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吉林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任务指导书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2010年度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

建设任务指导书的通知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现将 《2010年度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任务指导书》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2010年度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任务指导书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2009—2013年发展规划》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 “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吉政办发 〔2007〕10号)精神,2010年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立足统筹规划,科学发展,继续以应用和整合为重点,完善网络基础设施,推进应急平台体系、政府网站和核心政务应用系统建设,进一步强化标准规范、加强协调管理和完善体制机制,全面推动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积极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组织制定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 “十二五”规划

  2010年是完成 “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谋划 “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为做好 “十二五”规划的制定工作,一是要组建规划起草工作组,工作组由相关工作人员和专家组成,承担规划制定的各项工作。二是开展学习调研工作,工作组要对省内外电子政务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在学习 《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2009—2013年发展规划》精神和借鉴兄弟省市电子政务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电子政务的实际情况,起草具有前瞻性和可行性的五年规划。三是各地各部门要做好本地本部门电子政务 “十二五”建设计划的研究起草工作,在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 “十二五”规划下发后,各地各部门要制定相应工作计划。

  二、组织省政府专网升级改造,进一步推进省政府网络资源整合

  (一)实施省政府专网升级改造。依托公共网络资源,提升网络带宽 (2010年实现省至市州主干网络带宽为155Mbps,市至县不低于10Mbps,省政府至省直有关部门10Mbps),扩展覆盖范围,实现省、市、县三级骨干网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建立运维一体化的工作机制,满足省政府应急平台、视频会议、电子监察、网上督查等应用系统需求。

  (二)继续推动部门利用省政府专网建设省、市、县三级行业专网,促进网络资源整合。一是对依托省政府专网已经建设部门纵向网的单位 (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审计厅、省质监局、省信访局、省编办、省软环境办公室等)根据实际情况提升其网络带宽,满足应用需求。二是年内启动省林业厅、省交通

厅、省民委、省卫生厅等部门纵向网建设工作。

  (三)进一步推动各市 (州)政府专网建设和升级工作,各市 (州)政府参照省政府专网建设模式,遵循统一网络建设标准和规范,构建完善本地政府专网。

  三、加快省政府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推动应用开展

  (一)各地要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 《吉林省市(州)政府应急平台建设方案》和 《吉林省市 (州)政府应急平台技术要求 (试行)》 (吉政办函 〔2009〕9号)要求,明确任务,制定方案,组织实施。

  (二)加快省政府应急综合应用系统和数据库建设 (二期)。在一期基础上,结合国务院应急办统一配发应用模块需求,进一步完善数据库建设,应急处置、在线会商等综合应用系统,数据交换与共享系统和数字预案系统。各地、各部门要参照省政府建设模式,加强本单位、本系统的应急平台综合应用系统和应急数据库建设,为省政府应急平台提供保障。

  (三)按照国务院应急办开展在线会商和数据交换与共享应用的工作需求,组织实施省级应急平台在线会商客户端、数据交换与共享客户端安装工作,加快与国务院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进度。

  (四)做好小型移动应急平台项目建设。按照国务院应急办具体工作要求,建设应急平台小平台省级中心,在省级配置2套标准型小平台,在示范地市配置1套标准型小平台,在示范县(市)配置1套简易型小平台。建立小平台快速响应机制。

  (五)做好相关业务系统应用、推广工作。继续做好应急信息报送、指挥调度、VOIP电话、地理信息系统等应用系统使用培训、技术保障和用户管理工作,力争在市 (州)政府范围内逐步推广。

  四、完善政府网站建设,提升应用服务水平

  (一)完成省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造任务。按照 《省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造项目建设方案》,认真做好各项应用系统研发工作,提升网站应用支撑能力;做好新版网站页面策划、设计以及网站搭建和数据迁移工作,确保门户网站以全新的面貌对外发布信息、提供服务;以新版网站栏目规划为依据,修订网站内容保障方案,完善内容保障机制。

  (二)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将权威发布政府信息作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的基本要求予以强化。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部发布上网,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各市 (州)、县 (市)政府网站管理部门要与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单位密切配合,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三)进一步整合利用部门服务资源。各地、各部门要将网上办事服务作为网站内容建设的重点予以推进。要统筹规划、统一组织、协调推进本级政府部门服务资源的整合利用,指导各部门根据社会公众服务需求,从最基础的办事指南、办事指引、政策依据和表格下载等办事服务入手,构建便捷规范的网上办事服务框架。

  (四)稳步推进网上互动交流。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咨询投诉、民意征集、实时交流三方面内容建设互动交流渠道,为民众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创造条件。要以全省开展 “网络问政”活动为契机,尽快建立起意见建议受理、办理、答复良性互动工作机制。

  (五)提升网站技术支撑。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网络技术平台建设和业务应用系统开发,具备条件的政府门户网站要逐步统一本级政府部门网站网络技术平台,为逐步实现 “一站式”服务奠定基础。

  (六)加强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核工作。正确处理网上信息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严格信息报送和发布的审核把关。

  五、完善全省核心政务应用系统,加快应用推广进程

  (一)进一步推动全省核心政务系统应用和推广工作。各地、各部门在做好省政府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政务信息报送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应用工作的同时,结合本地、本部门的核心政务,积极做好应用软件的二次开发和推广使用。同时省里将统一制定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建设标准,形成全省统一的应用模式,确保互联互通。各市 (州)可参照省里建设模式和标准开展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建设。

  (二)建设完成省政府专网信息资源共享系统。以政府专网为依托,结合省政府公文传输系统,建设满足机关工作人员业务信息在专网上安全、便捷交换需求的共享系统。

  (三)启动省政府文档一体化项目建设。按照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和标准,开发省政府文档一体化管理系统,将现行的业务系统、电子数据与档案管理进行有机结合,并将历史上有价值的纸质文档进行数字化处理后实现统一管理,提高文档的使用效益。

  (四)建设省政府重点工作网上督查系统。借鉴山西省开发使用的行政对接系统和有关省市的督查信息系统先进经验,研发我省政府重点工作网上督查系统,实现对年度重点任务目标等工作的动态监控,促进省政府各项重点工作的全面落实。

  (五)进一步推进省政务大厅行政审批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建设工作。在继续完善省直部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基础上,开展省政务大厅行政审批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在部分部门进行试点,实现相关审批项目网上办理。

  六、加强网络安全体系建设

  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边界清楚、责任明确。

  (一)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保密部门认定的保密技术及有关要求对已建和待建的电子政务系统进行梳理、改造。要引进新的安全防护技术,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络安全防护水平。

  (二)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网络应用的身份认证、授权管理和审计管理,依托省政府RA (电子身份认证注册系统),构建网络信任体系。

  (三)建立健全省政府专网网络及安全管理系统,实现动态网络资源管理、监控,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网络违规外联、违规内联、运行故障、防毒、杀毒、防网络攻击等有效管理。

  (四)各级政府网站要按照电子政务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逐步完善政府网站安全基础设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政府网站安全防范能力。

  (五)各地、各部门要制订应急预案,完善数据备份,开展系统备份,加强运行维护管理,确保信息系统和数据安全。

  七、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的运行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建设相关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电子政务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单位电子政务负责部门要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完善项目咨询、专家论证机制,切实保障项目建设质量。

  (二)加强经费保障和管理。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必要的电子政务建设和运维经费按时足额到位。对电子政务经费实行统一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确保经费使用合理、规范。

  (三)加强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电子公文、政务信息、应急平台综合应用等不同层次、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电子政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化意识、信息安全保密意识和信息技术应用技能。

  八、做好电子政务业务指导和经验交流

  (一)组织开展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继续加强政府网站的绩效评估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评估标准,将安全保密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评估予以考核,推动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业务调研,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和技术交流,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三)调整省政府电子政务专家咨询组成员,在省内大专院校有关教授、学者及省直部门、市 (州)政府办公厅 (室)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同志中筛选,建立专家资料库,充分发挥专家咨询作用。

  (四)继续办好 《政务信息化》工作简报,各单位要积极提供素材,宣传自身工作,分享建设成果,交流实践经验,提出有益的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