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信息标准化才能走得远
来源:中国环境报 更新时间:2012-04-15

   作者:邢化峰     
   当前,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全国环境信息标准化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但我国环境信息机构建设机制、体制不顺,环境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水平较低,信息管理和技术能力薄弱等问题依然突出,加强我国环境信息标准化建设势在必行。为此,笔者提出以下6点建议:

  首先,加强全国自上而下的环境信息机构建设。应切实加强对全国环保系统环境信息机构建设的指导和督促,将环境信息机构标准化建设与环境监察、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一并纳入考核各级政府的重要指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可以从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设备配置等4个方面,督促各级政府加强环境信息机构标准化建设。

  其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标准化建设的规章制度。相关部门应尽快编制并印发保证环境信息安全及环境信息规范化建设的规程、规定、规章、标准和程序等,制订环境信息系统网络管理规范及其技术标准,逐步建立环境信息系统规范化体系,包括建立环境信息收集规范、存储规范、处理规范、传输与交换规范和系统开发规范等,使环境信息化建设尽快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

  第三,建立环境信息资源网络平台,整合环境信息网络资源。一方面要加强环境信息基础网络系统建设,建设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实时数据传输网络系统和水质自动监测实时数据传输网络系统;另一方面要加强网络系统资源的整合,充分发挥环境信息基础网络系统的作用,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措施,建成体系先进、安全可靠的全国环境信息网络系统。

  第四,建立环境管理业务应用平台,集成环境管理业务应用。要在规范应用开发的基础上,遵循统一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环境管理业务应用系统的集成和整合。一方面通过应用平台集成各类现有环境管理应用系统;另一方面,根据环境管理业务应用的需要,开发新的环境管理业务应用系统并整合到应用平台。重点建成环境质量管理应用系统,并结合污染源监督管理、核安全管理、生态建设管理等重点业务需要,进行规范化应用开发、集成和整合。

  第五,建立环境信息资源服务平台,推进环境管理政务公开。在完善现有环境信息服务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环境信息服务。一方面,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要为环境管理提供全方位的环境信息支持和服务,以电子政务综合平台为依托,建立环境保护部及各级环保局内部的信息门户;另一方面,以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规范环境信息服务,逐步实现建设项目管理、排污收费、在线监测监控等业务的网上办公,开展公众互动,全面促进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

  第六,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化培训体系,构建环境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在全国环保系统普及信息化意识、知识及其应用,特别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信息化培训和普及工作,并制订相应的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制订人才发展战略,通过多种形式,建设结构合理、规模适中的人才梯队。同时,建立环境数据共享管理机制,完善信息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环境数据中心,提高环境信息资源共享程度和利用水平。

 作者单位:安徽省亳州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