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在线办理及电子监察系统实施方案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衡阳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各县市区行政许可在线办理及电子监察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现将《衡阳市各县市区行政许可在线办理及电子监察系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切实做好本级相关工作,确保行政许可项目在线办理及电子监察工作顺利推进。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衡阳市各县市区行政许可在线办理及电子监察系统实施方案(2009年10月23日)
  为切实落实衡阳市委市政府提出的2009年底前实现各县市区行政许可在线办理及电子监察系统的工作要求,稳步提升各县市区行政许可在线办理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和推广应用水平,根据《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县市区重点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意见》(衡发(2009)7号)文件和2009年6月25日市政府第6次(13届13次)常务会议等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利用各县市区软、硬件、网络、信息资源和人才资源,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逐步构建适应信息化建设要求的“电子政府、阳光政府”,稳步提高各县市区政府机关办事效率、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按照国、省规定及我市要求,各县市区直部门要进行清理、梳理、优化所有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审批和服务类事项流程,建立网上审批大厅,按照“网站受理、内部处理、网站反馈和发布”的模式,实现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在线办理;建成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行政审批过程的全程跟踪和监察、督办,使衡阳市县市区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建设内容
  1.全面清理各县市区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服务类事项。对
  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市区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及服务类事项逐一清理,按照在线公示和表格下载、在线受理、在线办理和在线反馈等几个层次的在线办理程度,分别确定具体的项目,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简化前置手续、优化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创新运行机制。所有审批事项的管理全部进入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平台,任何部门不得绕过该系统平台设置审批业务。
  对保留的事项,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服务类三种类型进行分类,确定实现网上申办的项目、全部实现网上在线审批的项目、部分实现网上在线审批的项目等的范围,并确定网上申办和网上在线审批的流程。按照事项名称、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设定依据、审批条件、申请资料、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审批决定机关、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审批表格、年审或年检、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等十四个要素进行规范,各县市区范围内形成统一的标准和名录,并在本县市区在党政门户网站上公布。
  2.建设各县市区网上虚拟办事服务大厅、跨部门的内部审批工作平台。依托各县市区党政门户网站,建立各县市区的网上虚拟办事服务大厅,在形式体现上又可以是各县市区党政门户网的相对独立的网上虚拟办事服务大厅。对于公众和企业,可以通过该大厅,实现办事程序查询、政策法规咨询、资料表格下载、审批材料申报、办理结果反馈和违规投诉举报等六项主要功能。对于行政责任人,通过该大厅,实现在线答疑、实时受理、任务查询、材料预审、并联办理、统计分析、即时催办、信息发布等八项功能。对于监察部门,可以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平台,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日常行政行为和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开展现场监控、在线监督、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决策辅助等。
  以各县市区电子政务网络为基础, 完善安全基础设施,构建每个县市区的网上行政审批及电子监察平台、联接各办事大厅、各部门的审批网络体系和内部审批系统,并设立一个集中式的审批数据库。审批网络体系按各县市区的实际情况,一种情况是直接与互联网联接,各部门直接通过互联网及相关安全设施访问行政审批在线办理系统;另一种情况是根据要求与互联网隔离,内、外部数据交换只在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内部通过隔离网闸实现。预留短信、电子邮件接口,及移动电子办公支持,实现审批系统自动向审批工作人员分发短信、邮件,提醒告知审批事项信息、通知、预警信息等功能,具备条件的审批工作人员可以以手机等移动终端进行移动电子办公。审批系统可同时受理网上在线申报和办事大厅窗口录入申报。审批平台能够实现与办事窗口视频监控系统的有机结合、关联查询。
  实现各县市区的行政许可事项及行政审批事项可以在线办理,根据各县市区的实际情况,开展县市区及部分乡镇街道服务类事项在线办理。实现国家、省及本市要求的“百件实事网上办”的所有需求和功能,并将行政许可与电子监察系统与各县市区党政门户网“百件实事网上办”进行互相关联并整合。
  3.各县市区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行政审批行为(含服务类事项)进行全过程监督、监察、跟踪、投诉处理、绩效评估等功能。监察部门可对各部门许可服务事项,从事前的政务公开,到事中的预警纠错、实时监察、绩效评估、联审监督、专题监察,到事后的投诉举报、质量反馈等,实行全面全程的监督监察,并对超期办理和违规办理行为即时发放红黄牌。各审批部门相关机构或人员可以利用该系统对本部门的审批行为进行在线监管。建设电子监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