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引领公安执法走向规范
2010-11-18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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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公安部正式下发决定,命名乌海市公安局等10个市级公安机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等200个基层所队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这是上级公安机关对市公安局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肯定。
近年来,市公安局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付诸实践,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以执法工作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高效化为核心,以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切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程,基本形成网上接处警、网上案件流转、网上行政管理、网上考核、网上监督的规范化执法体系,打造了具有乌海公安特点的执法规范化亮点工程。2006年以来,在警力不增加的情况下,全局刑事案件破案绝对数、治安案件查处数、抓获违法犯罪人员数同比上升,百名民警破案数、提请逮捕人数、查处治安案件数在自治区名列前茅,刑事警情、可防性案件发案率、系列案件发案率连续4年同比下降,连续4年无行政败诉和国家赔偿案件,信访案件存量进一步减少。通过信息化引领执法规范化建设,基本实现了执法办案“七化”。
加强执法管理 实现执法流程固定化
市公安局学习借鉴现代企业管理的理念,依照执法办案工作流与信息流高度融合的思路,逐项制定符合基层实战的岗位、业务流程标准与操作规范,设定办案流程控制。各类案(事)件从接处警开始到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强制措施使用、涉案财务管理、审核监督、案件终结等各执法环节实行网上一体化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了人为因素对执法办案的影响。2006年实行执法办案网上流转以来,没有发生过因违反程序而引发的错案。
加强制度建设 实现执法制度规范化
市公安局对各项执法制度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修订了一些不符合实际、可操作性不强、条款太原则的制度规范,解决执法制度缺失凌乱、冲突无序、交叉矛盾、要求不当、不宜操作执行的问题,进而形成完整、有序、便于操作的制度体系。
加强网上案件流转 实现执法监督实时化
市公安局要求行政案件证据材料、各类文书全部上网、刑事案件主要文书上网,案件网上流转实现全程公开,市局、分局、基层所队领导和法制监督员随时跟进监督每一起案件的办理,及时发现并纠正了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杜绝了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不公正、不廉洁等问题。同时,依托信息化建设,各级领导和督察部门根据网络授权,通过覆盖全局一线执法服务单位的音视频督察监控系统,查听电话录音、调阅监控图像,实时检查、记录民警执法活动过程。
强化信息化手段的应用 实现执法办案高效化
过去民警办理一起案件仅填写各类审批文书、法律文书近30份,特别是在办理简易治安案件时,案卷法律文书厚度是笔录厚度的3倍,派出所民警因害怕工作量大,对查办的简易治安案件大都不立案、不处罚,治安案件立案数多年来一直低于刑事案件立案数,形成不正常的“倒挂”。实行网上办案后,相同内容实现一次录入,自动生成全部法律文书,相关文书自动导入重复使用,法律文书按照程序自动流转,自动生成,极大地提高了效率,民警工作量平均降低了40%。目前,乌海市公安局治安案件立案数是刑事案件立案数的2.6倍,基本做到如实立案。
明确职责权限 实现执法权责明确化
实行网上办案后,根据民警岗位、职务等因素,在系统中设定了不同岗位的执法权限,办案民警、法制部门以及各级领导分别履行办案、审核、审批、监督等职责,办案民警、审核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执法责任落实到每个执法环节上,解决了执法责任不明晰、执法过错问责难的问题。
拓展警务平台功能 实现法律文书规范化
市公安局将各岗位标准、裁量标准及示范卷宗录入平台,启用电子笔录、电子印章、电子卷宗系统,证据网上传输,实现真正意义的“网上办案”。网上办案模块对涉及公安执法的各种重要法律文书统一由系统自动编号、自动生成,规范了法律文书的归口管理及使用权限,解决了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善遍存在的法律文书管理不统一、书写不规范、编号开证不严格、案卷存档不整齐等问题。
执法绩效考核科学化
通过近两年的努力,市公安局建立完善了绩效考核系统,将打击犯罪、基层基础、治安管控、人口管理、执法质量考评等公安执法服务项目都纳入绩效考核系统,形成了规定、统一、全面、科学的考核体系,对每一起案件从接处警开始就按照统一标准进行网上考核,基本杜绝了人为因素影响考核结果公正、公平的现象。(王芬 李濮男 郝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