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进法院档案电子化的对策
来源:江苏法制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吴莹莹
  
  目前,基层法院诉讼档案的管理方式一般是以纸质档案为主,随着计算机的广泛应用以及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加快,对诉讼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那就是推进诉讼档案的电子化进程。现笔者提出推进档案电子化管理的对策如下:
  增强档案管理意识。要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学习《江苏省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纲要》等档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全体人员对档案信息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为档案升级工作服务的自觉性、积极性。要加强与档案主管部门联系,积极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业务指导,通过组织培训、举办讲座等方式,传授档案升级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增强档案管理意识,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完善档案管理工作。依据《档案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等要求,严格制定电子档案的归档、保管、借阅等各项制度,严格借阅审批手续,从而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和完整;要不断完善档案管理的具体操作规程,推进规范化建设,及时引进先进档案设备和档案管理系统,提升档案服务水平,为档案管理升级提供基础保证。要配备一些经过档案专业岗位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的人员充实档案队伍,发挥他们掌握电子档案管理技能,有效推进档案电子化的开展。
  增拨档案专项资金。上级法院要将档案信息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扶持基层法院档案信息化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帮助;同时要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商,争取支持,增加拨付档案建设专项资金,以保证档案信息化建设顺利进行。要投入资金档案专用服务器等设备,为电子档案的储存、保管、利用创造有利条件。
  建立安全管理模式。诉讼档案中的合议庭笔录、庭内讨论笔录、审判委员会讨论笔录等均为秘密材料。除对档案数据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设置安全防护墙、杀毒软件、操作日志、防错漏防调换标记外,还要对身份识别、权限设定进行合理的设置,只允许经过授权的人调阅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