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消防:创新工作模式推进执法规范化
来源:人民公安报 更新时间:2010-11-08

  
  崔连胜 张海波

  去年以来,山东公安消防总队勇于创新,全力打造以“四推进、三创新、两提高、一满意”为主要内容的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4321”工作模式,即通过推进执法制度精细化、推进执法手段信息化、推进执法监督系统化、推进执法保障标准化和创新消防执法力量发展模式、创新社会监管模式、创新执法服务模式,大大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火灾防控力,让人民群众满意。

  实行“四推进”,建立科学、高效的消防监督执法体系

  山东公安消防总队在不断推进执法制度精细化、执法手段信息化、执法监督系统化、执法保障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建立起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科学、高效的消防监督执法管理体系。

  推进执法制度精细化,使执法行为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山东公安消防总队按照“定职责、定技能、定标准、定流程”的原则,不断修订完善执法制度和执法标准,使每名执法人员明确工作定位和责任,明确每个岗位应当熟练掌握的业务技能,进而提高执法能力和素质。

  推进执法手段信息化,所有执法行为实现网上运行。依托互联网“网上办事大厅”和消防公共服务平台,将各项消防监督业务全部在互联网上公开,供群众随时查询。

  推进执法监督系统化,确保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山东公安消防总队坚持公开警务信息和公开述职述廉的“两公开”制度,推行消防执法“回执卡”,聘请17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社会消防监督员,建立了审计、督察、纪检多管齐下的廉政建设“大监督”体系。

  同时,山东公安消防总队通过积极完善执法经费保障标准、技术装备配备标准和执法场所设置标准,不断推进执法保障标准化。

  开展“三创新”,提高执法公信力和防控火灾能力

  工作中,山东公安消防总队通过创新消防执法力量发展模式、社会监管模式、执法服务模式,提高消防执法公信力和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创新执法力量发展模式,破解警力不足的瓶颈。从今年6月开始,山东消防部门联合省政府法制办对消防文职人员进行执法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授予正式行政执法权。10月12日,全省首批156名消防文职人员正式领取了《行政执法证》,可与现役执法人员一起,走入辖区企业和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等执法工作。截至今年10月,山东166个消防大队由过去的平均不足4人增至现在的10人以上,还有2.1万名社区民警承担消防监督职责,形成了覆盖城乡的消防监管网络。

  创新社会消防监管模式,提升消防监管效能和火灾防控能力。山东公安消防总队结合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广泛开展以组织制度规范化、标准悬挂统一化、设施器材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培训演练经常化、检查巡查常态化为主要内容的“六化”建设。据统计,今年以来,全省检查单位64万余个次,督促整改隐患30余万处;全省连续9年杜绝特大火灾事故,火灾形势保持基本稳定。

  创新消防执法服务模式,在全国率先建成了全省统一的消防服务热线系统。截至目前,所有支队、大队全部建立了消防服务中心,各公安派出所及1970个警务室设立了消防服务工作室,消防中队设立便民服务站。据统计,2009年,消防服务中心接待群众8.2万余人次,消防服务平台群众年点击率达23万余次,中心接处群众电话2.8万余个。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山东消防执法工作实现了针对执法的投诉量、上访量的“双降低”。全省累计办理消防行政许可1.1万件,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7000余件,没有引起一起行政复议撤销、行政诉讼败诉或国家赔偿;群众对执法人员的投诉数量同比下降20%,群众来信来访减少3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