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工程三期明年正式启动
来源:中国税务报 更新时间:2008-03-14

“金税”工程三期项目建议书日前正式通过国务院批准,这标志着国家税务总局明年正式启动“金税”工程三期。

  “金税”工程是我国政府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所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之一。“金税”工程三期是“金税”工程二期的发展和延续,通过“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的建设,建立和完善全国税收管理信息系统。

  据了解,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全国税务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清缴欠税、惩治腐败”的税收工作方针,按照“科技加管理”的工作思路,加大了税务信息化建设力度,基本建成了连接国家税务总局到省、市、县的税务系统广域网,开发推广了综合征管软件、增值税管理、出口退税等应用系统,通过这些建设,提高了增值税征管手段、加大了征管力度、加强了队伍建设,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税收业务量的增多,以及新技术的变化,现有的网络覆盖面和网络带宽已经不能满足需求,网络结构有待完善,原有设备急需更新。同时,应用系统标准不统一、重复开发、功能交叉、信息不能共享等问题依然存在。因此,需要在“金税”工程二期基础上进行三期建设。

  “金税”工程三期建设的主要任务是,统一开发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软件,建设涵盖国税局、地税局的税收业务管理系统,税务行政管理系统,税务决策支持系统和外部信息交换处理系统;实现与“金关”、“金财”、“金审”等工程以及工商、银行等部门的网络互联,基于因特网开展为纳税人的服务。

  “金税”工程三期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建设覆盖国家税务总局、省、地市、区县各级税务机关的网络平台;建设税收业务、行政管理、决策支持和外部信息4个应用系统;建设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区、市)局、部分计划单列市局两级数据中心;建设国家税务总局灾备中心;建设安全保障系统和运行维护系统等。

  “金税”工程三期建设期预计为4年,即2006年~2009年,分3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是启动、开发和试点阶段,利用两年左右时间,建设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到各省(区、市)局的骨干网,以及部分省(区、市)到市、县局的网络改造,在国家税务总局和6个试点省开展相关信息系统建设;第二阶段是全面推广阶段,利用一年半左右时间,在第一阶段试点的基础上,完成其余省(区、市)各级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推广和建设工作;第三阶段是完善和验收阶段,利用半年左右时间,完善和改进信息系统各项功能。

  在“金税”工程三期第一阶段建设中,国家税务总局将在已有的信息化基础上,通过购置必要的软硬件设备,在国家税务总局和6个试点省开展相关信息系统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开展“金税”工程三期中有关规范、标准的制定;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到全国各省(区、市)局的骨干网,以及部分省的市、县级的网络平台建设和改造;建设用于税收信息处理、比对、存储的国家税务总局数据中心和6个试点省(区、市)国税、地税局的12个数据中心、国家税务总局灾备中心;开展总体构架设计和原型设计等工作,在国家税务总局及6个试点省(区、市)建设税收业务管理、行政管理、决策支持和外部信息管理4个应用系统;建设相应的安全系统、运行维护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