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e路阳光”:探路科技防腐
来源:南京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电子政务作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路径,针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这一腐败“易发地带”,坚持“阳光交易、网上运行、公开透明、科技防腐”理念,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监控行政权力运行为重点,在全国首建“e路阳光”全流程无纸化网上招投标平台,开辟了工程招投标领域科技防腐新途径。

  去年9月,中央纪委领导来宁调研,听取了“e路阳光”情况介绍并给予充分肯定。同年11月,国家预防腐败局领导专门听取这一招投标平台发挥源头防腐作用的汇报,予以高度评价。

  ——我市深度推进工程招投标市场源头防腐

  这是某个项目采用传统纸质方式开、评标现场情况。7家投标单位的纸质投标文件“堆积成山”,评委要花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对每份标书进行评审,极易产生差错和失误,也难以进行比较、分析,评标质量难以保证。                        曾志松摄

  昨天上午,我市某单位在网上挂出工程招标公告,建筑商张诚随即接到同行电话,请他去帮忙“捧场”——在投标中“陪标”。张诚当即拒绝:“这个高压线碰不得!你还是规规矩矩去投标吧。”

  让建筑公司老板们变“规矩”的,是市纪委、市住建委、市监察局联合开发的“e路阳光”建设工程网上远程招投标平台。

  该平台依托网络信息技术对招投标活动实施全过程、全主体、全天候监控,全流程电子化网上留痕,全方位规范化网上备案。

  “平台改变了传统工程招投标管理模式,将信息、通信和网络技术引入各监管环节,从源头上阻割腐败利益链,遏制‘明招暗定’、‘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龙翔告诉记者,这一具有智能化操作和监控评价功能的招投标管理系统的建立,净化了工程建设交易环境,规范了市场主体行为,有利于进一步打造公平公正、健康和谐的招投标市场运行体系。

  “e路阳光”运行一年多来,先后对市区307个标段、中标总价46.32亿元的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项目实施了网上招标投标,既增加了招标透明度,有利于社会监督,又防范了招投标中各种不规范行为,从源头遏制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

  固化“通用条款”,凸显“专用条款”——

  “量身定制”投标门槛行为被遏制

  【案例】 近些年,某区开发区与一建设工程公司多次合作,该公司以其信誉良好、质量过硬给开发区留下了深刻印象。今年4月,开发区要对园区一块场地进行平整,工程涉及金额4000多万元。领导暗示承办部门在制做招标文件时,按该公司条件“量身定制”一些投标“门槛”,以助其中标。

  然而,当承办部门进入“e路阳光”平台编制招标文件时,系统显示的国家规定的“通用条款”根本无法变动,适合各工程特点的“专用条款”的编写全部用“蓝色字体”特别显现,过去常用的“特别办法”已经失灵。“没想到‘e路阳光’连这个不引人注意的‘暗洞’都堵住了。要搞点猫腻实在是太难了。”承办人小张如此感慨。

  【解读】 招标条件过于“个性化”,导致一些建筑公司无形中被排斥在外,失去了参与竞争的机会,更为滋生腐败提供了空间。对此,“e路阳光”平台利用信息技术标准化的程序规范功能,强力遏制“量身定制”行为,消除不公平竞争因素。

  “通用条款”指的是国家制定的招标文件范本中,不得更改的部分。但在传统方式条件下,招标人很容易改动“通用条款”,监管部门也很难控制和发现,这给了招标人提供制作“陷阱”的空间,为“意中人”最终中标埋下伏笔。

  “e路阳光”平台将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九部委编制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编入专用标书制作模板工具,可供招投标人自动编辑和生成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各类相关文件,既统一了文件编制格式,又利于监管部门的备案审核。针对招标人需要根据工程特点编制的“专用条款”,“e路阳光”平台的使用工具将这部分内容集中在文件的相关位置,以不同颜色字体进行反映,便于监管部门和评委在审查和评审时,进行重点关注,让想投机取巧者“难以藏身”。

  “通过固化‘通用条款’,凸显‘专用条款’,最大限度消除了招标人利用编制招标文件等强势地位,人为设置招标门槛、‘量身定制’甚至操纵招标的现象。”市住建委主任周金良说,标准化模板的设置,打破了招投标人之间的利益链,防止随意设置有利于“意中人”的条款,逃避监管,排斥潜在投标人。

  各类文件监管备案、投标报名、资格审查、购买招标文件、制作和递交投标文件、保证金收退……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许多必不可少但较为繁琐的环节让招投标人十分头疼。在“e路阳光”平台里,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的引入,让这些程序与环节变得简单明了。

  “‘e路阳光’平台实现了招投标全程网上运行,而且各重要环节、节点均实现了短信反馈,双方无需见面即可办理。如今,每个招标项目有关人员往返监管部门及交易中心次数从10多趟减少到4趟之内,极大地方便了各方主体,明显提高了效率。”周金良说。

  多环节检验,“异地远程”评标——

  “人为干扰评标”将难以得逞

  【案例】 6月初,我市某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即将开标。参与投标的某建筑公司仍然用老办法,开始打听自己熟悉的专家评委,准备“公关”一下。然而,反复打听也没能达到目的,感到纳闷:“本市能参加的专业评委就这么多,都不参加评标,这个标如何评审?”

  待中标结果公示后,这家建筑公司才得知:这次评标全部是通过“e路阳光”平台抽取外地专家,通过异地远程评标完成的。这家公司老总连连感慨:评标专家与投标方互不知晓,评标自然公正客观。我们虽然没有中标,但是心里服气。

  【解读】 一家信誉良好、报价合理的施工队,在某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投标中,因为把某收费项目的省标准误写成市标准,造成1万多元的造价误差。评委以该投标文件属重大偏差将其判为“废标”。因为这个“废标”,招标人不得不选择报价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此需多付出近140万的政府投资。

  这就是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废标”现象。对此,“e路阳光”平台通过多环节“检验”,在标书制作、上传、评审等多环节对标书内容的完整性、符合性、正确性进行全面检测和校验,自动提醒投标文件中出现的工程量清单及法定不可竞争费中的所有偏差,既防止评委戴上“有色眼镜”,为保护“意中人”而“选择性废标”;又避免投标人因细小失误被废标,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记者在“e路阳光”平台里看到,系统对整个评标过程实行多点监控,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干扰。

  在招投标市场,由于本地专家数量不足和分布不均衡,评标过程出现专家评委“老面孔”多、部分专家评委成“常委”等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标和评委的独立与公正,更为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留下空间。

  在此背景下,由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相关部门领导出席、我市主办的华东地区跨区域远程评标工作研讨会3月底在宁召开。会议达成共识:由南京倡议首建、华东部分城市共同参与的工程建设领域跨区域远程评标系统,将于明年正式投入使用。这是“e路阳光”平台应用领域、防腐功能的又一次拓展。

  “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和平台,实行跨区域评标专家异地远程评标,扩大了评委的可选择范围,减少了交易双方与评委的接触机会,可最大限度地从地域和空间上避免评标中的‘熟人效应’!” 市监察局副局长杨平说,“e路阳光”评标专家库已经从本市的1400多人扩展到覆盖全省的3600多人;已通过“e路阳光”平台对远程异地评标先行“试水”,先后有45个标段采用异地远程评标,抽取外地评委140人次,各方反映良好。

  “保密”潜在投标人,“分析”投标相似度——

  “围标串标”难度系数整体倍增

  【案例】 今年5月,南京某学校在“e路阳光”平台挂出校区景观工程项目招标公告。7月,此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如期开标评标。在评标时,“e路阳光”平台“相似度分析”系统提出警告:投标文件“相似度”过高,存有“串标”嫌疑……

  市建设主管部门当即介入调查,很快就查实3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系一人所做,目前正深入核查是否存在“串标围标”事实。一经查实,将按南京市《关于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严重不良行为实行惩戒的办法》,给予相关单位6个月不得参与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处罚。

  【解读】 “围标串标”行为,一直是招投标活动的监管重点、难点。“e路阳光”平台依托信息技术“看得见”的痕迹记录功能,全过程、全主体、全天候监控招投标活动,增加“围标串标”难度,提高“串标围标”成本。

  让潜在投标人“隐身”,让欲搞“猫腻”的人找不到“合作者”,这是“e路阳光”遏制“串标围标”使出的第一招。

  过去,由于投标采取现场报名和纸质方式,投标人报名时相互见面,在一张报名单上登记,很容易相互联系,形成同盟。采用网上报名后,包括招投标各方主体和交易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内的所有人,在开标前都无法掌握潜在投标人的名单,串标围标的难度加大、不易实现。同时,投标过程“网上”展开、模板工具化制作投标文件并加密递交、无项目关联语音自动通知评委……这些措施的推出,实现了对开标前潜在投标人的保密,有效防止了投标人之间的相互联系与默契。

  加强关键节点的监控,及时发现“串标围标”可疑行为,这是“e路阳光”的另一“撒手锏”。

  “平台通过自动记录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电脑机器等相关特征码、投标文件相似度分析等手段,有效发现投标文件在编制、递交时而留下的‘围标串标’蛛丝马迹;围标成本过高,难度变大,中标利润不及围标成本,也将直接导致有些投标人放弃围标。”市住建委纪工委书记梅国强告诉记者,“e路阳光”运行以来,在市区307个标段中,发现投标人有减少的趋势,特别是标的额不大的工程,一般只有3—4家了。

  此外,他们还通过多家软件公司分功能共同开发、独立维护“e路阳光”的方式,有效防止单一软件企业开发系统有可能造成的招投标信息泄露问题,严防“围标串标”行为。

  利用数学分析模型对评委打分偏差进行分析,定期考核评标质量——

  评委“异常”履职将被督查

  【案例】 今年7月,评标工程专家孙先生受邀参加市某园林工程的评标。进入“e路阳光”平台,孙先生对没有“印象”的几家投标公司草草“浏览”就给出了评审意见,在个别投标文件上“停留”时间只有1分多钟,最少只有1分10秒。

  令孙评委没有想到的是,他这一“匆匆浏览”行为被“e路阳光”平台自动记录在案。他因“评标不够严谨细致”、“评审异常”等原因,被纳入建设主管部门对专家评委的年度考核中。

  “没想到‘e路阳光’这么厉害,对评标行为监控得如此仔细。”孙评委连称“后悔”。

  【解读】 专家评委掌握着投标人是否中标的“生杀予夺”大权,自然成了各利益方争抢的“香饽饽”。对此,“e路阳光”平台通过网络技术对专家评委进行量化考核,促进评标更趋客观、公正。

  记者在“e路阳光”平台看到,该系统连接“封闭评标区”门禁指纹识别设施,自动记录评委参加评标活动的次数、签到时间,并对评委迟到、早退等异常情况自动记录。同时可以按照评委考核办法,记录评委评标时的评标质量、工作态度、专业水平等综合情况,定期汇总统计后报送监管部门。如多次“异常”评标,相关部门将把该专家从评委库清除。

  如何监控评委的选择性“异常评分”?

  “e路阳光”平台根据评委打分的偏离情况,利用专门开发的数学分析模型对评委的打分偏差进行离散度分析,并形成结果,供监管部门考核评委时参考。

  “评标系统采用多种办法实施对评委的考核,可以说考核是全过程、全方位的,有效促使评委更加客观谨慎全面评审,能够促进评标质量的提升。”市住建委分管招投标工作的副巡视员毛鸽球说。

  全程“固化”办理痕迹,全天候监察“异常”——

  “电子监察”实时巡视“廉情”

  【案例】 7月21日早上,一封反映下关区一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存有“猫腻”的举报信被送到市纪委执法监察室。接到“迅速调查”的指令,该室工作人员当即通过特定密钥进入“e路阳光”后台,核查举报信所反映项目的办理情况。

  招标有无“刻意照顾”,评标是否“公平公正”,审批有无“超越红线”……逐个环节核查,逐个文件核实,逐个程序调查,不到1小时,该举报便有了初步结果,只待进一步实地核验、固定证据。

  “过去,往返相关单位调取证据,既麻烦费时,又易因‘风吹草动’影响调查;如今在‘e路阳光’上进行初核,既方便快捷,又‘波澜不惊’地进行,有利于调查展开。”执法监察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解读】 国有工程项目全部进入“e路阳光”平台运行,从项目登记到评标结果公示等全程12—14个环节的关键信息,全部“网上留痕”,有效保证了招投标过程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有效预防暗箱操作……这是“e路阳光”平台“行政监管”系统的“亮点”之一。

  通过该系统,建设、纪检、审计、税务等部门可直接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实时监督和后续监察、检查和调阅相关资料等。

  “‘电子监察’就像一双无形的眼睛,让有关部门可以直接查询所有真实、无法改动的资料。”市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张燕蕾说。

  在“e路阳光”的“信用平台”上,记者轻点鼠标,很轻松就查询到了2600家参与南京建设工程交易的施工、代理、监理等单位的基本信息、交易信息、信用信息等全部。

  “该平台将企业优良信息、违法违规行为对社会永久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有效解决了信息孤岛、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不真实的问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主任杨洋告诉记者。

  据统计,截至目前,“e路阳光”的“曝光台”先后曝光160条不良记录,其中因串标围标、弄虚作假、违法转分包、拖欠民工工资等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有20家,人员5名;受到通报批评的企业52家,人员61名。被曝光的企业和个人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将受限制。

  本报通讯员 吴德 岳飚 本报记者 许震宁

  采用“e路阳光”网上远程评标后的现场情况。网上远程评标,不仅大量纸质标书不复存在,而且评委可以不使用一张纸,将评标工作全部完成,极大提高了效率,同时还提高了评标的质量、准确性和科学性,更能够充分利用异地评委资源,提高评标的公正性。

  曾志松摄

  源头防腐需要“科技加阳光”

  根生

  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创建“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平台,使得我市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在工程建设领域真正显示出了威力:“量身定制”投标门槛行为被遏制,“人为干扰评标”难以得逞,“围标串标”难度系数整体倍增……这也启示我们,从源头上防腐败,特别需要“科技加阳光”。

  所谓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简而言之就是把权力行使过程动态公开,使其置于监督之下。大量事实早已表明,暗箱操作空间越大,各种腐败现象越容易滋生蔓延。权力行使过程越透明,腐败空间就越小。问题是,阳光运行机制,要能落到实处才行。“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平台,通过信息技术优化招投标流程,使得权力阳光运行有了规范性,有了操作性,有了彻底性,其成效也便最大化了。南京的实践证明,“科技加阳光”对于从源头上防止腐败,效果很好。

  近年来,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大案要案频发,其中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相当严重,严重威胁着工程建设质量,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从源头上防止招投标领域腐败,急需拿出更有效举措。“科技加阳光”就是个好举措,应当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