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勤县着力推行诚信阳光低保
来源:武威日报 更新时间:2010-12-01

 

   (记者张永文严俊义)民勤县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现场会议精神,把城乡阳光施保作为惠民政策落实的重中之重,认真学习借鉴永靖经验,研究制定阳光低保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严把“八道关口”,着力推行诚信阳光低保。

  为了全面推行阳光低保,民勤县把好政策知晓关。以低保申请、审批程序为主,通过县电视台、政府网站、新农村资讯、宣传手册、群众会议等形式,全方位宣传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范围、申请低保具备的条件、申请审批程序、评议机构、家庭收入计算办法、低保分类依据、分类施保标准、低保资金发放程序和低保动态管理等相关政策,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把好典型示范关。在认真借鉴永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民勤实际,将农村低保按政策分四类进行保障,坚持软硬件建设同步推进,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培育示范社区7个,示范村6个,初步探索建立了符合民勤实际的低保工作机制和阳光运行模式,示范带动全县低保工作规范运行。把好收入核查关。将家庭收入核查作为低保政策的基础性工作,健全完善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定办法,依据居民申报和村(居)委会调查情况分类进行登记,把家庭收入明显低于或接近贫困线的对象纳入低保评议范围,交村(居)民主评议会评议确定拟保障对象。把好民主评议关。通过村(居)民小组推选、村(居)民代表大会选举,建立由人大代表、党员代表、村(居)干部代表、群众代表、妇女代表等组成30人以上的村(居)级民主评议人员库。低保对象评议前抽取9至11人组成评议小组,现场评议拟保障对象,现场公布评议结果,保证公开、透明、公正、公平。把好公开公示关。民主评议的拟保障对象先在村(居)、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保障对象报乡镇(街道)审核后,反馈村(居)、小组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保障对象报民政部门审批,并继续反馈村(居)、小组进行公示。通过“三级公示”,实现“三榜定案”。把好审核审批关。乡镇(街道)对村(居)上报的低保对象全部入户核查,审核家庭收入,保证了保障类别、审核结果准确无误;民政部门对乡镇上报的保障对象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家庭情况抽查核实。把好督促检查关。县上成立专门督查组,围绕安排部署是否到位、政策宣传是否家喻户晓、低保对象确定是否准确、民主评议是否规范、标准落实是否严格、动态管理是否有进有出、档案管理是否规范齐全等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分类实保工作顺利推进。把好群众满意关。全面推行阳光低保,通过规范操作程序,施保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把家庭最困难的对象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真正使政策落到实处,居民得到实惠,群众感到满意,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