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闫云春
弥渡县公安局在开展“三项重点工作”中,通过采取“五项措施”,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民警在执法中存在的执法思想不端正、执法制度不完善、执法管理不科学、执法活动不规范、执法监督不到位的问题,确保执法规范化落到实处。
一是不断建立和完善执法制度,用制度规范和解决执法突出问题。弥渡县公安局修改完善了《执法质量考核办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补充规定》等4个法制相关规定(办法),在考评程序、考评体系、考评内容、考评措施上做文章,建立严密的考评办法;从执法责任、执法质量、执法活动、执法纪律等方面入手,层层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建立健全行政案件、刑事案件审核机制,从案件事实、程序、证据、定性等方面全面审核,使各个执法岗位、各个执法环节实现了有章可循,规范了执法行为,提升了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
二是以信息化应用为支撑,全面推行网上办案,确保执法规范化。弥渡县公安局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优势,全面推行网上案件办理、审核、考核,民警办理每一件刑事、行政交通案件,从接警、处警、立案到侦查(调查)、报捕、起诉(查处)全部程序从警务综合信息平台上进行,把办案的全部过程置于法制部门和相关领导的监督之下,法制部门和相关领导实现了通过网络对案件办理的全程审查和监督。通过运用信息化手段,案件办理的流程化有效地杜绝了程序违法,实现了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100%网上办理,办案成本大幅减少,办案质量不断提高。
三是抓好案件回访,听取意见建议。按照州公安局制定的《关于建立推行交通违法行政案件电话回访制度的通知》,弥渡县公安局对交通违法人进行了电话或当面回访,认真听取被处罚人对公安机关的意见。今年以来共电话、当面回访交通违法行政案件被处罚人32人次,达到了清楚掌握交通违法被处罚人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满意度,改善执法方式方法,提升公安机关的公信力的目的。
四是整合内部监督力量,强化执法考评。弥渡县公安局充分发挥法制、督察、纪委等部门在执法监督中的联动作用,采取日常检查与年终考评,普遍监督与个案监督,监督部门考评与办案部门交叉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在“一案一评”的基础上,坚持每月执法卷宗一考评制度,从接警处警到案件的办理,从实体到程序,只要发现违规行为,除当场点评外,还发出通报,提出整改措施,督促办案部门和民警认真加以改正。严格开展执法卷宗月考评工作,共审核审批刑事案件340件,行政案件474件,执法卷宗考评在全州排名前列。
五是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强化监督力量。弥渡县公安局加强对兼职法制员的业务指导与培训工作,对执法部门的法制员采取到法制室轮流跟班学习的形式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兼职法制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同时把法制员队伍建设与法制人才库建设结合起来,注意发现和培养法制人才,不断充实法制员队伍。组织开展法制员队伍专业培训,全面提高法制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1月份组织全局21名兼职法制员进行业务培训,对执法办案网上流程的应用,行政、刑事案件法律文书文号的编写等内容进行了业务培训;4月份组织各执法部门分管执法工作领导、法制员及部分业务骨干52人进行法制工作培训;7月份采取现场练兵、以赛代训的方式,组织全局各执法办案部门的领导和部份民警共24人开展了执法规范化建设业务技能竞赛,促进了民警执法能力的提高。在全局确定了4个执法示范单位,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执法示范单位工作交流会,让执法示范单位之间相互学习,取长补短,达到抓点促面,以点带面的典型示范目的,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向广度、深度发展。
弥渡县公安局通过采取以上“五项措施”,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得到稳步提升,队伍整体形象得到进一步改善,全县警民关系更加和谐,全局民警在执法办案、社会管理、服务群众工作中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发生一起涉法涉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