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森就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答记者问
来源:中国新闻社 更新时间:2012-04-14

全面加快数字城市建设与应用 倾力夯实数字中国建设基础
——国家测绘局副局长李维森就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答记者问

  一座繁华而又复杂的城市,如果都以数字的架构通过信息网络技术让你足不出户即可纵览无遗,你是否以为这是好莱坞科幻大片的某一个场景?国家测绘局正在开展的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工作将这样的梦想变成现实,使人们足不出户,尽览城市的地形地貌、道路交通、旅游名胜、商业中心、文化坐标、甚至街巷小景,点点鼠标,敲敲键盘,小至窨井盖、路灯、垃圾箱,大至建筑物、河流,每一物体的相关信息均一览无余,城市万象尽收眼底;城市决策者和规划者在有准确坐标和对象属性的城市真三维系统中进行决策、规划和管理,直观地判断新建建筑的风格、形状、色彩与周围景观是否协调;不同的部门能够各取所需地查询不同的地理信息数据;市民可以随意查询“衣食住行”等各类信息……

  围绕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带着广大读者朋友所关心的一些问题和疑惑,我们采访了国家测绘局李维森副局长,为大家揭开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的神秘面纱,解析其中奥妙。

  记者:为什么要建设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

  李维森:数字地理空间框架是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信息化发展的基础平台。胡锦涛总书记指示测绘部门要“推进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提高测绘保障服务能力”。温家宝总理强调“加快国家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构建数字中国地理空间基础框架。积极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全面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李克强副总理要求测绘部门“要突出加强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形成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测绘对现代化建设的保障服务能力”。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推进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重要指示,国家测绘局明确把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测绘工作的核心任务,逐步从立法、规划、政策与技术标准制定等方面入手,以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为抓手,全面展开了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2006年9月,国家测绘局和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服务的指导意见》,以加快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开发、整合、共享和应用。国家测绘局在《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 。

  大家知道,城市是经济社会发展最活跃、发展最快、信息最丰富的区域,也是对测绘保障服务需求最迫切、对地理信息资源更新要求最快的区域。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是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的有机组成部分,可以说是浓缩了数字中国。开展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不断积累经验、奠定基础,逐步以点带面、向外拓展,通过自下而上、科学推进,进而形成数字省区地理空间框架,最终形成互联互通的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选择以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为突破口开展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不仅能通过边建设边应用,满足对城市地理信息资源的应用急需,而且能够探索合理的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模式和机制,保证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记者:城市如何申请纳入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当中?需要哪些条件?主要包括哪些建设内容?

  李维森:申请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城市人民政府应向本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建设申请,同时附送建议书和资金投入证明。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城市人民政府的申请材料,对符合建设条件的城市,向国家测绘局推荐列入建设计划,并提出省级资金配套证明。国家测绘局审查推荐材料,对满足建设条件的城市,向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立项通知,抄送城市人民政府。立项批准后,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本省级具备较强技术实力的直属单位,作为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的技术支持单位,为项目建设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申请开展数字城市建设工作的城市人民政府对数字城市建设工作要有充分认识,并积极申请参加数字城市建设工作,市政府能够统筹协调唯一、统一、权威的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与应用,城市具备开展数字城市建设工作必要的资料、设施、人才等条件,能够安排必要的专项资金,保证建设工作开展。

  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整合处理城市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形成完善的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建设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实现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的有效管理;构建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需求;开发典型应用示范系统,完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应用模式;建立分建共享、更新完善和运行维护的长效机制,保障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持久发挥作用;选择条件成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数字省区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试点,为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奠定基础。

  记者: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是如何组织的?又是怎么分工的?与相关专业部门是何关系?

  李维森: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遵循“城市主导、统筹规划,需求牵引、科技推动,统一设计、资源共享,多元投入、共建共享”的原则,由国家测绘局、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城市人民政府三方共同投入合作共建。国家测绘局、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人民政府分别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构和工作制度,加强对项目的管理、统筹和领导。建设成果用于城市政府各部门管理、决策与公共服务,同时作为数字中国、数字省区地理空间框架的组成部分,纳入国家级、省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用于政府宏观决策,实现项目成果国家、省、地方共享。

  国家测绘局负责建设城市立项审批、设计审批、实施监督、组织竣工验收等;在影像获取、国家基础测绘成果使用、公共平台建设与典型应用开发的技术指导等方面予以支持。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城市推荐、项目设计组织、配套经费落实、项目建设指导与协调、项目预验收;负责指定省级技术支持单位,承担本行政区域建设工作的技术支持,在省级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等方面予以支持。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立项申请、主要经费落实、建设单位确定、项目建设组织协调等;负责从政策上确保所建公共平台是城市权威的、共用的、唯一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负责在政府各部门推广使用该地理信息公共平台;负责建立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长效运行机制,对该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管理、维护与更新提供相应的保障。

  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离不开相关专业部门的合作与支持。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的数据体系不仅包含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也包含通过交换获取的专题数据,这部分数据需要由城市相关专业部门负责采集、提供与维护。另外,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中的网络、交换体系等建设,必须依靠城市信息化建设的相关基础设施。

  记者: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成后能发挥哪些作用?普通老百姓也可以从中受益么?

  李维森: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与应用,能够为城市的科学发展以及政府的科学决策和信息化管理提供有力支撑,可在解决城市建设中重复投入、重复建设等问题及地理信息资源的统筹开发与利用提供现实依据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对于改善城市基础设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完善资源合理配置,优化资源、环境、人口和发展的相互关系等都具有非常大的推动作用;将拓展政府部门电子政务的应用渠道,能使市委、市政府领导直接了解到城市各部门工作中的各种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详实、可靠的依据。建成的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是城市市域范围内自然、社会、经济、人文与环境等各种信息集成和交换的平台;它以海量的数据集成,将现实中的城市搬到网络中,打造一个数字化虚拟的城市。借助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人们可以方便及时地查找到城市的相关信息,比如可以方便查找到城市的交通路线、旅游景点、餐饮住宿、购物点等情况。对于政府来说,可以将所有部门的信息进行整合利用。对于城市管理者来说,可以在数字化虚拟城市环境中,进行规划、决策和管理,其感觉就像漫步于现实的街道上或是乘坐直升飞机俯瞰城市一样。

  建设数字城市,受益的不仅仅是政府和部门,可谓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以及广大百姓。数字城市建设形成的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服务的对象除了政府部门,更主要的是社会公众,目的就是服务地方经济,方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满足公众对城市动态空间信息的需求。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信息化建设的成果,为广大市民带来信息化生活的新体验。市民通过地理信息公共平台,能了解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方面信息,通过登录各部门的网站,可以从不同角度,全方位地了解到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情况,共同分享数字化城市给我们带来的便捷与高效、时尚与快乐。

  记者: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有没有统一标准?城市之间的互联互通是如何考虑的?

  李维森: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应由国家、省区和市(县)分级建设,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分建共享,纵向上下联动、横向互联互通。大家知道,信息资源的建设与共享离不开技术标准的支持,作为各类信息的载体和定位基础的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更需要规范化、标准化。目前,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已经形成了一批指导建设的技术标准和技术大纲,技术标准主要有《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CH/T 9003-2009)、《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CH/T 9004-2009)、《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CH/T 9005-2009)等;技术大纲主要有《关于加强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服务的指导意见》、《数字省区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技术大纲》、《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试点技术大纲》、《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设计指南》等。

  数字省区和数字市(县)地理空间框架是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在总体结构、标准体系、网络体系和运行平台等方面是统一的、密不可分的。地理空间框架应实现国家、省区和市(县)三级之间的纵向联通;数字省区和数字市(县)地理空间框架,还应实现与相邻区域的横向联通。有关标准的制定与采用,对信息时代的测绘从顶层进行设计,统一了数字中国、数字区域、数字城市建设的思路和目标,规范基本技术要求,加强地区间框架的统一性和衔接性,是保证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顺利完成和可持续更新维护的重要基础,是实现数字地理空间框架纵横相连、上下贯通的重要条件。采用统一的技术标准开展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能够保证基本内容的一致性和技术上的联通性,确保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在纵向和横向上可以快速集成和无缝衔接,实现城市各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城市间的互联互通。

  记者:请介绍一下目前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李维森:2005年,国家测绘局党组提出了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在发改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的大力支持下,国家测绘局2006年启动了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得到了各省级测绘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许多城市人民政府的积极响应。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建设工作已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已在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80多个城市(区)开展了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同时,为做好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测绘保障工作,数字海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业已启动。

  目前,山西省太原市、湖北省潜江市、浙江省嘉兴市三个试点城市已经通过了国家测绘局组织的验收。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四川省德阳市、陕西省西安市等试点城市已经通过了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预验收。另外,山东省临沂市、聊城市、威海市,甘肃省白银市,河南省平顶山市,湖南省郴州市,广东省惠州市、佛山市,福建省莆田市,青海省西宁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等二十几个城市已经完成了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建设。

  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建成与运行,改变了测绘服务模式,提高了测绘保障服务水平,推动了当地测绘工作的开展;夯实了城市信息化基础,提升了试点城市信息化水平,促进了地理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和统筹开发利用,对促进城市的科学决策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受到了当地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同时,通过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带动了一批专业技术人才的成长;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带动作用明显,国家近6000万元财政经费投入,已带动各地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生产、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高新技术设备配置及应用系统建设等方面资金投入近8亿元。

  记者: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试点遇到过什么问题?又是怎么解决的?

  李维森: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初期,我们确实遇到过一些问题,但通过这几年的探索和大家的努力,现在困扰数字城市建设的技术、标准等几个方面或者一些关键性问题已经解决了,建设模式已经清楚,机制也比较完善,指导我国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技术体系、标准体系和政策机制已经初步形成。首先是技术的问题,以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为牵头单位,同时依靠各省级测绘部门和一些高新企业,把技术上的问题解决了;其次是标准化问题,这不仅是自身的一些标准,也牵涉到一系列全国统一的标准,也已经基本形成体系;还有就是建设模式问题,我们采用的模式是国家、省、市三级政府部门共同推动,共同建设,成果共享,由国家来主导,技术上提供支持,政策上提供引导,省政府上传下答,上下沟通,具体对项目进行管理,城市政府解决城市建设经费的落实、政策基础的保障。

  记者:在这方面国家测绘局下一步有什么建设目标和工作措施?

  李维森: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是测绘工作的一项长期重要任务。国家测绘局将全力推进以数字中国为总目标的数字城市、数字省区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全面加快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到“十二五”末完成全国地级市和有条件县级市的数字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已经完成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城市,要强化公共平台的应用推广,必须建立起公众服务系统,政府部门应以公共平台为基础,广泛建立业务管理应用系统。全力推进数字省区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在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基础上,启动数字省区建设试点,加快推进国家、省区、市(县)的互联互通,力争“十二五”末基本建成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

  国家测绘局将进一步扩大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范围,将建设城市延伸到具备条件的县级市;同时继续对试点城市和推广城市在政策标准、航空摄影、公共平台建设、国家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等方面予以支持,全面免费配发平台软件,对已建城市在影像数据获取方面给予长期支持,优先考虑对已建城市的无人机航摄系统装备配套,支撑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数据更新,保证地理信息公共平台长期发挥作用。选择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成效突出的省区,支持开展数字省区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试点,加快推进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与完成,进一步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