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交换体系总体框架探讨
来源:CIO时代 更新时间:2012-04-14

作者:章晓杭 马殿富
  1 引言

  信息技术和因特网技术的迅速发展为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带来了重大机遇与挑战。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是电子政务建设的核心,是政府行政管理的基础、政务科学决策的前提、改善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条件。为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工作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文件)指出“为了满足社会对政务信息资源的迫切需求,国家要组织编制政务信息资源建设专项规划,设计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4]34号文件)指出“依托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支持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是政府的四大职能,涵盖政府所有业务。政府跨部门的业务工作极其广泛,如宏观调控业务、财政综合管理业务、税收业务、进出口业务、涉农业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社会信用业务、社会保障业务、环境保护业务等主要业务,都需要实现部门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

  目前,许多政务部门在自身的电子政务应用中为解决本 地 区 信 息 共 享 问 题 , 已经进行了多种目 录体系和交换体系建设的实践 , 例如企业基础信息交换、企业征信、并联审批、城市应急指挥、社会保障等项目,这些都是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与政务协同的应用范例 。这些成功的应用实践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的建立积累了大量技术、工程和管理经验。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的建设在初期建设阶段,发展极不平衡,存在急待解决的主要问题:(1)各部门之间 相同数难相容:一方面由于相同的信息源多头采集、重复采集,造成数据命名、类型、格式差异;另一方面由于数据不能及时同更新 ,造成部门间的 数据技术协同机制,难于实现高效政务业务效率。(2)跨部门业务流程难协同:一方面,许多政务部门之间的业务信息还是通过传统的方式进行交换;另一方面,跨部门业务流程缺乏有效的信息技术协同机制,难于实现高效政务业务效率。(3)应用平台重复建设难互通:一方面,平台重复建设严重;另一方面,由于平台采用技术多样化,平台之间难于实现互通和互操作。 因此,通过建设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实现跨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是一项重要举措。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是支持跨政务部门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核心,是实现政务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的基础,是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提高监管与服务水平的重要技术措施,是电子政务建设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也是电子政务建设中一项基础性、战略性、持续性和长期性的工作。

  基于此,以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为目标,以当前最紧迫的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与协同需求为出发点,本文提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的总体框架。

  2 总体框架组成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总体框架由服务模式、技术架构、信息资源和管理机制四方面组成。服务模式支持跨政务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政务协同以及公共服不一致。技术架构是由支撑服务模式的技术体系、安全体系以及技术标准等组成;信息资源是跨部门交换的信息与数据以及指标体系;运行机制是支持目录 体 系 和 交 换 体 系 有 效 运 行 的 机 制 与 措 施 以 及 管 理 规 范 。因此,在总体框架中,服务模式是目标,技术架构是关键,信息资源是核心,运行机制是保障,它们构成了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的有机整体,如图 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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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服务模式

  政务部门为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了大量跨部门业务过程,如企业基础信息交换、食品药品监管业务、社会信用业务、社会保障业务、环境保护业务等,这些业务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完成,需要实现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由于服务领域不同或服务对象不同,这些业务表现出多种服务模式。根据不同的服务领域,可以产生基于城市的服务业务、基于农村的服务业务、基于社会信用的服务、基于教育领域的服务等等;根据不同的服务对象,可以产生为企业提供的服务、为社团提供的服务、为市民提供的服务、为政务部门决策提供的服务等。

  虽然跨部门的服务领域广泛,服务业务繁多,服务对象多样化,但是,从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角度看,可以分为四类服务模式:资源共享、政务协同、辅助决策和公共服务。

  资源共享服务模式是支持两个或多个部门之间共享政务信息资源的技术方式。通过确定单一信息源,实现其他部门共享使用,来解决政务信息资源一致性问题。

  政务协同服务模式是支持多个政务部门协同完成一个业务过程的技术方式。通过采用工作流等技术,将多个部门业务组成一个业务流程。各部门实现各自的业务,工作流 实 现 业 务 信 息 按 流 程 转 发 ,并持续启动相关业务过程,实现跨部门的业务协同。

  辅助决策服务模式是为领导和政务管理人员提供科学决策依据的技术方式,它通过对多渠道的信息进行采集、汇总、分析、归纳和综合等,获得可靠、科学的决策信息。

  公共服务服务模式是为政务人员或社会公众实现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技术方式,一般采用网站或门户等技术。

  资源共享、政务协同、辅助决策和公共服务四类服务模式的技术解决方案为跨部门电子政务应用提供了技术基础和实现平台。

  4 技术架构

  4.1 交换体系

  交换体系是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为支持跨部门、地域间、层级间信息共享以及政务协同而建设的信息服务体系。围绕各类应用主题,满足部门内信息的纵向汇聚和传递、部门间在线实时信息的横向交换、部门间业务协同等需求,为各级政务部门的业务协同、公共服务和辅助决策等提供信息交换和共享服务。

  4.1.1  技术框架

  交换体系按同级政务部门或特殊应用领域划分交换域。交换体系技术框架为交换域内或交换域间的跨部门信息共享和政务协同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各政务部门都 拥有一个前置交换环境 ,由交换平台 、交换资源库和公开资源库构成。交换平台承担信息交换工作。政务部门的内部业务环境仅与自己的前置交换环境交换信息资源。它将交换给其他部门的信息资源存储在交换资源库,将公开的信息资源存储在公开资源库。它也可以从交换资源库获得其他部门的交换信息资源。

  交换域内可以有交换中心环境,它由交换平台、共享主题库、基础信息库和辅助决策库构成。他与交换域内政务部门前置环境互通。跨交换域的交换中心环境之间可以互通。交换体系中有三种角色:信息资源的提供者、使用者和交换中心环境。政务部门前置交换环境既可以是信息资源的提供者,也可以是使用者。各政务部门的前置交换环境之间可以直接交换信息资源,实现点对点的信息交换与共享。前置交换环境访问交换中心环境的共享主题库或基础信息库获得共享信息资源。通过交换中心环境,前置交换环境之间可以实现可靠、可信的间接交换信息资源。在交换中心环境,根据多部门业务需求,建立并部署业务工作流程。业务流程承担跨部门信息资源消息的流转,启动相应部门业务服务,以实现跨部门的政务协同。

  4.1.2  信息交换模式

  信息交换模式主要有如下三种:分布交换模式:政务部门的前置交换环境在物理上分布。交换的信息资源或者存储在交换信息库或者存储在业务信息库。信息资源提供者和使用者通过交换平台提供的交换服务实现两者之间信息资源定向传送的信息交换。

  集中交换模式:政务部门的前置交换环境在物理上集中,或者政务部门信息资源集中存储管理。信息资源提供者或使用者通过交换平台提供的访问服务实现信息资源的交换与共享。该交换模式主要适用于对信息有安全需求 、信息使用者范围确定的政务部门间交换应用中。混合交换模式:政务部门的前置交换环境在物理上部分分布、部分集中。基础的、共享范围广的信息集中存储,部门专用信息或仅在有限部门的协同应用中使用的信息分布存储,并通过交换平台实现集中与分布相结合的信息交换模式。

  4.1.3  交换服务与公开服务

  交换服务是为特定业务交换信息资源而实现的一组操作集合,它可以部署在提供者的前置环境,或部署在交换中心环境。交换服务可以访问交换资源库、主题共享库或基础信息库。通过前置交换环境或交换中心环境的交换平台提供给使用者调用。

  交换服务能够被提供者部署与发布 ,被使用者发现、定位和集成。公开服务是采用 Web 技术或门户技术实现的交换公开信息资源方法,它可以是一组访问公开资源库操作的集合,或一组Web网页资源等 。公共服务使得使用者能够采用Web方式浏览公开政务信息资 源 。公开服务及其公开资源能够被提供者部署与发布,被使用者发现、定位和浏览。

  4.1.4  交换平台

  交换平台由系统基础平台、中间件运行平台和基础服务平台组成。系统基础平台由网络系统、操作系统、数据库等组成。中间件运行平台能够支持 Web Services 技术和面向消息中间件技术。它能够支持异构系统,具有跨平台特点,支持平台之间互通与互操作。

  4.1.5  服务模式实现技术

  在提供者前置环境部署访问服务,使用者采取轮询方式、订阅发布方式或调用方式等获取交换的信息资源,将交换的信息资源存放交换资源库。

  轮询方式是使用者定期或定时访问提供者服务; 订阅发布方式是使用者向提供者一次性订阅,提供者分批向使用者发布;调用方式是使用者业务系统通过其前置交换环境访问提供者前置环境,提供者前置环境再访问其业务系统,获得政务信息资源。

  通过轮询、订阅发布或调用方式,使用者根据业务需求,将提供者的信息资源交换到交换资源库,以实现跨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

  在多部门政务协同中,根据各自部门的需求,开发与部署交换服务。在交换中心环境部署采用工作流技术支持政务协同过程。

  通过各部门提供的决策服务,全面汇聚信息资源,并进行统计、分析、综合与融合,获得政务决策信息。政务部门人员通过内部网站,获取内部公开信息。公众通过政务部门提供的外部网站获得公开信息。

  4.2 目录体系

  目录体系是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为发布、发现和定位政务信息资源和各类交换服务目录而建设的信息服务体系,它是根据政务人员或社会公众的业务需求,按照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标准,对与相关的政务信息资源进行编目,生成公共信息资源目录或交换服务目录,为政务人员、社会公众或应用程序提供准确的政务信息资源的发现和定位服务。

  4.2.1  政务信息资源范围

  政务信息资源范围如下:政务部门为履行管理国家事务的职责根据法律法规采集、加工、使用的信息资源;政务部门在业务过程中产生和生成的信息资源。如会议文件、公文、档案、规划、方案等;由政务部门投资建设的信息资源以及由政务部门直接管理的信息资源。如各类数据库、文件库等。

  上述信息资源有的可以存储在公开资源库,有的存储成数据文件或Web网页形 式 。

  4.2.2  技术框架

  目录体系平台有两类目录库:(1)公共资源目录库: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信息,以便发现和定位信息资源的共享库;(2)交换服务目录库:提供交换服务地址等目录信息,以便发现和定位交换服务。

  政务部门根据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建立公共资源库。将信息资源编目生成公共资源目录,发布到交换域内的目录中心,用户(包括政务部门工作人员或公众)可以通过网站或其他应用程序检索相关的信息,这些应用程序通过调用目录体系提供的目录服务为用户提供所需信息。

  政务部门为实现信息资源交换建立交换资源库,并开发相应交换服务。将交换服务编目生成交换服务目录,发布在交换域内目录中心的交换服务目录库。使用者查询交换服务目录库,发现所需交换服务,并获得交换服务目录描述文档,将交换服务集成在使用者环境,以实现信息资

  源交换。如图 2 所示。

图 2 目录体系技术框架

  信息的提供者负责信息的编目、注册,保证编目信息的正确性。信息的管理者负责资源目录的建立和管理,并须保证目录信息的安全和维护。目录平台提供 API 或 Web 浏览器方式访问目录库,实现公共资源目录和交换服务目录的发布和发现以及交换服务地址和公共资源地址的定位。

  4.3 安全体系

  根据国家电子政务总体规划需要,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共享资源、面向应用、保障发展的要求,建设密码保障、网络信任、应急与灾备、网络保密技术检查等安全基础设施,为政务信息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提供信息安全服务。

  4.4 技术标准

  技术标准为信息资源一致性、技术平台的互连、互通、互操作提供技术基础。技术标准主要包括两类,一是与信息资源相关的共享指标、信息编码、信息分类等标准,另一类是与技术平台互连、互通、互操作有关并与应用接入平台有关的技术标准。

  信 息资源相关国家标准包括:各种信息的编码标准 、数据标准、元数据标准、各种分类标准等。

  技术平台相关国家标准包括:各种通信协议、业务格式标准、业务表示方法和业务流程等。

  5、结论

  本文给出的电子政务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总体框架,侧重讨论了服务模式、技术架构和信息资源。服务模式主要给出了支持资源共享、政务协同、辅助决策和公共服务等四种应用服务模式。技术架构给出了一种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技术实现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