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管理局室外显示屏系统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0-11-09


    项目名称:2010年室外显示屏系统上端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TC104T22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839847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2108285,62108191

    采购数量:1

    采购用途:交通管理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

    可靠性原则:选用高可靠性和智能型设备,系统设备运行状况采用自动检测、告警、集中监控等技术,同时系统具备容错能力/政府采购

    分包情况及财政预算:人民币6120万元

    第1包:上端集成系统(控制金额:340万元)

    第2包:室外显示屏系统安防工程(控制金额:310万元)

    第3包:交通流采集处理发布升级(控制金额:280万元)

    第3包中服务器等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详见招标文件。

    第4包:工程监理(控制金额:36万元)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具有纳税人资格、组织机构代码

    (2)投标人可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可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在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第一包、第三包为公安信息化项目,第二包为信息安全项目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在北京地区有常驻的专业技术机构,具备做到7×24小时响应的能力

    第一包、第三包投标人另需提供:

    (6)保证提供的设备(软件及硬件)与招标人现有设备兼容

    (7)提供书面材料证明提供的进口软件、进口硬件设备均符合进出口有关规定,并具有完备的进出口手续

    (8)提供书面材料证明所提供的进口软件、进口硬件设备均为原厂产品,且由国外原厂商驻国内办事机构认可审核。

    第二包投标人另需提供:

    (9)投标人必须具国家信息安全认证信息服务资质证书

    (10)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级涉密信息集成单项资质-软件开发

    (11)投标人必须具有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资质

    第四包投标人另需提供:

    (12)监理本项目第一包至第三包所需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即: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部级临时资质证书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0年11月5日—2010年11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北京时间)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4室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200元人民币,外埠邮购另加50元,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11月25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0年11月25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四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审法。

    项目联系人:潘太新、顾毅

    联系方式:010-62108285,62108191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