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家门前的“流动派出所”
来源:广西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钦州开展农村警务区建设见闻
  
  
  本报记者 许丹婷 本报通讯员 李 卫 唐上杰

  11月20日,灵山县新圩镇尧家村治保主任感慨地说:“现在治安好多啰,群众再也不用睡到牛栏猪栏防小偷了。”自从灵山县公安局新圩派出所建立尧家警务区,当地有了和谐、安定的治安环境,2009年尧家村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多元,村集体经济收入10多万元,昔日的“问题村”如今变成了文明村、和谐村和富裕村。

  钦州市是在广西乃至全国较早开展农村警务区建设的地区之一,各级公安机关边实践、边探索、边创新,创出了切实可行的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经验。

  “村民自治与警务区管理相结合”的“流动警务站”

  走进浦北县北通镇那新警务室,这里,群众来办户口、领证件、咨询法律知识等,场面热闹而有序。

  据北通派出所所长许金介绍,早些年,派出所管片民警负责两个村委宣传法律法规、服务群众,进行“四防”教育,开展巡逻守候等工作。但是由于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群众向民警反映问题极不方便。2006年9月,那新警务区成立,多年来“有警无室”的问题得到解决。驻村民警还配备了办公电脑并开通公安信息网,逐步把警务区建设成为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网上办证的信息化警务区。(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那新警务区大胆改革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采取了“村民自治与警务区管理相结合”的运作模式,即:群众出资并组织巡逻队,派出所进行管理。四年来,辖区内治安状况大大好转。

  截至目前,钦州市各级公安机关建立了规范的警务室106个,其中社区警务室28个、农村警务室78个,配备驻村或兼职民警203名,每个农村乡镇全部建有1个以上的警务室。警务室建设基本达到了有警、有室、有制度、有成效、有统一标识“五有”的要求。

  警务区成为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

  全面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是现阶段公安机关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的手段之一,它能够帮助公安机关牢牢地掌握社会治安防范的制高点,把大量的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基层的和谐稳定。

  从2009年到今年10月,钦州市的106个警务室协助基层派出所提供信息和破案线索1687条,破获刑事案件356起,查处治安案件1453起,掌握控制和调解矛盾纠纷2536起;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1.1956万件。

  2008年2月25日,那新村委沙坪村同胞兄弟容某与容某某因土地纠纷,三天两头争吵不断。结果发生争执,双方纠集了50多人准备械斗。在一触即发之际,北通派出所副所长兼那新警务区警长张德善接到报警后带领警务区民警和巡逻队立即出警,在张警长苦口婆心的调解下,刚才还脸红脖子粗的争吵双方终于平静下来,经过进一步的沟通,及时化解了矛盾,避免了械斗事件发生。

  警务区成立4年来,张德善带领驻村民警妥善处置群众械斗纠纷事件3起,处理各种矛盾纠纷13起。警务区村委干部和巡逻队也做到小事不出村,处理各种小矛盾纠纷36起,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村民感受到改革和加强城乡警务带来的实惠

  钦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周斌告诉我们:“经过近年来的改进和加强,钦州市的警务区建设逐步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各个警务室的工作有新意、有实效、有提高,对全市社会治安形势的好转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灵山县公安局烟墩派出所警务区聘用的治安协管员,由镇党委政府纳入村委干部编制,解决了农村警务区经费保障困难的问题;钦北区的大垌派出所大井警务室依托企业,在广西率先安装了电子监控系统,今年1-10月,该辖区的刑事案件同比下降了22.2%,治安案件同比下降了将近30%;钦北区的大直派出所那天警务室2007年就是钦州市第一个代办居民身份证的警务室,极大方便了群众;边防各派出所根据辖区面积大小、治安状况、人口等综合因素,按照一名民警负责管理1000户或者实有人口3000人左右的标准创立一区一警模式,实现了社区警务与信息化管理成功对接,夯实了基层工作的基础;钦州市第一个以社区民警名字命名的彭定光警务室,以一张小小的“警民联系卡”架起了警民沟通的连心桥,社区群众满意率达100%……

  2009年,钦州市公安机关破案数、破大案数、捕人数分别同比上升51.32%、48.2%和27.4%,命案破案率达到96.67%,位居全区前列。今年1-10月,全市破案数、破大案数、捕人数分别同比上升72.9%、18.1%和8.8%,命案发案同比下降了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