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安机关“三位一体”使平安指数大幅上升
来源:法制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记者郭毅

  2009年初,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创造性地提出了“三位一体”工作思路,使全省公安在工作科学发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黑龙江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孙永波说:“随着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需求越来越多,公安机关要想有所作为、科学发展,就必须更加自觉地把公安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审视、去思考,置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格局中来谋划、来部署;就必须结合边疆大省、能源大省、农业大省、老工业基地的地域特点,有所为有所不为,提高各项公安工作的针对性,更大幅度地提升公安工作的整体绩效。为落实好、完成好公安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提出的“三位一体”工作新思路包括三个不同的方面。第一个方面是“九项基本工作要求”,即:维稳、创安、护农、扶企、促商、固边、亲民、助弱、强基;第二个方面是打造“四型”公安机关,即:打造坚强公安、亲民公安、服务公安、廉洁公安;第三个方面是公安民警要争做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好人、亲人、能人”。

  这个思路一经提出,立即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公安部领导的高度关注。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吉炳轩认为,这个思路“反映了公安工作的大局观念和中心意识,也是事业心、责任感的充分体现”;时任省委副书记、省长的栗战书将其批转省政府副秘书长以上领导干部阅研;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也作出了重要批示。

  为把“三位一体”新思路落到实处,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先后召开全省公安局长会议、党委“扩大”会议、厅长办公会议以及各种专业会议,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进行安排部署,采取重点任务分解、成立专项工作办公室、选树典型引路等方式,大力推进“三位一体”工作思路贯彻落实。

  省公安厅组成专门班子,对“九项基本工作要求”的内容、目标、措施进行了细化,制订出台了《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九项基本工作要求三十条新举措》。省公安厅将这三十条新举措以省政府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公布。

  一年多来,黑龙江省公安机关通过实施“三位一体”工作思路,更新了民警理念,拓展了服务领域。

  在“维稳”上:坚持关口前移,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抵御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打击邪教违法犯罪、强化网上斗争、推进反恐处突。

  在“创安”上:坚持打防并举,始终保持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大力整治治安乱点和安全隐患,有效维护了全省的社会治安秩序。

  在“护农”上:坚持紧贴“三农”需求,适时开展了“护农保收”等专项行动,积极做好各项服务和保障工作,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民切身利益。

  在“扶企”上:坚持突出重点,大力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的安全保卫措施,积极开展各项便企、利企服务。

  在“促商”上:坚持拓展职能,严厉打击商贸流通领域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积极争取中央政策,使多项出入境管理业务权限下放到省,深入开展“护游”专项行动,有效促进了全省商贸、旅游、投资环境的持续改善。

  在“固边”上:坚持兴边卫疆,深入实施“爱民固边”战略,严防不法分子潜入潜出,积极保护和支持东北亚经济贸易开发区、哈牡绥东对俄贸易加工区以及中俄经济合作项目,积极维护国际贸易通道的安全顺畅。

  在“亲民”上:坚持爱民为民,集中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法,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在“助弱”上:坚持民生至上,不断增强关注民生意识,端正服务民生态度,践行改善民生行动,千方百计为社会困难群体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在“强基”上:坚持标本兼治,强力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科技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职业化、正规化建设。2009年,全省公安队伍涌现出一级英模1人、二级英模4人,有两个集体和30名个人荣立一等功,22个集体和252名个人荣立二等功,涌现出王影、郭松、黄治军、王铁军等全国重大典型。李长春、周永康、刘云山、孟建柱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王影同志的先进事迹作出了重要批示。

  据悉,2009年全省公众安全感指数达到94.4%,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满意率为88.7%,分别较上年提高0.6和2.4个百分点,有8个市地的群众安全感达到了90%以上;公众对社区民警服务的满意度为90.4%,较上年提高8.3个百分点。

  2010年以来,全省公安工作各项主要指标呈现“九降六升”的良好局面。即:八类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11.5%,“两抢一盗”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6.5%,受害人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7%,交通事故起数、死亡、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0.5%、6.2%和6.5%,火灾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和财损同比分别下降1.7%、14.3%和47.8%;抓获刑事案件作案成员数同比上升27.3%,现行命案破案率同比上升1.3%,查获犯罪集团、抓获作案成员同比分别上升15.9%和12.7%,查处治安案件和治安违法人员数同比分别上升71.5%和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