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会议召开
来源:新法制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建立以信息化为支撑新执法模式
全省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会议召开 抚州南昌九江等支队经验全面推广 
 
  11月12日,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在抚州市召开全省深入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会议。会上,抚州、南昌、九江等支队作为省级消防监督执法示范支队代表,与全省分享了各自在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及创新做法。南昌市东湖区公安消防大队、吉安市新干县公安消防大队、赣州市大余县公安消防大队以及景德镇市昌江区公安消防大队也作为省级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大队做了典型推介。

  会上,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房凌春透露:“我们力争经过3到5年努力,建立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的新的执法模式,做到执法主体合格、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

 
会议现场

  样板之抚州:形成“处处循标准”消防执法格局

  作为全省最先一批开展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样板之一,抚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结合自身实际特点,推行了“八明确、五规范、两公开”的消防执法模式,基本形成了“人人受监督、事事走流程、处处循标准”的消防执法工作局面。2010年,该支队被总队命名为省级执法示范支队。

  “八大明确”让消防执法有章可循

  该支队从基础工作入手,对涉及消防执法的岗位职责、执法行为、执法流程、岗位技能、硬件建设、档案管理、派出所执法、社会单位管理等八个方面给予了明确。

  结合消防执法工作实际,该支队细化了30个消防监督执法岗位的工作任务,制定完善了各个岗位职责。并依据各岗位职责每年签订执法责任状,实施执法考评。

  在执法评判标准方面,该支队制定了消防行政许可、消防监督检查、重大隐患评判、消防产品监督等6大类27项执法工作标准,作为消防监督执法的统一尺度和刚性要求,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和偏差。

  该支队还编制了《消防监督执法手册》,细化建设工程消防审核等33项执法工作流程和时限要求,确保各项消防监督执法程序合法。

  消防监督业务100%实现网上办理

  依托消防监督管理系统,抚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实现了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评和法律文书电子模板的规范化操作,以此提升执法效能。

  据了解,借助消防监督管理系统的流程控制功能,该支队规定了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火灾调查和行政许可等所有消防监督业务必须在网上办理,各项业务从受理、分工、承办、审核到签发都以网上流转为准,确保执法程序到位,确保监督执法100%网上办案。依托系统的流程定制功能,对涉及支队、大队、派出所的各类执法流程,统一定制和管理。

  该支队还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中设置了执法监督功能,将具有审验超期、减免处罚等10类现象的特定执法活动列入重点监督库,实施重点监督。定期在网上抽取各类执法案件,对其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调查取证、办理时限、文书规范和量罚结果等内容进行执法检查,实现网上动态执法监督。

  样板之南昌:500万购装备为规范执法护航

  今年以来,南昌市公安消防支队在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中,转变执法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机制,实现队伍素质化、装备科技化、执法规范化、服务常态化、督察经常化,被省公安消防总队评为全省优秀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

  从2009年6月起,该支队制定实施了留营学习制度,确定了每周二、四晚为学习日,由业务骨干轮流担任教员,重点开展消防监督干部的政治理论、岗位业务学习。

  为实现执法水平科技化,该支队先后投入500万元购置消防执法器材装备,为全市消防监督人员配备了监督检查箱、消防产品检测箱等。该支队还统一为消防监督干部配备了个人GPS定位设备,对监督人员进行信息管控、对行进路线进行实时跟踪和行进轨迹回放,保证消防监督人员与119指挥中心可以实时通话。

  结合南昌市工作实际,该支队重新修订了消防监督执法制度汇编,健全完善了监督执法规章制度35项,同时坚持对办理的全部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及时纠偏纠错。今年共计事前纠错15件,提高了执法质量和办案水平。

  该支队还推行了一站式服务、绿色通道服务和预受理服务,所有审批项目时限已缩减到公安部规定时限的三分之一以下,“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对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较大金额的行政处罚,该支队一律实行集体议案、集体审核。

  该支队还特别重视纪检监督、社会监督和短信评议,在历次行风警风评议活动中名列前茅,实现了消防执法“零”过错、“零”复议、“零”诉讼。从2009年开始,该支队开发建设了群众满意度短信服务反馈平台,单位和群众可以用手机短信对消防部门的所有执法行为进行评议。

  样板之九江:巧用“周俊军平台”实现消防动态管理

  自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试点工作以来,九江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监督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全年无群众投诉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该支队专门成立了执法制度创新组,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完善了支队消防监督34项执法制度,并进行细化和量化,使执法制度、执法程序更具操作性。如在监督执法中,遵循“先服务,后监督;先宣传,后检查;先规范,后执法;先教育,后处罚”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消防监督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与此同时,通过聘请廉政监督员、定期发放执法情况回访卡和民意调查函等方式,实现有效的社会监督。今年以来,该支队共邀请驻地效能机构、监测点负责人到部队检查指导工作40余次,向监测点发放《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征求意见表》960余份。

  周俊军工作法应用平台是当前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的重点网络平台,在此基础上,九江市公安消防支队创新地将消防工作纳入其中。全新的平台可以清晰显示辖区整体平面图以及各类场所分布图,并详实记录了基层消防大队和派出所对重点单位日常监督管理的情况。通过这一创新平台,使基层的消防工作真正纳入动态管理。

  该支队还实行了“首问责任制”、支队主官接待日等制度,将每周日作为支队主官接待日,主动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今年以来,支队主官接待日期间共接待群众48人次,接听咨询电话200余次。总队、市纪检等部门电话征求意见50次,群众满意率100%。

  试点前沿

  东湖区公安消防大队 鼠标一点即可实现消防业务办理

  2008年,南昌市东湖区公安消防大队在全省首推档案一体化管理系统。经过3年的基础数据采集,完成由单机版到多机版升级,建立了1996年至今的16年的档案电子数据库,内存文本档案3359卷,扫描件3万余页,目前实现了内网和互联网全天候调阅。

  2009年,该大队建立了消防群众满意度短信测试平台,及时了解社会对大队消防监督、灭火救援工作的满意程度,对不满意个案进行及时回访,化解矛盾。

  2010年9月,该大队借鉴外省经验,结合东湖区消防监督实际,依托大队互联网站,两个多月时间即初步建立了“十个e网”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实现所有消防监督业务一个平台上办理,所有服务措施在一个平台上提供,构建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了解办事流程、打开电脑就能查询办理结果、鼠标一点就能办理业务的“阳光警务”模式。

  新干县公安消防大队 从“检查处罚”到“指导守法”

  吉安市新干县公安消防大队制订了《新干县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制度汇编》,明确了消防监督干部的职责分工,推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公示制度,切实做到人定岗、岗定责。

  该大队还将执法重点由“检查处罚”向“指导守法”转变,执法目的由整改违法行为向培育自控能力转变,同时提请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农村、社区、学校、单位消防工作建设标准并免费向社会发放,有效引导和培育了一批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样板农村、社区、学校和单位。

  该大队在开展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连续3年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吉安市第一,连续3年被新干县委、县政府授予“群众满意执法单位”。2010年,该大队又被总队命名为“省级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大队”。

  大余县公安消防大队 “五铁”执法实现20余年无投诉

  赣州市大余县公安消防大队把规范执法融入“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大教育活动中,坚持每周一次“学法”和网上法律知识测试,集中培训监督干部。并先后投入20余万元,配齐了四大类72项消防监督技术装备,建成赣州市一流的消防监督技术室。在该大队的推动下,建立了政府部门火灾隐患整改考评验收和责任追究制度。

  该大队积极推行“‘铁’的队伍、‘铁’的装备、‘铁’的措施、‘铁’的案件、‘铁’的屏障”的“五铁”工作法,着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了20余年“无违纪、无投诉、无复议、无诉讼、无重特大火灾”的“五无”目标,先后3次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连续3年在全县政风行风评比名列前茅。

  昌江区公安消防大队 每一起执法案件都是“合格品”

  景德镇市昌江区公安消防大队将日常监督的关口从事后、案后移到事前、案中,在每一个执法环节都把好质量关,及时防范执法过错,有效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大队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是“合格品”。

  根据执法工作实际需要,该大队完善和落实了执法告知、火灾调查公开认定、疑难信访案件公开听证等公开制度,设立执法举报投诉电话、信箱,为公众了解和监督执法信息提供便利条件,保障当事人在执法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同时,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建立执法跟踪回访制度,向执法对象发放执法质量和廉政状况反馈单,了解消防监督执法情况。

  文/图 代庆冬 程金英 记者余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