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刚门”,司法与舆论能否牵手合作
来源:法制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最近,网络最火的流行语是“我爸是李刚”,而且这两天还大有从网上向网下流行之势,听说有人在自己的轿车后面贴的提醒标志不再是“新手上路,请多关照”,而是“别碰我,我爸是李刚”。更为热闹的是,网友们自己为这事也展开了口水大战,一派是少数,成守势,被多数网友称为是“李刚雇的枪手”、“五毛党”,这一派站在李刚父子的角度,从理解和关怀出发,大打悲情牌者有之,振振有词地为其辩护的也不少。另一派人多势众,成攻势,坚定地站在受害者一方,义正辞严地指斥李启铭没人性的“禽兽行为”,同时也坚持认为“有其子必有其父”,李刚作为一个政府官员一定是纵子行凶的“幕后黑手”。

在这一片吵吵嚷嚷的乱象中,相信大多数人并不真正了解事实真相,真正了解李刚父子为人的就更少了,人们多是抱着一种围观的心态和朴素的正义感来谈论这件事的。对于这种由网络论战产生的真假难辨的混乱倒也不值得大惊小怪,几亿的网民队伍中有几个“枪手”、“五毛”混迹其中并不奇怪,更重要的是网络既然是一个自由的舆论平台,就应该允许不同的人出于不同的目的发表看法。但在这一片混乱中我们尤其要注意的是要把握那些有价值的东西,不要让这种表面的喧嚣淹没了真正值得注意的问题:其一李刚父子拥有多套住房;其二河北大学校长涉嫌论文抄袭,且涉嫌利用警方打击报复举报人。

之所以说这两件事是“李刚门”事件中暴露出来的最有价值的东西,因为这已经算是一种网络举报了,而且这两件举报案并非是毫无根据的猜测,而是非常具体,有确实的证据。如果看不到,或者假装看不到这一点,就说明一些地方相关部门官员网络政治意识的淡薄。近年来,网络问政、网络反腐风起云涌,不仅具有民间的合理性,更具有官方的合法性。特别是2008年,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人民日报》时与网民的在线交流事实上推动了网络问政和网络反腐进入了一个新的高潮,同时也强化了其合法性。其后,各政府机关也在充分利用网络这种信息工具加强与民意的沟通,畅通信息的渠道。从中南海开通“民意直通车”,到各级检察机关大量接受网络举报,再到各地政府网站采用各种形式与网友交流互动,都说明网络并不仅仅是民间的舆论场,更是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收集民意,获取办案信息的有效平台。为此,“李刚门”事件中突现出来的这两条信息尤其值得相关部门引起高度的重视,并作为查办案件的突破口,即使是举报不实,在舆论鼎沸的时候,也应该通过司法机关和纪检部门的工作还李刚父子和河北大学校长以清白,这是司法机关的职责,也是人民对司法机关的期待。如果司法机关对此安之若素,视网络举报如无物,那不但会惹火烧身,而且也是司法机关的失职。

事实上,对于发生在河北大学的这起车祸本身而言,无论李启铭多么嚣张,后台有多么硬,在舆论强烈的关注下,他获得轻判的几率都已经很小了。一方面保定市公安局已指定此案异地管辖,表明了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的决心;另一方面,虽然警方以交通肇事罪逮捕了李启铭,但根据200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据‘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这一规定,李启铭行为的严重性已很明显了,即使他的家人期待以赔偿来换取受害人的谅解,那也是另外一回事,并不妨碍法律的定性。所以我们不妨把更多的目光放到更值得我们关注的地方,譬如权力的滥用和腐败。

从某种程度上说,只有舆论的持续关注才能保证司法机关对案件的持续关注,进而减少和减轻办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干扰和压力,形成舆论与司法的良性互动,进而推动中国司法的昌明和政治的昌明。在这一点上周久耕案是一个好的范例。近年来,我们总说司法与舆论是一对矛盾体,为此,我们希望通过此案不但达成司法与舆论的和解,更重要的是为司法与舆论的合作开拓出一条新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