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推进阳光操作 打造廉洁工程
来源:济南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阳光操作打造廉洁工程的意见》(济纪发〔2010〕16号),有效防止工程建设领域发生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问题,近日,市纪委、市监察局从强化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入手,督促全市具有工程建设审批、监督、管理职能的市直有关部门,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将工程建设立项、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审批、规划管理、房屋拆迁、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施工实施与项目管理、工程质量安全、资金管理使用十项内容,以及反映单位职能、办事程序、运作过程和实施结果等应公开的内容,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新闻媒体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全面对外公开。公开的场所要相对固定,并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分阶段公开,涉及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随时公开,切实将工程建设领域权力运行置于公开监督之下,以公开促公平,以透明保廉洁,从源头上防治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