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监督是关键。但在现实生活中,监督难、难监督、监督实效不佳一直是困扰反腐倡廉建设的一个难题。近年来,湖南省着眼于破解这一难题,增强监督实效,在把握监督对象、明确监督内容、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格局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监督对象上,紧盯各级党政正职,破解客体宽泛、重点不突出的难题。各级党政正职岗位重要、责任重大、群众关注,理所当然是监督的重点对象。为此,一应严把党政正职的选拔任用关。党政正职的特殊地位和作用要求在选拔党政正职时必须慎之又慎,努力选准用对。做到这一点,关键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湖南省委明确提出:地厅级党政正职的拟任人选在考察过程中,须按规定向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未报告的,视为廉洁自律情况不明。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目的就是要通过个人有关事项的申报,对拟任人选的政治素质和廉政情况进行更加全面的考察,前移监督关口,防止带病提拔和用人失误。二应科学合理地界定党政正职的权限。科学分解和有效制约党政正职的权力,是加强对党政正职监督的根本性措施。大量案例表明,党政正职权力过于集中,直接掌管人、财、物等具体事项,不仅不利于统揽全局,更不利于廉洁从政。为有效规范党政正职的用权行为,湖南省明确规定,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政(务)、工程项目建设等工作。三应加强党政正职述廉评议工作。通过述廉评议,有关部门可以更好地掌握党政正职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带头执行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通过述廉,党政正职也可以给自己一个清白、给人民群众一个明白。
在监督内容上,突出“三重一大”事项,破解全面出击、顾此失彼的难题。监督工作内容复杂、线长面广,必须有所侧重,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例看,一些领导干部主要是栽倒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安排使用等方面。因此,要增强监督实效,就要紧紧抓住腐败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来开展监督,避免全面出击、顾此失彼。为了突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湖南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探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在重大决策监督方面,重点抓好对决策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否存在以现场办公会、文件圈阅等形式代替集体决定和不执行、乱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问题等情况的监督;在重要干部任免监督方面,重点抓好对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及任前公示等环节执行规定情况的监督;在重大项目建设监督方面,重点抓好对项目立项依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是否按程序办事,是否存在利用职务影响违反规定插手工程项目等情况的监督;在大额资金使用监督方面,重点抓好对大额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等情况的监督。实践证明,抓住了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就抓住了监督内容的关键,就可以有效促进各项监督工作的开展。
在监督方式上,注重开拓创新,破解监督方法不多、手段落后的难题。破解监督难题,增强监督实效,既应当坚持运用过去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又必须不断探索新的方式方法。创新监督方式,一方面应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来加强监督。比如,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就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电子政务能够堵塞大量管理漏洞,电子监察能够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察,从而大大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再如,运用网络开展监督。湖南省桃江县开通“党风廉政舆情在线”,将全县村以上负责人共3000余名干部的姓名、照片、岗位职责及联系方式在网上公布,并开通网上举报和工作满意度投票,在监督干部、预防腐败方面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另一方面应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比如,湖南省近年来探索开展了万人民主评议政府机关及领导干部作风活动,让人民群众监督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有效促进了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的好转和形象的提升。
在监督格局上,发挥不同监督主体作用,破解资源分散、合力不强的难题。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大监督格局,是推进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湖南省建立了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省纪委牵头组织协调,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等19个机关和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积极探索建立“四个机制”:一是齐抓共管机制。强调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执法监督机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权力机关监督、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的作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二是资源共享机制。通过健全信息通报与交流、线索与案件移送、重要问题联合会诊协同监督等制度,实现各监督主体在信息、技术、手段、成果等方面的资源共享。三是快速反应机制。建立预警系统,及时发现领导干部队伍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相关对策,制定防范措施;完善电话举报、信访举报、网上举报,形成渠道畅通、反应快捷、覆盖面广的监督信息网络。四是上下联动机制。要求各市州和县市区参照省里做法,建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监督网络。
(作者为中共湖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