好全县政务公开的同时,重点抓好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建立了县委常委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书记、县长定期听取专题汇报,县长和主管副县长每月到中心现场办公1次。近5年,县委、政府先后15次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下发了12个关于政务公开的规范性文件。
二是机构职能到位。将政务服务中心确定为独立的正科级单位,核定人员编制16人,按照章程配置党团和行政组织。优化班子配置,从县政府办抽调一名副主任兼任中心主任,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和优化办主任兼任副主任。县委、政府授予中心审批权及收费权、行政监督权、人事管理权、票据管理权四项职权,并明确中心牵头组织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负责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综合考核,承办县政府门户网,管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从而将中心建设成了一个集监督、管理、协调、服务和考核于一体的政务服务综合平台。
三是经费预算到位。我县是国家扶持的重点贫困县,财政十分困难,但对于政务服务中心的经费,我们坚持优先安排、尽力保障。2006年,筹资1600万元新建了5000平方米的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中心的人员和办公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经费200余万元。引进了国内领先的行政审批系统、票据管理系统和银行执收系统等软件设备,窗口审批实现网络化、无纸化办公,为中心正常运转打下了扎实基础。
二、推行“三个一”,确保运行有序
几年来,我们注重强化政务服务中心在行政审批、非税管理中的把关和主导作用,初步摸索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
一是实行“以票管审”,确保项目进厅“一刀切”。所谓以票管审,就是将财政票据由过去单纯管理收入的功能延伸到管理项目及行政审批。原来县内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票据由县财政直接发放到各执收单位;2006年起,我们改为由财政与政务服务中心联动管理,在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局和执收代理银行配置了全省统一的非税软件,均直接与省财政厅的非税系统联网。对进入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实行项目与票据捆绑管理,窗口单位除确实需到农村和现场执法执收的事项以外,一律采用电脑票据,实行“窗口办事、集中开票、银行收费”,资金直接缴入财政非税专户。这一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了体外循环,个别单位想打擦边球、将进厅事项拿到厅外办理,也没有收费票据。从而确保了全县30家窗口单位的315个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全部进入中心办理并接受集中监管。
二是推进职能归并,确保便捷服务“一条龙”。我们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思路,推进职能归并改革,全县32个有行政许可职能的单位统一设立行政许可办,将单位的行政许可职能向行政许可办集中,行政许可办再成建制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确保了窗口单位人进事进权进,形成批管分离体制,避免了群众办事两头跑。
三是改革审批方式,确保集中办理“一站式”。在行政审批中,政务服务中心积极发挥牵头作用,推行了窗口授权审批、领导集中审批、单位审批、联合审批等多种审批方式。对身份证、房产证、婚姻登记、工商注册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实行即到即办,快办快结。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审批事项,由“中心”牵头组织,实行“一站式”服务、联合审批,形成了一套规范、高效的联审机制。建设项目审批涉及10多个部门,实行联合审批和统一收费后,群众非常满意。对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则开辟绿色通道,实行跟踪代办。根据电子政务发展趋势,我们正在搭建行政审批在线办理平台,提高审批效率。
近3年,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平台,我们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0项,取消37个项目的非必要前置条件,取消搭车收费项目18项,调整行政审批项目35项,行政许可项目由315项核减到269项。政务服务中心共办结各类事项50余万件,为150多个招商引资项目落实代办手续,期内办结率达100%,审批时限比法定时限提速40%以上。
三、畅通“三渠道”,突出监督有方
加强监督管理是保障政务服务中心规范运行的重要举措。为此,我们从三个方面加强对中心的全方位监管:
一是强化纪律约束,畅通政令促规范。政务服务中心是监督进厅单位政务服务行为的专职机构,我们明确中心的监督工作由县纪委负总责,县优化办和县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室成建制进驻中心,全面监督窗口单位的所有行政审批行为。近年来,我们处分了3名在项目进厅方面的违纪干部,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二是强化内部监督,整章建制促规范。中心制定了窗口管理制度20项,对工作人员的仪容仪表、行为举止、礼貌用语都作了详细规定;严格执行《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规范》,全体工作人员一律实行网络指纹考勤,严格纪律约束。对窗口人员出现的不良行为,实行“一告知二谈话三通报四辞退”的惩处机制,先后有3名窗口人员被辞退回原单位。经与人事部门协调,将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单列,经中心推荐为优岗的窗口人员,其优岗指标直接追加到单位,有效调动了窗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近年先后有9名窗口工作人员被提拔重用。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广纳民意促规范。中心开通投诉电话,设立了投诉意见箱,还聘请了40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政务服务监督员,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县政府投入50万元对政府门户网进行了改造升级,既将政府应公开的项目和信息及时在网上发布,又设立了政民互动平台,人民群众可通过“县长信箱”专栏向政府反馈意见建议。同时,我们将政务服务工作作为全县优化环境测评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都组织开展问卷调查、“百企走访”等活动,广泛征求对窗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进行通报;对测评结果排名末3位的单位负责人,实行诫免谈话,要求限时整改。
(据平江县政务公开办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