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最新警务改革探源
来源:人民公安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最近,英国内政大臣特雷莎•梅对外公布了一份被认为是英国半个世纪以来最彻底的警务改革计划,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尤其是基层民众的意见。这份改革计划长达42页,共为五个部分,详细介绍了这次警务改革的原因和内容。第二至第五部分还列出了若干问题供人们回答。
  英国此次警务改革的目标是提升警务效率、密切警民关系,关键是国家与地方各司其职,核心是在地方警务方面给广大民众更多自主权。具体内容包括六个方面:一是从2012年5月起由地方民众直接选举产生当地警察局长,以进一步改革警民关系;二是成立新的国家打击犯罪局,负责打击有组织犯罪、恐怖主义,加强英国边境安全;三是从保护公众和节约成本的角度加强地方警察部门之间的合作;四是逐步取消以制定全国性警务规范为主要职责的国家警务促进局;五是简化行政体系,取消一些限制性条条框框,给基层警察更多自由支配时间;六是明确包括公众在内的各方在预防和打击犯罪方面的责任,通过召开社区会议、邻里守望、志愿者组织等多种方式向公众提供更多参与机会。

  英国此次警务改革最直接的原因是社区和地方警察机构对英国政府和内政部过度干预地方警务不满,要求国家和地方各司其职的呼声越来越高。主要原因是:

  (一)社会治安形势恶化,公众参与热情不高。尽管英国政府近年来在刑事司法领域的投入越来越大,但和周边国家相比,英国仍然属于犯罪率相对较高的国家,社会治安形势持续恶化,公众普遍感到不安全。更为糟糕的是,英国上下对此视而不见。视而不见的原因不是不关心,而是害怕后果不堪设想,不敢面对。据一项调查显示,德国三分之二的民众在面对轻微违法行为时会出面制止,而英国三分之二的人会选择袖手旁观。

  (二)过分依赖科技手段使警务远离了社区和公众的需求。为有效应对犯罪的科技化、动态化和新出现的各类高科技犯罪,警方自上世纪60年代起不断提高警务工作的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汽车巡逻、无线电通信、计算机分析系统等一方面帮助警方跟上了犯罪分子的步伐,一方面也大大降低了警察在社区的能见度和可信度及其对社区的责任感,使警务远离了它所赖以生存的社区和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社区和民众对此极为不满。

  (三)中央政府对地方警务的过度干预严重影响了地方警务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导致公众不再是一切警务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警察局长只对上级而不对百姓负责。近10年来,英国中央政府对地方警务的干预力度越来越大,促使警察权力中央化的立法清单越拉越长,内政部在制定和出台全国性警务目标、行为准则和考核标准等方面的授权越来越大。更有甚者,内政部在2001年还成立了警察标准办公室,大有取代各地专司其职的警政委员会之势。这些做法尽管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不可否认的是,它忽视了警务工作中更为根本的问题,那就是推动警务向前发展并直接受警务成效影响的永远是公众而不是政府。

  (四)警察专业化建设滞后,实战能力不强。受中央政府过度干预以及各地警局自身机关化趋势影响,英国警察近年来专业化建设严重滞后,一线警员实战能力不强。高效率的警务活动离不开三个方面的支持:政府的政策和经费支持、相关部门的专业性支持和一线单位的行动性支持。三者之间保持平衡,警务活动就能正常开展。在英国,这种平衡已被打破。一方面,政府的过度干预和大包大揽使专业指导部门逐步萎缩,专业人士在其意见和主张得不到应有重视的情况下被迫放弃专业追求,逐步发展成为只惟上不惟实的“行政附属品”。另一方面,政府的过度干预和警局自身日益严重的机关化倾向把警察从街面和社区拉到文山会海之中,把警察从打击犯罪的“斗士”变回了各类文件和表格的“写手”,严重削弱了一线警员的实战能力。

  (五)纳税人对内政警察部门的高投入低产出现象极为不满,警察经费面临削减。英国警察经费自2000年以来以每年24%%的速度增长,本年度已达130亿英镑。审计发现内政部经费投入与产出严重不成比例,浪费问题严重。如,内政部曾花600万英镑为警察誓言作宣传广告,就曾遭到广大公众的诟病,认为内政部只会做表面文章而没有把钱花在打击犯罪方面。在这种情况下,英国议会已于今年6月22日宣布将在未来四年逐年削减包括内政部在内的“问题部委”的经费预算。

  英国首相大卫•卡梅伦认为,警察在打击犯罪方面至关重要的是将公众的需求作为“指挥棒”,而不受“官僚体系”和各种文件的约束。在他看来,此次警务改革很重要的一点是加强公众在警务活动方面的话语权,让警队更多地向社区和公众负责,提高警察在社区的能见度。

  内政大臣特雷莎•梅更是直接将英国犯罪率居高不下的原因归结于地方警队的惟上是从。她认为,走出这一困境的最好办法是中央和地方各司其职。在国家层面,成立国家打击犯罪局,专注于打击跨区和跨境的有组织犯罪,强化边境控制。在地方层面,真正把公众作为警务工作的核心,授权他们直接选举产生地方警察局长。

  英国内政部用了三年的时间准备这份警务改革计划。从2007年起每年就相关问题对公众进行问卷调查。根据安排,从改革计划发布之日起至今年9月20日为征求意见阶段。今年秋季形成《警察改革和社会责任法案》并提交议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