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泽林在审判管理系统应用交流会上强调落实“科技强院” 强化信息化应用
作者: 罗书臻
10月28日下午,部分省市法院审判管理系统应用座谈会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苏泽林指出,随着网络时代和信息社会的到来,信息技术将越来越多地应用于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中,在增强司法能力、加强法院管理、拓宽群众参与、扩大信息公开、沟通社情民意等方面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要实现人民法院自身科学发展,必须进一步落实“科技强院”工作方针,把信息化工作抓好、抓实。
苏泽林强调,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信息化在提高审判效率、保证审判质量、促进司法廉洁、增强司法能力等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把信息化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来抓紧、抓好,加大信息化在审判管理、审判监督、质量评估、远程审判、便民利民、公众服务等方面的应用力度,向高科技要司法效率,向高科技要司法能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苏泽林指出,要抓好信息化工作,法院部门之间必须明确分工,相互配合。业务部门要提出明确的需求,综合部门要做好协调,技术部门要做好技术保障和支持,上下级法院之间要相互配合。要强化信息化的应用,从基层抓起,从源头抓起,为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实现上下级法院间的案件信息共享及业务协调提供有力保障。
苏泽林要求,信息化工作要保障安全。保障审判信息安全是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基本要求,各级法院要保证安全产品和安全服务投入,要建立信息安全保障机制,从思想上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从制度上规范强化管理,从技术上强化防范措施,采取强有力措施保障审判信息安全。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四川等五个高级法院的代表在会上发了言。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今年年底前,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四川等五个高级法院要实现与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件信息传输和共享,明年最高人民法院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向其他地区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