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电子政务发展规划(2010~2015年)
来源:商丘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2-04-14

 
商政〔2010〕51号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电子政务发展规划

(2010~201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商丘市电子政务发展规划(2010~2015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商丘市电子政务发展规划
(2010~2015年)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豫政〔2009〕4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子政务发展规划(2009~2012年)的通知》(豫政〔2009〕39号)精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推动电子政务在我市科学有序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电子政务建设面临的形势

  (一)电子政务建设是信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信息化已成为促进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也将电子政务建设作为新时期信息化工作的重点。政府工作要适应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就必须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规范和创新政府工作流程,构建网络化、扁平化的政府组织管理模式,为社会提供高级、便捷服务。 

  (二)电子政务建设是加快我市发展的客观要求。

  我市是农业资源、煤炭资源和劳动力资源大市,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问题日益凸显。加快信息化发展,推行电子政务,以电子政务优化资源配置,统筹协调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等问题,既是我市实施工业强市战略,促进经济发展转型,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需要,也是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商丘的重要举措。

  (三)电子政务建设是打造服务型政府的迫切需要。

  电子政务是现代政府管理理念与信息技术相融合的产物,是政府管理与服务创新的重要手段。通过电子政务建设能较快提升政府综合管理水平,提高执政能力,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政务公开,实现政府职能由“管理主导型”向“服务主导型”的转变。

  二、电子政务的基本情况

  (一)电子政务发展现状。

  1.基础网络建设初具规模。我市已完成光缆到行政村、电缆到自然村、无线通信网络全覆盖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了以光缆传输为主的大容量、高速率的数字传输网络;建成了完善的数据网、城域网等大型网络接入平台,能够实现数据专网、互联网多种形式的组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为电子政务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2.电子政务建设初见成效。电子政务平台已成为政府信息发布、管理、服务、沟通的重要工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近60个市直单位建立了网站,开通了政务公开、公示公告、公众互动、便民查询、网上办事等栏目,增强了政务工作的透明度,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效能。

  3.电子政务在相关领域应用成效明显。我市监察局、财政局、公安局、工商局等市直单位建立了专业应用系统。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的开通,对提高我市行政效能、改善投资环境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商丘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已成为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农民获取信息和丰富农村文化生活的重要平台;金盾、金税、金水等12“金”工程成功应用,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电子政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纵强横弱。市直有关单位建立了各自的信息化应用系统,大多实现了纵向连接,但部门与部门之间没有横向连接、数据库没有建立、资源没有共享,办公自动化应用系统亟待完善。

  2.电子政务建设资金投入匮乏。投入电子政务建设的项目少,资金缺乏,使用分散。电子政务建设项目未能按照有关规定立项审批,重复投资、分散建设现象仍然存在。

  3.电子政务安全有待加强。部分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网络安全意识淡薄,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和密码认证技术缺乏深刻认识,网络安全机构不健全、岗位职责不明晰,信息安全监管力度不够。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统一网络平台为支撑,以建设“数字商丘”为核心,以开发信息化应用技术为基础,以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重点,以电子政务带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以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技术升级,增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众服务能力,打造服务型政府,全面推动商丘经济建设,为实现我市跨越式发展战略目标服务。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坚持电子政务整体推进方针,统一规划,构建功能完善、结构明晰的电子政务基本框架。合理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多元化业务应用,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无序建设。

  2.统筹建设、分步实施。合理利用现有电子政务资源,优先建设面向社会服务、提高机关效能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抓好关联度高的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处理好整合与新建、公开与安全的关系,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确保电子政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3.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电子政务建设必须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按照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要求,把资源整合作为提高应用水平的关键,加强物理整合、逻辑整合、流程整合和应用整合,互联互通、共享信息,构建“一体化”电子政务体系。
  4.需求主导、强化应用。电子政务建设必须紧密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体制创新,结合人民群众的需求,突出重点,强化应用,稳步推进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业务系统,加快支撑平台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5.控制风险、保障安全。大力推进国家电子政务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综合平衡安全成本和风险,把强化技术手段、日常工作管理与健全管理体制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我市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建成市、县、乡三级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实现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门户网站对外公开、网上协同办公和公共信息服务,市、县、乡三级政府全部接入政务信息网,实现行政许可在线办理;建设电子政务数据中心,建立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和宏观经济数据库;构建各种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实现“三网融合”(互联网、广电网、通信网)和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加强网络安全系统建设。

  四、主要任务

  (一)整合电子政务系统,创新信息化建设模式。

  在通信运营商现有网络基础上建成统一的市、县、乡三级电子政务网络,启动电子政务骨干网的优化工程,为电子政务系统提供支撑平台。整合电子政务内网网络资源,市委办公室牵头建设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6大业务网络,实现互联互通,满足内部办公和管理决策的需要;抓紧建设市直各单位业务网络,完成部门间的互联互通,从而实现网上协同办公、无纸化办公等办公自动化应用。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整合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和其他已有外网资源,为各类业务系统应用提供网络支持,尽快形成集中统一的政府综合门户网站群,使其具备对外宣传、政务公开、在线办事和公众互动等功能,满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需要。电子政务建设重点选择以租代建模式,减少一次性投资,降低风险,遏制重复投资。同时政府积极引导,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多样化和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建设模式。

  (二)构建2个支撑体系,保障信息共享与安全。

  1.信息交换共享体系。整合信息资源,建设市电子政务内、外网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建立信息资源目录与交换服务体系,制定信息资源基础编码、目录和交换体系的相关标准;制定信息资源管理办法,强化信息资源规范管理;建立信息采集和发布的相关制度,实现信息资源的集约化采集、规范化登记、制度化更新,支持各部门的业务应用与协同。

  2.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整合构建安全支撑平台,完善信息网络、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和管理措施,加强信息安全内容管理和对抗能力建设。建立以密码技术为基础,以身份认证、授权管理、责任认定为主要内容的网络信任体系,推进以涉密、敏感信息加密保护、电子认证、电子政务密钥管理基础设施和电子政务密码应用支撑平台等为主要内容的密码保障体系建设。建设网络侦控、密钥管理和信息安全测评系统,创新信息安全技术和产品,为全市电子政务系统提供统一的入侵防御、漏洞扫描、病毒防护、内容过滤等信息安全服务,提高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网络失窃密事件的防范能力。

  (三)引入先进技术,推进三网融合。

  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从业务、网络和终端等层面推进“三网融合”,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宽带接入,逐步进行“物联网”技术的试点工作,适时考虑“云计算”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为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服务。

  (四)做好四个数据库建设,实现资源共享。

  1.人口基础信息库。以公安户籍信息为基础,逐步融合组织人事、人口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统计等部门的相关信息,建设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的全市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对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为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2.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以工商、国税、地税、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业务数据为基础,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唯一标识的法人单位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对法人单位基础信息的标准化管理和应用,促进法人信用系统建设,为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服务。

  3.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以航空遥感影像、卫星遥感影像、数字线划图、数字高程模型、数字正射影像图等为主要内容,统一底图和比例尺,建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加快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城乡规划、土地、环保、农林水气、文物保护、地质勘察等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形成全市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基础信息数据库,满足政府管理和服务的需要。

  4.宏观经济数据库。建设和完善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经济形势预测分析、重点建设项目、统计信息、专项普查、物价监测、招投标管理、科技信息、国有资产管理、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及运行态势等基础数据库,为政府和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五、建设重点

  (一)电子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

  依据《行政许可法》,梳理、精简、优化行政审批业务流程,建设行政审批业务系统,构建网络化公共服务体系,实现网上审批,为企业和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扩大电子审批应用范围,逐步延伸到县(市、区)和乡(镇),从整体上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推进行政审批的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对全市各级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全程动态监控,保障网上审批公正合理。

  (二)社会应急联动和指挥系统。

  建立市政府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应急联动,应急联动和指挥系统纵向连接各县(市、区)、乡(镇)、村和重点单位,横向连接公安、气象、水利、安监、卫生、民政、教育、交通、电力、通信、教育等相关部门。借助现代通信网络和技术,增强政府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和处置能力,实现行政资源的应急、联动,满足现代化社会管理的需要。

  (三)视频会议系统。

  建设覆盖全市的视频会议系统,纵向连接市、县、乡三级人民政府,横向连接市、县各部门、事业单位和重点企业。应用语音、图像、数据等多媒体手段,为各级政府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提供直观、高效、全面的交流方式,节省办公时间、降低会议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四)“平安商丘”技防系统。

  在城市所有居民小区、繁华街道、重点单位、公共场所、案件高发区,安装以视频为主的技防设施;加强对城市人口管理系统的建设,实现对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在农村建设广播技防系统和平安互助网,建成“统一平台,全面监控”的技防体系,实现智能交通、治安监控、环境污染监控的一体化。

  (五)城市建设信息化系统。

  围绕建设管理和公共服务需要,整合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交通、国土等部门资源,建设城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有效利用公安、工商、民政、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口计生等部门资源,为制定城市建设宏观政策提供基础信息和决策支持。

  (六)公众综合服务系统。

  联合金融、通信等相关部门,实现水、电、暖、通信、燃气等费用的网上支付和手机支付。以建设数字社区为目标,建设包括计算机网络、综合保安管理、家庭智能化、社区服务、电子物业、一卡通等内容的服务项目,完善社区管理和服务功能,提高社区信息化服务水平。

  (七)企业信息化系统。

  制定企业基础信息交换和共享目录,建立企业基础信息共享系统。加快企业上网进程,支持企业建设使用电子商务平台。促进信息技术在企业研发、生产、销售和管理中的应用,加大信息化改造力度,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提升产业和产品层次,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强产业链的整合和联动,以龙头企业的信息化带动关联企业发展。加快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逐步形成网络环境下的新型产业协作体系,构建专业性的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开展信息发布、价格指导、网上交易等服务,提高对行业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

  (八)电子商务系统。

  联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充分发挥商贸集散地的区位优势,依托现有网络基础,搭建和完善粮食、特色农副产品、农资、建材、电器等商品领域的专业性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力争网上注册我市的企业用户达到3万户。

  (九)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整合金融、工商、税务、质监、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相关信息,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建立企业信用和个人数据库。建立健全信用监管体系、信用信息采集机制、信用政策制度体系、信用宣传教育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以政府部门为主体的信息披露机制,加大信用信息公开力度,实现信用联动监管和公共信用服务。

  (十)交通物流信息系统。

  加快推进交通物流业信息化。以构建“智能交通”为目标,建设高速公路网络管理信息系统和道路客运信息服务、货运信息服务、维修服务、运政管理信息网络系统;打造全市物流业信息化综合平台,推广“物流通”业务,降低物流业交易成本;推进全市二级以上运输场站监控和运营车辆的定位服务。形成一个融数据采集、查询、预警、控制、管理、决策于一体的综合性城市交通物流信息系统,为交通管理部门、物流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服务。

  (十一)新农村建设信息服务系统。

  加快乡(镇)、行政村信息化建设,推动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科技下乡、教育文化、应急预警、防灾减灾等政务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到乡村。建立农村综合信息服务门户网站,整合各类涉农资源,形成信息采集、分析、预测、发布于一体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加快农民上网工程,完善党员远程教育系统功能,促进农村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的双重发展,做好农产品物联网建设工作,为我市国家粮食核心产区提供综合性、专业性、特色性信息服务。

  (十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

  整合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劳动力市场、低保、优抚安置、社会救助等业务系统,建设和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信息系统。建立市、县(市、区)、乡(镇)、村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信息库,实现低保申请、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待遇复审、标准调整等业务信息化,逐步拓展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等领域业务应用。利用视频、短信、网络搜索、呼叫中心等形式,为公众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等信息服务。

  (十三)城乡公共卫生信息系统。

  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网络体系,整合公共卫生信息资源,建设公共卫生数据库,实现对全市卫生机构、重点设备、卫生人力资源、大病种病人信息的采集管理。建设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平台,开发“医信通”、“体检通”等信息服务平台向公众提供医疗信息发布、医疗信息查询、医疗信息咨询等便民服务。建立食品安全、流行病防疫预警系统,提高医疗机构服务效率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能力。建立执法监督系统,以医疗服务价格和质量控制为重点,为卫生行政处罚、卫生监督抽检等提供信息化支撑。以县(市、区)为单位,加快社区卫生信息化建设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的建设。到2015年为全市近1000个村卫生室、5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69个乡(镇)卫生院建立“农村医疗服务”平台,实现农村合作医疗当场核销、偏远地区远程医疗咨询、远程就诊、远程培训,发挥信息化建设在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十四)教育信息资源共享和信息互动系统。

  建设覆盖市、县、乡三级教育机构和各类学校的高速数据传输网络和统一的内部办公系统,提高教育系统信息化水平。建立商丘市教育系统门户网站群,加强教育、科研部门和学校的网站建设,建设科教信息管理系统和科教信息数据库,构建起全市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学校相互联动、开放的教育信息网络。做好远程教育工作,解决城乡教育资源不平衡问题,促进教育资源和科研资源的公平、公开、共享。

  (十五)环境自动监控系统。

  建立市、县、乡三级环境自动监控平台,实现对污水排放、空气污染物、地表水环境质量、城市噪声环境质量、城市垃圾环境质量、放射性物质污染状况的在线监测。提高环保部门对重点排污企业的实时监控能力,降低环保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强度,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城乡生态环境动态监控、卫生管理、环境绿化管理和污染事故处理的能力和水平。

  (十六)文化旅游信息化系统。

  整合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旅游等相关部门文化资源,建设全市历史公共文献数据库,实现公共文献共享。建设旅游网站,提供景区介绍、旅游指南、旅游咨询、酒店预定等服务,加大宣传,提升我市旅游知名度。建成业务管理、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旅行社管理的动态数据库,实现旅游信息资源共享。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制。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意义,把电子政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对电子政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协调力度,完善电子政务推进机制,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工作,做到领导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积极推进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各级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上级信息化规划和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信息化发展规划,报上级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由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市直各单位要确定一位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明确任务,划分责任,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把电子政务工作抓牢抓实,抓出成效。

  (二)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
  明确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各单位信息化管理机构职责。市信息化主管部门整合电子政务内外网资源,建立信息资源管理中心、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和密钥管理中心。

  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制定政策、调配资源和督查落实电子政务项目。信息资源管理中心负责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整合和共享工作,为跨部门的业务系统提供技术支撑。信息安全测评中心负责全市信息安全产品、系统安全测评和风险评估等工作。涉密信息系统的测评和风险评估由保密部门负责。密钥管理中心负责电子政务内网和外网所有密码的生成、配发、使用、销毁等工作。各县(市、区)根据信息化工作的需要,完善各自的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支撑机构。市直各单位要明确专职的信息员、网络管理员。

  (三)加大资金投入,严格项目管理。

  市财政设立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1000万元,并以每年20%的速度递增。各县(市、区)要加大对电子政务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鼓励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服务外包和市场化运作,减少基础性投资。所有市财政投资的信息化项目须经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初审并提出意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综合平衡后按程序审批下达。政府部门自筹资金建设的信息化项目,须报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使用上级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须抄报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电子政务建设资金、运行维护费用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分级解决,骨干传输网络运行维护费用下管一级。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要向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提交验收申请报告书,并附项目财务决算报告、安全测评与评估报告、应用软件测试报告、项目建设总结报告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完工项目进行验收。

  (四)强化监督管理,建立考核机制。

  按照强化社会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总体要求,着力推行电子政务项目绩效考核,制定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建立公众评议和主管部门日常监督评议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对电子政务建设、运行维护、应用情况进行综合全面的考察与评价。加强对财政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应用效果的评价,督促项目发挥效能,考核结果作为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申请的重要参考依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绩效考评办法。

  (五)注重人才培养,加强推广宣传。

  以大专院校和通信运营商为依托,建立信息化人才培训基地,培养既懂专业技术又熟悉政府管理和业务流程的复合型人才,积极引进电子政务高级人才。切实有效地开展公务员的电子政务知识与技能培训,制定考核标准和制度,强化公务员的服务理念,提高其电子政务应用和创新能力。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广泛宣传有关电子政务服务的新观念、新方法、新内容,让企业和公众更多地了解和使用电子政务,提高电子政务的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应用水平。

  (六)严格执行信息化有关政策,完善地方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7〕43)、《河南省信息化条例》和省国家保密局《关于转发国家保密局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办法和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国家保密标准的通知》(豫保局〔2006〕2号),研究起草信息公开、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和网站管理、电子认证服务、信息安全检查测评等规范性文件。加快推进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和完善电子政务标准。严格执行《河南省信息化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维护信息化管理秩序,确保电子政务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


主题词:综合 信息 规划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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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市政协,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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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