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依法行政工作在创新中突破,在拓展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当前,芜湖作为国家级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核心城市、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安徽省试点和合芜蚌自主创新试验区的中心城市,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之一,也进入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关键时期。我们要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着力点,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把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效能。要从实际出发,注意梳理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分析总结,研究对策措施。要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切实履行好政府的工作职责,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要继续巩固行政审批“两个集中”工作成果,完善并联审批运行机制,注重加强对审批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及时采取创新举措,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要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推进政府管理的服务化。更加关注民生,提高政府办事效率,为广大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促进经济社会规范有序发展。要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立法工作的要求,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制度和中央、省政府重大决策的前提下,结合芜湖实际出台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引导、保障和促进作用。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要紧紧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管理全局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工作的前瞻性和实效性。不断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工作方法,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众参与度。对重大或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要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立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实行政策制定者、政策执行者和专家学者相结合的审查机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发现问题要坚决纠正。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坚持对政府部门文件进行前置性审查,定期对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进行检查,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对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跟踪问效。
三、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决策是行政行为的起点。规范行政决策,是依法行政的源头。要从改革、创新的要求出发,紧紧围绕决策效益的最大化,构建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行政决策机制。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要决策在会议决定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科学决策的必经程序。重大事项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经专家或咨询机构进行论证。要注重决策前风险评估和决策后效果评估工作。作出重大决策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并进行风险评估,保证制度质量和良好的实施效果;制度实施后,要进行跟踪检查和信息反馈,了解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要严格决策责任,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力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四、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是法律法规得以正确实施的重要保证,是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要按照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要求,注意研究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行政处罚实施中存在处罚不当、权力滥用、随意性大等情况,要在试点基础上,全面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要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注重对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和执法新情况的研究,及时调整城市行政执法的范围和职能,强化城市管理。适当下移行政执法重心,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镇街延伸,增强行政执法的效果。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对拟上岗的行政执法人员要加强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执法资格。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公开透明是现代政府的重要特征。权力只有在“阳光”下运行,才能促进权力规范行使,才能让人民群众在了解政府工作的基础上信任政府、支持政府。要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真正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量化考核、科学评价、有效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要注重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完善网上办文、办事系统,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并联审批等联网运行。继续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和网络技术的优势,真正将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成为信息公开的窗口、在线办事的平台、联系群众的桥梁和公共服务的载体。
六、强化行政监督,提高依法行政自觉性。要不断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注重监督效能,更好地发挥行政监督的预防、补救和改进作用。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积极配合人大的执法检查、政协的视察调研等工作。要依法接受司法机关的监督,引导群众通过法定渠道反映诉求、解决纠纷。要更加重视社会监督,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人民满意不满意,是评价政府行为的最高标准。通过市长热线、市民心声网站、广播电视台1890、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等载体,接受群众的举报、投诉和监督。积极推行“网络问政”,引导群众通过政府网站、行风热线等问政平台,反映意见、提出建议和表达诉求。行政机关要通过网络积极回应,及时答复解决。要加强行政层级监督,注重发挥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作用。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加强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创新方式方法,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平衡利益,依法、公正、高效地解决行政争议,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要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度,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芜湖市人民政府市长 敬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