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公开推荐市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新机制,经市委批准,在全市范围公开推荐市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以下简称公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公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公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原则,积极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认真落实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选拔政治坚定、政绩突出、干净干事、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为我市继续解放思想,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建设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的新型工业化城市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公推是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的改革和完善,必须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党管干部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推荐与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公推职位
公推职位:市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三、公推人选的资格和条件
公开推荐的人选要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学历要求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
(二)职务要求
市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县(市、区)任正科级时间满3年的干部。
市属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公司和县(市、区)直企业任相当职务时间满3年的干部。
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的也可以列为推荐人选。
(三)年龄要求
45周岁以下。
计算任职时间、年龄和确定学历学位等有关情况,均以2008年9月30日为界。
四、公推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1、发布公告
公推职位和相关要求,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在《阳江日报》、阳江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
2、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以市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市属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公司为推荐单位,县(市、区)以党委为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要以党委(党组)名义,先进行推荐动员,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推荐人选要召开民主推荐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推荐。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一般为本单位的全体干部。如本单位人数超过一百人的,可由中层以上干部参加推荐。
3、确定推荐人选
各推荐单位要召开党委(党组)会,对民主推荐得票较高的若干人选进行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每个单位最多可推荐3名人选。填写好《阳江市公开推荐市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推荐人选的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5张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任现职文件的原件与复印件、获市级以上奖励(或立功)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报市公推办公室(地址:中共阳江市委组织部,联系人:黄世锦,联系电话:3307199)。
以上有关材料报送截止时间是2008年10月10日下午5:30。
4、确定面试人选
按照面试人选数与职位数10:1的比例,由市公推领导小组确定面试人选。
5、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组织,考评委成员由市分管领导、组织人事干部和公推职位的单位领导等7人组成,并由考评委成员打分。
6、确定考察对象
市委组织部根据面试成绩的高低排列,取面试成绩前3名定为考察对象。
7、组织考察
由市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程序:考察预告、被考察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干部档案、组织鉴定。考察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8、研究决定
市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任职建议人选,报市委研究决定。
9、任前公示
经市委研究决定的任职人选按有关规定公示7天。如职位人选未能通过公示,则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递补拟任职人选,并报市委研究决定。如确实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10、试用与任命
任职人选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五、时间安排
2008年10月10前,民主推荐;10月中旬,面试、组织考察;10月下旬,研究决定任职人选。
六、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
这次公推在市委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市公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抽调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较强的同志参加公推组织工作。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协助做好有关组织实施工作。
2、深入发动
要结合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教育引导干部积极参加公推,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
3、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积极协助,认真配合,确保公推工作的顺利进行。
4、加强监督
要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要求,进一步扩大民主,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附:《阳江市公开推荐市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