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重在抓落实
来源:人民公安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备受关注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座谈会已圆满落下帷幕。这次座谈会是公安部党委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两年来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经验做法,深入分析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研究部署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在这次座谈会上,孟建柱部长所作的重要讲话,正是从依法治国方略的高度,既全面总结了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效,又深入分析了全面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既深刻阐述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基本要求,又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创新执法理念,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坚持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既要求全国公安机关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紧紧抓住执法突出问题,又强调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加强执法管理、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执法培训,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孟部长的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要求,充分体现了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对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公安工作具有的重要的指导意义。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最重要的还是要进一步统一、深化对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识。各地要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前不久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精神,迅速组织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孟部长的重要讲话,进一步统一对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统一对既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又坚持全面推进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的认识,进一步统一对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主要任务措施的认识,切实增强抓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实践证明,执法规范化建设能否取得显著效果,关键在“一把手”。“一把手”真正重视了,这项工作才能真正开展起来,真正见到成效。各级公安机关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承担起“主发动机”的职责,牢固树立“抓执法就是抓业务、抓执法就是抓队伍、抓执法就是抓形象”的观念,对执法规范化建设亲力亲为,将其作为一项涉及全局的大事记在心上、抓在手上,在规划设计、组织推动上发挥自己的作用。各警种要承担“纵向”推进本警种执法规范化建设之责,在统一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等方面,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自上而下监督考评的便利。法制部门要当好“军师”,积极为各级领导班子抓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制度建设和法律上的服务。

  “一花独放不是春”,春色满园才是春。决定一个地方公安机关执法水平高低的不是那些执法先进单位,而是问题较多的落后单位。因此,各级公安机关要通过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同时,各地要学习借鉴北京、山东、江苏、浙江等地的思路做法,充分发挥每个地方、每个警种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努力实现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广覆盖和推进合力。

  总之,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公安机关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的总要求,有效应对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以创新执法理念为先导,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提高履职能力为核心,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使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警民关系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