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消防全面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来源:人民公安报 更新时间:2010-11-12

  
 
作者 : 李莉 杨诚  
 
  
  10月28日,《湖南省消防总队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正式实施。《制度》的实施,将在全省消防部队全面实现权力配置科学化、行权裁量标准化、行权程序规范化、行权过程便捷化、行权操作公开化、权力运行网络化,确保消防部队规范、有效、廉洁行使权力。

  《制度》明确了总、支、大队三级单位的行政执法权力,确定各项权力廉政风险等级,按风险程度从低到高确定为低风险、中度风险、高风险。通过梳理权力清单,编制权力目录,明确权力类别和权力设置,最大限度地压缩了自由裁量权空间。对行政执法单位权力运行设定简便、严密的程序,在申请、受理、审查、决定中引入网上申报、接办分离、内部制约、并联审批、专家评审、集体决策、听证、公示和社会监督等方式和手段,以程序正义保障实体正义。同时通过清权、确权、分权,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能等措施,实现审批流程最简、审批时限最短、服务对象最方便。

  《制度》要求:全省消防部队把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外的行权事项制度、实施和结果全部在部队内部和社会上进行公开,并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充分运用现代化手段,把电子政务作为执行制度的有效载体,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和网上监察,最终实现权力在网络上运行、监督在网络上执行、绩效评估在网络上自动生成,将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与干部精细化管理平台、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平台有机结合,纳入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