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2-04-14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工作的通知

(冀政办函[2004]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和《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2003-2007)〉的通知》(冀办发[2003]32号,以下简称《规划》)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
强电子政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着力解决好电子政务建设面临的问题。近年来,全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办公自动化、政务信息化、电子政务建设的文件精神,围绕国务院办公厅“三网一库”的总体框架,扎实推进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各项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一是政务网络建设初具规模。以省政府办公厅为龙头的全省办公业务资源网基本建成。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已经实现互联互通。多数联网单位已经建成办公业务网。
  二是政府公众信息网暨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使政府信息公开程度明显加大,网上办事、互动式服务初见成效。三是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不断深化,一批业务系统正在建设当中。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在电子政务建设工作中依然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化与电子政务概念混淆,致使认识不够一致;二是管理体制不顺,造成多头管理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三是建设标准不统一,网络难以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得不到充分共享;四是重建设轻应用,现有资源利用不充分,浪费较大。上述问题严重制约和阻碍我省电子政务工作的发展,必须认真加以解决。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分析形势,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学习培训,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要注意研究新情况,认真解决新问题,协调好各方面关系,强调以政务为中心,以电子为手段。要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促进电子政务全面协调发展。

  二、理顺电子政务管理体制。电子政务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信息化工作的重点,要求政府先行,带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涉及电子政务工作的机构和部门要在省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机构编制委员会确定的职能,明确分工,加强协调,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根据中办发[2002]17号文件关于“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具体工作由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和国务院办公厅一系列文件要求,各级政府办公室(厅)负责本级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建设规划、指导工作和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负责电子政务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本级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各设区市政府办公室(厅)都要从实际出发,健全电子政务工作机构,赋予明确职能,切实满足电子政务工作的需要。

  三、整合网络资源。《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党委办公厅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厅字[20003]1号)明确提出“党务内网是电子政务内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省《规划》要求“构建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把我省电子政务平台划分为公务内网、公务外网和信息交换系统三部分。我省公务内网主要由党务内网和政务内网两部分组成。各级政府办公室(厅)在牵头抓好公务外网建设并承担全省公务信息交换的同时,应继续抓好政务内网建设。政务内网应与党务内网实现互联互通,形成全省统一的公务内网平台。《规划》中提出的建设12个全省重点应用系统全部依托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进行建设。
  各地区、各部门凡内部网符合政务内网联接要求的,要尽快联接。不符合联接要求的,应采取相应措施,抓紧改造接入。要保证本单位领导和与办公业务应用系统相关的内部处(室)与政务内网的联接。

  附: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2004年度建设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