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打造“阳光村务工程”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 更新时间:2012-04-14

 

  安徽省黄山区把打造“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作为农村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抓手,以规范农村“三资”和重要事务民主决策、管理、监督、评议为重点,着力完善“阳光运行”机制。

  “制度理财”,规范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在坚持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和基本核算单位“五不变”的基础上,乡镇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与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同步推行“三资” 管理电算化、网络化,制定14项管理制度。目前,全区14个乡镇统一建成了“三资”网络监管系统、多媒体触摸屏查询系统和7个区级监管查询平台,实现了区、乡镇、村居三级农村财务数据的实时监控、全程监督、完全公开。汤口镇冈村不仅在村务公开栏每月向村民进行“流水账”式财务公开,同时还在政府网站专栏、电子公告屏上按时间顺序逐笔逐项真实原始地公开现金“流水”、银行日记账和村项目建设情况。

  “规范流程”,深入推进农村事务流程化管理。以便民惠民为目标,以规范村级事务决策和管理为重点,推进农村事务流程化管理,确定事务流程化管理的主要内容为5大类、20项。对民主选举、民主决策、“三资”管理和民主监督类内容,制作26个流程图,在村级办公场所上墙公示;对涉及救济、办证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村级重要事务8项、13个办事流程,印制折叠式流程图宣传手册10000多份发放到户,让群众知晓流程化管理的内容和各类事项的办理程序。明确村党组织书记为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第一责任人,乡镇纪委对事务流程化管理进行监督,促进村级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监督保障”,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代表村民行使监督权。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运行的过程、结果及财务支出状况进行全程监督。年底,由乡镇和村共同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测评结果满意度达不到应到会人数80%的,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不信任票达到应到会人数一半的,要求主动辞职或职务自行中止。为保证监督的公平公正,制度还明确村“两委”干部及亲属不能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胡晓敏 邢龙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