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深化预防腐败工作经验交流会发言摘登
编者按: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务公开,使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近年来,我省各地、各部门围绕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建设服务型政府,把政务公开、行政服务网络建设、电子政务建设等工作作为推进“十个全覆盖”深化源头治腐工作的重要任务,探索实践,开拓创新,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日至2日,我省在鄂州市和咸宁市召开经验交流会,实地参观考察、讨论交流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经验做法。为此,我们将与会部分地方和单位的大会交流发言摘登如下:
打造科技防腐平台 推进“五型”地税建设
省地方税务局
省地方税务局发挥科技信息手段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中的支撑作用,打造预防腐败工作“四大平台”,使权力在阳光下操作、资金在网络上监管、风险在流程内控制。
一、建立全省统一的综合办税平台,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全面推行“湖北省地方税费征管核心软件”,实现全省地税数据大集中,对所有执法岗位的职责和权限进行设定,分解制约了权力,防范了权力滥用。同时,在全省启用了“网上办税”功能,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网上申报、纳税(划款)、审批等工作,减少了地税人员权力寻租空间。目前,全省已有18万户纳税人通过网络进行纳税申报,网上缴纳税费款已突破100亿元。
二、建立全省统一的发票综合管理平台,提高“以票控税”质量
省地税局于今年4月7日在全省启用了网络发票、税控发票系统,逐步缩小定额发票使用范围。纳税人每开具一张发票,地税机关都能通过互联网进行实时监控,使发票具有唯一性和不可篡改性,提高了防伪效能,真正做到“源头控假、以票控税、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三、建立全省统一的纳税服务综合平台,优化税收服务环境
建立省、市、县统一的12366纳税服务平台,提供纳税咨询、办税指导、发票查询、投诉举报等各类服务,使纳税服务不再受时空的限制。目前日均电话接听量700多个,申报高峰期达1200个。全省所有办税服务厅都安装了视频监控摄像头和服务质量电子评价器,内外网站均开通了“局长信箱”和“举报投诉网页”,纳税人可随时对地税机关人员进行监督。
四、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平台,增强预警防范能力
省地税局网站于2009年7月进行了改版升级,17个市州局子网站于去年12月建成开通,提高了地税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机关内部推广OA办公软件、人事管理软件、财务管理软件,强化了对人、财、物等重要事项的监管。开发了执法预警管理软件,能自动提取数据分析比对,及时发现可疑信息,直接定位到具体岗位和人员,防范化解廉政风险。
通过打造科技防腐平台,全省地税系统的队伍素质、执法能力、服务质量、部门形象等有了明显提升。今年元至10月,全省地税部门共组织各项收入1005.9亿元,同比增收212.6亿元,增长26.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 548.2亿元,同比增长31.13%,增收130.2亿元。
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
武汉市人民政府
一、优化服务机制,促进行政审批集约化
落实应进必进,实现审批部门集约化。推进各区审批部门统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门式服务”;推进市民之家建设,51个市直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6个交易中心、520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将统一进驻。
推行职能归并,实现审批职能集约化。将部门内部分散的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向政务服务中心一个窗口集中。
推进网上审批,实现审批过程集约化。建成“市—区—街(乡镇)—社区”四级电子政务网络应用体系,各区全部建成行政审批系统。
二、创新服务理念,促进服务措施人性化
推行预约服务,延长办事时间。民政、公安等14个窗口服务部门推行节假日预约办公制度,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坚持在节假日提供全程服务。
推行全程代办,提供贴身服务。在区级政务服务中心推行行政审批全程代办,设立全民创业咨询台和服务窗口,免费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证照代办等服务。
推行超时默许,严守承诺时限。对除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外的行政许可事项,试行超过审批时限即视为默认许可的办法,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三、加大服务力度,促进服务平台多元化
搭建创业平台。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出台相关意见及配套政策60余项;设立了15个全民创业示范基地;每月举办一期“创业武汉”系列公益培训等。
搭建对话平台。开通“企业便利直通车”服务平台,市、区覆盖企业1105家;建立市、区领导对口联系企业和定期对话制度,制定和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实质性措施103条。
搭建资金平台。设立市级全民创业专项资金5000万元、区级1.4亿元;累计安排资金2000余万元用于支持建立市级中小企业服务超市、教育中心、信息化推进中心等机构。
四、规范服务行为,促进权力运行透明化
深化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全市公开政府信息1600项、58万余条;提供1200多个网上公共服务项目;58个部门、238家执收单位的27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3项政府性基金项目向社会公示。
推行公开承诺,接受媒体问政。组织49个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向社会作出254项公开承诺;举办“履行承诺,关注民生”电视直播节目,现场接受群众访谈。
整治投资环境,接受群众评议。开展全市改善投资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对53个单位进行政风行风评议;在2559个基层站所中继续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
深化改革完善制度 着力提高招投标综合监管水平
宜昌市人民政府
宜昌市着力推进“五统一”招投标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全市招投标监管水平明显提高。
一、加大推进力度,努力实现招投标综合监管体制改革全覆盖
组建“办局合署”监管机构。市县两级实行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与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机构性质为政府派出机构。
做大“同城合一”交易平台。市县两级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产权交易中心整合成综合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整建制进驻综合招投标中心办理业务,接受招标办综合监管。
组建招投标行业协会。建立并监督执行行规行约,建立市场准入制度,提出服务质量标准,规范了市场竞争行为。
二、创新监管办法,着力解决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
实行招标文件“双审制”。各级招标办在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的基础上,对招标文件进行复审,严格把关。
实行投标资格后审制。投标人的数量不受限制,违规者在投标环节难以摸清投标人的名单和数量,从而压缩了围标、串标的时间和空间。
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从招标和评标办法上遏制投标企业借用多家他人资质围标、串标以及恶意低价抢标问题,节约了大量建设资金。
实行投标保证金统一账户制度和网银支付制度。加大企业违规操作的难度,增加了借用多家他人资质围标、串标的风险。
完善专家评委管理制度。建立对评标专家的准入、考核和清出制度,建立评标评估制度。完善专家保密制度,采取电脑随机抽取和电话语音通知。
逐步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加强资质备案管理,建立失信惩戒、守信激励和不良行为记录查询制度,严格市场准入和清出。
建立“三位一体”联合监管机制。各级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纪检监察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大联合执法监管力度,形成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监管工作格局。
三、加强运行管理,努力提高招投标综合监管水平
加大投入,加强招投标场所建设。投资7300多万元修建新的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招投标中心大楼。
着眼防范,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针对排查出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14类、26个廉政风险点,科学配置权力,完善管理制度,初步建立起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科技创新,加强招投标信息化建设。将开发统一的网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投入运行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标、货物和服务采购、产权竞卖将全部在网上封闭运作。
孝感市积极探索构建“四个体系”扎实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全覆盖
孝感市人民政府
孝感市围绕优化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能,积极探索构建“四个体系”,扎实推进市县乡三级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全覆盖。
一、注重统筹谋划,努力构建科学发展体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全覆盖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多次强调“凡是有利于全覆盖的事情,都要全力支持和解决。”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按照“统筹规划,科学推进”思路,制定了《电子政务总体规划》,出台了《孝感市2010至2012年电子监察建设发展规划》,明确了发展思路,统一了技术标准,分步组织实施市县乡三级平台建设、网络建设和监管领域的全覆盖。
二、狠抓系统建设,努力构建立体网络体系
开通了电子政务门户网和协同办公平台,开发了公文拟办、电子签章、公文交换等8个应用模块,实现了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业务系统及电子监察系统的整合链接,做到了只要能上网的地方就能办公。在此基础上,按照“一个平台、多个系统”的总体建设思路,将分散在各个业务部门网站的电子监察系统入口、网上投诉等内容整合到一起,实现电子监察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登录、一体化管理。在抓好行政审批、招投标系统不断规范完善的同时,将电子监察领域向行政处罚、公众诉求、社保资金、廉政风险等领域拓展,向乡镇延伸,为规范权力运行打造立体化的监督平台。
三、着力提升功能,努力构建全程监控体系
完善实时监察,强化过程监控。督促被监察部门对工作项目进行清理、对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建立完善业务管理系统,监察机关设置监控点,安装语音视频监控系统,对办理事项运行的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完善预警纠错,强化节点监控。改进预警纠错提示方式,根据违规行为的轻重程度,分别设置“红、黄牌”预警提示,将其与短信平台相连通,实行网络、短信同步发送,提醒督促监察对象及时改正。完善信息公开和服务,提供网上在线查询功能,方便群众随时查询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办理结果,规范投诉处理结果反馈制度,强化社会监控。
四、健全工作机制,努力构建长效保障体系
出台了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管理办法,各相关职能部门先后制发了网上投诉处理、电子控票、招投标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以及防治围标、串标和挂靠行为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完善管理制度。严格绩效考评,制定了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工作绩效考评标准,将部门每个月的考评结果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开通报。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深化预防腐败工作
鄂州市人民政府
鄂州市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核心,强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提升了行政服务效能,优化了发展环境。
一、推行政务公开,打造透明政府
建设政务公开平台。建成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实现了各区、市直各部门网站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对接,建成了财政综合业务远程管理和审批、房地产管理网络信息等应用系统。
创新政务公开方式。采取政务网络、服务窗口、新闻发布等公开方式,将市民关心的有关信息及时公开。
强化政务公开考核。制定出台了《鄂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和《鄂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量化考核。
二、优化行政服务,提升行政效能
构建网络化的服务体系。将市、区、乡镇、村四级行政服务体系建设列为今年市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四级行政服务网络全部建成,覆盖率达100%。
推进集约化的服务模式。通过成立行政事项集中审批科、建立“行政审批专用章”制度、实行电子监察、集中设置窗口服务项目等方式,减少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率。
建设标准化的服务窗口。通过实行窗口“AB岗位”工作制、“首席代表”制、窗口单位领导现场办公制、集中收费制、限时办结制和窗口人员考核制度等,提高服务质量。
三、实施风险防控,防止行为失范
职权梳理清权。今年以来,市政府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审减行政许可事项135项,非行政许可事项35项。
流程再造制权。市政府各部门对各项工作流程进行优化、设计,共编制工作流程图1879个,并将重要业务流程图予以公示。通过固化工作流程和工作环节,达到权力更加清晰,流程更加优化,监督更加到位。
查险定级亮权。全市各级共查找风险点27326个,其中一级风险点3670个、二级风险点6947个、三级风险点16709个,制定防控措施28798条,风险排查覆盖面达93%。
预警处置问权。探索实施了黄色、橙色、红色“三色”预警处置机制,使预警处置逐步实现了制度化、常态化。已收集廉政风险信息200余条,评估审定风险60余个,对67名干部进行了预警。
制度防范控权。市政府先后发布了《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等79个规范性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教育类制度1150个、监督类制度2315个、预防类制度1260个、问责类制度1013个。
深入推进阳光政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咸宁市人民政府
一、注重优化服务机制,在效能政务建设上求实效
立足“便捷、统一、高效”的基本要求,深入推进效能政务建设。一方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求做到“审批事项最少、办事环节最简、申报资料最省、办理时限最短、收费标准最低”。行政审批事项由514项减少到178项;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和“一脱钩”改革。另一方面,加强行政效能机制建设,努力实现“提质、提速、提效”的目标。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严肃查处公务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依法依纪处理82人。
二、注重完善服务平台,在便民政务建设上求实效
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取向,深入推进便民政务建设。一是全面提升服务中心建设水平。着力抓好各级服务中心建设。市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了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土地招拍挂中心、行政效能监察中心“五位一体”。二是不断拓宽民意表达渠道。系统推进政府网站、市长信箱、行风热线等政府公共网络平台建设。三是努力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全市教、科、文、卫等方面支出年均保持45%以上的增幅。
三、注重改进服务方式,在透明政务建设上求实效
以“利于决策、利于管理、利于服务、利于监督”为重点,深入推进透明政务建设。一是深入推进民主决策。全面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社会公示和听证、合法性审查等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市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率达100%,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覆盖面达95%。三是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和“百名科(股)长群众评”活动,有效解决了“局长好找、科长难缠”等问题。
四、注重严明服务纪律,在廉洁政务建设上求实效
以“清明、廉洁、安全”为准则,以“十个全覆盖”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廉洁政务建设。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抓好中央扩内需投资项目督查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设项目排查率100%,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45个。二是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管理覆盖面率、财政专户率、部门预算覆盖面均达到100%。三是落实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与各县市区政府、市直113家单位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构筑以上带下、以下促上、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廉政建设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