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胡泳教授,将部分网络公关公司比喻成一朵长在网络丛林中的“恶之花”,这朵游走在道德甚至法律边界的“恶之花”,对消费者、网络世界乃至企业自身的危害性都难以估量。
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处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在“现实网络化,网络现实化”的时代里,网络用户同时也是现实消费者,网络公关在虚拟世界的“灰色”运作,不仅侵害了公众的知情权,鼓励了企业的不正当竞争,对网络文化和社会风气的负面影响一样不容小视。
刘军告诉记者,在网络公关作为一种不正当竞争的手段,被企业或个人在虚拟世界里广泛采用的时候,任何不想坐以待毙的企业或个人,就必须花钱来投入这场网上“混战”。他透露,他在从业期间,曾给另一家知名空调公司做过公关代理,而这家公司选择“投网络”,多少有点“逼上梁山”的意味。 “因为网上充满了‘进攻派’,一夜之间你的负面信息就会铺天盖地。”他告诉记者,“你不主动出击,对手就会疯狂地对付你。”
“本来作为一个公共空间的网络平台,如今恐怕日益成为企业私益的角斗场。”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慨叹道。
不正当的网络公关行为,使网络世界显得乌烟瘴气,真相越发扑朔迷离。刘军认为,网络公关如果一直这样乱下去,早晚有一天会导致公众对网络产生信任危机,那时整个互联网行业就将面临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