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鼓励公民“拍照监督”
来源:春城晚报 更新时间:2010-10-26

 一名东北游客在呈贡县文化广场散步时,碰巧看到城管执法,一时好奇拿出相机准备拍照,却被城管没收了相机。

    报刊上反映社会不良现象和突发事件的图片类报道可谓多矣。这些图片新闻中,有些是记者现场拍摄的,但随着拍摄工具的普及,如今来源于市民报料的也在大量增多。我就奇怪了,为什么人们把小贩占道经营、市民践踏草坪之类的画面搬上媒体属于正义之举,而将有些执法部门的执法场面拍摄下来,却成了“多管闲事”?

    法律并未禁止公民拍摄执法部门工作场景,可一些公职人员在工作和执法过程中,何以总对公民的“拍照监督”躲躲闪闪,甚至强力干预?这并不表明他们不欢迎照片登报、形象上网,而是不希望看到自己的不光彩举动留下把柄。这反而说明“拍照监督”是一种有效监督。

    因此我建议,一些政府网站不妨设立专门栏目或板块,鼓励公民在合法的范围内,积极开展“拍照监督”,经常性地发布“监督快照”。这么做的好处显而易见,一是能极大增强政府网站的受关注程度,二是能让某些执法者对“拍照监督”心存敬畏,进而规范办事、文明执法。昆明 童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