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0-10-18
食品安全历来是关乎民生的头等大事。然而,嗑药的多宝鱼、致病的福寿螺、三聚氰胺奶粉、地沟油等被广泛曝光的事件让国人无不对食品安全问题义愤填膺,国际食品贸易中也对中国食品存在歧视现象。某一食品品牌出了问题,对整条食品供应链的影响是巨大的,究竟是链上那个环节出了问题,到底是那一批货出了问题,不得而知,只能进行大规模的召回,这让企业元气大伤。
博科资讯物流信息化专家王颐中坦言,食品从原料到成品销售需要经过若干个环节,各个环节都存在被污染及破坏的危机。而我国现行的食品监管模式却是多头监管,环节与环节之间松散的结构使得食品信息不能得到有效的传递与链接,若从根本上解决这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监管不力,需要建立统一的食品追溯信息化平台。
盲目召回让企业元气大伤
食品生产本身就是一条复杂的链条结构,这条链上枝枝蔓蔓拥有复杂的结构,任何一个枝蔓出现问题都会导致整条链上核心产品被污染,招致大规模的召回,让企业元气大伤,直至将企业拖入深渊。目前,以博科资讯为首的软件厂商们开始了如火如荼的食品产业链追溯信息化的实施。然而,从全国的农产品追溯体系建立的大局势来看,各地系统大都各自为政,以区域或品种为主,互不兼容,难以实现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的追溯互联互通。
王颐中专家说,对食品进行追溯管理,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能够追踪食品在整条供应链上的运行路径;二是溯源食品历史来源。追踪和溯源的双向管理模式,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带来了新的契机。然而,存在于我国食品供应链中的问题已经成为阻碍食品追溯顺利进行的绊脚石。
四大原因阻碍我国食品追溯系统完善
著名物流供应链管理专家戴定一在谈到食品追溯系统时指出,食品安全追溯的核心是信息的记录和链接,企业负责将采集和保存的追溯信息通过一定的方式(如批次)与食品关联起来,就能实现食品的可追溯性。但企业最终选用何种运行模式实施追溯,还受到诸如食品行业供应链特点、企业现有的信息化水平、企业内部已有的管理方式、追溯的目标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1、食品供应链交错繁杂
我国的经济区域特点和地理分布,使得食品销售渠道还是以多品种、小批量、分销网络形式为基本特征,食品供应链环节众多,结构复杂。而复杂的供应链结构使得食品供应链上各环节的信息链接纵横交错,供应链信息与物流的同步以及供应链环节间的链接方式显得尤为重要。追溯信息存储在本地还是上传至一个中央数据库,抑或以指针方式通过网络访问,会产生不同的追溯效率和成本。不同的追溯信息存储和链接方式决定了不同类型的追溯运行模式。
2、企业信息化水平参差不齐
我国食品行业中虽然也有像中粮、龙大等一类的大型企业,具有较先进的现代化生产设备和较高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但多数食品企业规模较小、信息化管理水平较低。不同的信息化水平决定了食品供应链上各企业构建食品安全追溯的出发点各有差异,其采集、记录追溯信息的方式也将不同。成本经济上的考虑促使了不同追溯运行模式的产生和应用,例如采用信息系统记录追溯信息需要企业具备互联网条件或建设企业数据库,其投资成本远远超过采用纸质文件的信息记录方式。
3、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迥异
不同规模和类型的企业往往实行不同的管理制度。如现在大多数公司企业都具有综合经营的特点,有的涉及多个企业,有的已经跨越多个行业。以集团公司为例,其管理就同时具有集团化的统一性,并兼顾下属公司的自主性,在实施食品安全追溯时,集团可作为一个整体与其他企业一起构建追溯链,下属企业亦可作为独立的追溯参与方进入追溯链实施追溯。企业内部不同的管理制度与关联方式促使其采用不同的追溯运行模式。
4、追溯目标的千差万别
单纯从追溯的功能上看,它可以实现多种目的,如支持食品安全或质量,满足顾客要求,确定产品的来历或来源,便于产品的撤回或召回,识别食品链中的责任组织,验证有关产品的特定信息,与利益相关方和消费者沟通信息,提高组织的效率,生产力和盈利能力,满足当地,区域,国家或国际法规或政策等。不同的企业实施追溯时,会根据具体的追溯目标,确定需要记录的追溯信息,并确定信息的保存和链接方式,从而采用与之相适应的运行模式。
因地制宜构架食品追溯信息化平台
在物流供应链管理软件行业奋战了18年的博科资讯董事长兼总裁沈国康先生一针见血的指出,食品产业链上因为信息不对称性造成信息风险,往往造成追溯系统形同虚设,而建立完善统一的食品追溯信息化平台是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的。而追溯信息的保存和链接方式,决定了追溯的运行模式。目前,我国的食品追溯信息化模式主要为链式追溯和基于中央数据库的追溯。
链式追溯是指我国大部分企业在确保产品流和信息流的同步时,一般将产品追溯信息随物料流动自食品链上游向下游传递,企业接收物料后对产品进行标识,标识中只含有企业及产品信息。当消费者或某环节组织需要追溯产品的相关信息时,只能沿食品链各环节逐级溯源或追踪。这种追溯方式称为链式追溯。
原料生产者→供应商→生产加工商→销售商→消费者。在实施链式追溯时,企业遵循“向前一步,向后一步”的原则,追溯信息由企业各自保存,企业间信息的交互只在有直接业务联系的企业间发生,即向前溯源到产品的直接来源,向后追踪到产品的直接去向。对于业务包含食品供应链全程的集团企业,其进行内部追溯时,各下属企业间即可采用链式追溯。例如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内部包括猪只养殖、屠宰加工、包装储运、物流配送直至销售的供应链全部环节。在相同的集团内部管理制度的大环境下,各下属企业高度的协同作业可以大大提高链式追溯的效率。链式追溯运行模式的优点在于成本较低,实施简便,不需要开发统一的数据接口;缺点是反馈时间较长,效率低下,安全系数较低,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导致追溯链中断。并且链式追溯对企业间的协同性要求比较高,离开了集团式统一追溯管理模式的大环境,脆弱的关联模式使食品安全与检测原料生产者供应者生产加工商销售商得链式追溯很难发挥作用。
基于中央数据库的追溯是指,现阶段以政府监管为主导的平台系统建设多采用基于中央数据库的追溯运行模式。例如,地方政府建立的追溯系统和区域平台: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管、追溯与召回公共服务平台,上海食用农产品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北京市农业局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等,大都建设了自己的中央数据库,食品企业需要将追溯信息直接上传至中央数据库,在中央数据库内实现追溯信息的链接与查询。食品链上各企业的追溯信息都上传至中央数据库集中保存。需要查询时,由中央数据库中提取追溯信息,通过互联网或专网传输给客户端。该种模式对于数据的保存和链接比较有利,不需要企业建设自己的数据库,只需购置网络设施,具备上网条件。而且所有数据保存在一个统一的数据库中,数据格式一致,能够通过中央数据库链接到供应链的各环节信息,从而实现整条供应链的可视化。
但是,这种模式的弊端也显而易见。一方面,随着用户数量增多,中央数据库的承载能力不足以维系我国数量巨大的食品企业,且随着企业数量的增多数据库建设的成本会大大提高,数据管理的安全性、稳定性、准确性、可控性等一系列问题将随之出现。另一方面,食品链交叉,企业及其产品之间关系繁杂,有时需要同时跟踪多条供应链,海量数据的组织、互联、查询等技术也将面临很大挑战。且各地中央数据库的相继出现,引发了一个更为严峻的问题—系统之间的兼容性越来越差,不兼容使得这种方式的追溯形同虚设,难以维继。由此可见,政府及相关机构在建立食品追溯信息平台时要根据产业链上信息化水平、追溯链条的复杂程度等方面来确定构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