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笔者认为应当更多关注下述几个方面的发展进程。
农业信息化
农业领域是我国信息化整体框架中最为薄弱的一个环节。虽然“金农工程”的建设构想早在1994年便已提出,但实质的工程建设直至2000年以后才得以启动。而且,金农工程预计的投资总额仅为12亿元,远远小于其他产业的投入水平。而我国又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区域和农业人口占有非常大的比例,因此农业信息化的状况将极大地影响全社会信息化发展的进程。《建议》中提出了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优化生产布局、推进产业化经营等一系列发展目标,可以说这些目标的实现无一不与信息化有着内在的联系。
农业信息化投入少、进展慢,不是因为国家舍不得做大的投入,而是由于在其发展模式上存在诸多困惑,包产到户的小农业生产方式,的确对信息技术缺乏足够的市场需求,这是阻碍农业信息化发展的一个根本原因。
在“十一五”期间,农业领域将会发生一系列重大变化,而农业信息化也将随之呈现不同的态势。信息产业部王旭东部长日前提出了农业信息化的一些具体设想,包括加快实施村村通工程、解决农村网络最后一公里问题,以及利用农村中小学接入互联网的优势,促进农村教育服务尤其是中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等等。可以预见,这些设想将在“十一五”信息化规划中得以体现。
三网合一
《建议》中提到,要“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此话被业界解读为国家决心打破行业壁垒,解决掉“三网合一”这个困扰业界多年的问题。
此前我们曾经探讨过,“三网合一”的理念早在数年前就已写入一些部门的正式文件之中,之所以迟迟不能实现,最大的障碍就是行业体制。如一些专家所说,目前“三网合一”在技术上已经不存在问题,关键是体制分割的矛盾难以解决。换言之,只要广电、电信两个部门能够达成共识,则“三网合一”梦想的实现就指日可待。实际上,在上文谈到的农业信息化问题中,如果能够以“三网合一”的方式推动,其进程也有望大大加快。
现在看来,“十一五”信息化规划的出台,有望从政策角度切实推动双方的合作进程。但有人已经指出,规划只是一个指导性文件,其执行力不是很强。因此“三网合一”问题的解决,可能最终还是要以法律方式实现,而这就是《电信法》。
《电信法》
一部法律的制定,竟然延宕25年之久,迄今仍未正式出台,《电信法》可以说创了新中国立法史上的一项纪录。《电信法》的起草始于1980年,此后数次被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但直到2001年4月,起草工作才正式启动。原定今年下半年的正式发布时间,也已经被推到了明年。
《电信法》之所以一再被推延,据说主要原因也是行业体制、部门利益在作怪,但除此之外,它也跟国内电信市场激烈而频繁的变化有关。因此我认为,这其中既是以消极因素为主,却也包含了一些顺应变化的积极因素。当然,拖延得太久也不行。近年来,社会各界对通信资费、SP短信治理、互联网安全等方面的议论日渐增多,《电信法》实际已经到了不能再拖的地步。
《电信法》涉及的范围和内容非常广泛,对全社会的信息化发展影响极大。据了解,目前该法草案已经上报全国人大进行讨论,正式出台的日期尚难以确定。其实,“十一五”信息化规划的制定与《电信法》出台时间并无直接关系,但考虑到规划涉及的许多内容都将由《电信法》予以落实,因此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还是很大的。正因如此,业界对《电信法》可以说是翘首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