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咸宁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年初在咸宁检查指导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鄂办发[2010]11号文件要求,高度重视早部署,逐级分解明任务,调研检查督进度,健全机制促巩固,“十个全覆盖”各项工作正在全面推进,并且成效显著。
查处5件扩大内需违法案件
今年以来,咸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立检查组2个,组织开展全市检查2轮,专项督查5次,配合省扩内需检查第一组、省审计厅、省发改委开展了3次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共组建检查组70个,检查项目359个,检查发现问题178个,下发整改通知107个,督促整改问题120个。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及扩大内需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7人,给予通报批评的3人。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全市治工机构逐项排查了521个建设项目,共受理举报和案件线索32件,核查15件、立案1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罚款125.93万元;追缴土地出让金255.1万元;补交城市建设配套费17.7万元。
全市腐败风险覆盖面达到九成
根据全省推进“十个全覆盖”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咸宁市按照“典型引路、全面覆盖、整体推进、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大力开展了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全市腐败风险教育、排查、预警、化解全覆盖面达到90%。
为了抓好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先后召开7个会议部署工作。市县两级制定了腐败风险教育、排查、预警、化解全覆盖工作的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等指导性文件37个;以工作试点为牵引,选择县和市直部门等11个单位,进行了腐败风险预警防控试点工作;,制定了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管理标准和督促检查细则,市纪委领导按照责任分工先后带6个工作组3次深入基层进行腐败风险预警防控调研检查指导,并对市直、县(市、区)62家基层单位进行了检查指导。目前,全市开展腐败风险教育、排查、防范工作覆盖面达到90%。围绕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五类风险,建立了腐败风险信息收集、信息目录、预警处置等11项制度,对照查找的风险,落实了人员责任,进行了有效防控。落实了风险预防和化解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职责,落实了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措施,对应受到预警处置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依规进行了有效处置,并将动态管理结果进行了公示、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总结推广了15个单位的工作经验和做法,梳理了腐败风险防控“八条成果”。
110万元打造电子全市监察系统
咸宁市政府办公室于4月15日召开了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动员大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通知》。会后,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市监察局、市电信公司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市、区)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工作进行了指导督办。
8月16日,市长办公会专题研究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为了开发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市政府增加投入110多万元,用于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目前,市纪委以市电子政务网络架构为依托,建设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已在市、县两级安装使用,视频监控系统正在与各县(市)联网。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咸宁市行政效能监察中心,其主要职责有:对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招标投标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土地招拍挂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交警公共事务服务窗口实行动态监督;对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实行动态监督;对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电子政务实行动态监督。
国库集中收付全覆盖
市财政局制订了国库集中收付全覆盖工作方案,不断强化对公共资金的监管,认真落实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建立非税收入征管协商协调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全面开展了“回头看”、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重点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收支两条线改革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管理不断规范、不断延伸。通城县设立了非税收入缴费大厅,嘉鱼县对全县县直单位和镇基层所有预算单位实行了资金的统一收付。
行政服务网络体系覆盖全市
市、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加强了制度建设,按照“应进必进”要求,着力落实“两集中两到位”。
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综合招投标中心)于今年5月17日搬迁至新办公大楼办公。6月2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宪生视察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后,我们及时召开“两集中两到位”暨综合招投标“五统一”工作会议,加快中心创优步伐。按照“一流设施、一流服务、一流水平”的要求,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大厅设置155个工作台位,进驻窗口单位45家;进驻中心审批事项178项、收费事项162项,目前是武汉城市圈中最少的。市综合招投标中心按照“五统一”的要求,实行了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产权交易整体进驻,所有招投标业务均在综合平台统一运作;设置了洽谈室、开标室、封闭评标室、监控室,配备了完善的监控系统、评标系统、专家抽取系统。同时,6个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布局合理、交通便捷、柜台式窗口服务的要求进行合理建设改造。加快了网上审批系统建设步伐,积极推动网上审批系统向乡镇延伸。加强了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逐步将电子监察范围由行政审批逐步扩展到行政处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领域。
此外,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室)有序建设,达到“五有”标准: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齐全的办公设备、有完善的信息网络、有运转经费、有专用的交通工具;村(社区)便民服务室要做到“七有”:有牌子、有班子、有场所、有事项、有记载、有制度、有必要的经费保障。在建设过程中,严禁增加群众负担和村级债务。
“五公开”全面覆盖咸宁
全市“五公开”全面稳步推进,全市政务公开推行比例为100%,市县两级共建立政务公开示范点33个,建立政务公开制度315项;全市村务公开率达到100%,合格率为97.8%;党务公开联系点工作进展顺利,嘉鱼县注重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各类公开的相互协调与衔接,实现了党务公开与政务、村务、居务、厂务公开同频共振,资源共享;全市国有和集体控股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比例达100%;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覆盖面达95%。
招投标中心9个月交易81亿元
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实行了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产权交易整体进驻,所有招投标业务均在综合平台统一运作;设置了洽谈室、开标室、封闭评标室、监控室,配备了完善的监控系统、评标系统、专家抽取系统。
目前,市、县两级共建立招投标有形市场共7个,市直、咸安区、赤壁市、通山县设立了政府直属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综合招投标中心,嘉鱼县、通城县、崇阳县的招投标有形市场设在行业管理部门。
据统计,元至9月,全市进场交易项目333个,交易金额81.02亿元。其中,市综合招投标中心今年元至8月,已完成各类招标项目108个,金额56.81亿元。涉及建筑、水利、交通工程招标项目59个,金额44.94亿元;涉及政府采购招标项目11个,金额3213.77万元;涉及土地挂牌拍卖项目49个,成交金额11.55亿元。从进场交易的招投标事项看,其预算价和中标价相比,节资16067.26万元,节资率达2.6 %;49宗土地挂牌拍卖的起始价为10.77亿元,成交价和起始价相比,增值7798万元,增幅达7.24%。
农村“三资”清理覆盖全市
今年4月份以来,全市各地把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监管代理全覆盖作为全面推进“十个全覆盖”的重要内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取得了积极进展。
目前,全市1011个村(社区)完成了“三资”清理,覆盖面达100%;全市70个乡镇(街道)都成立了“三资”监管代理中心,所有村级集体“三资”全部纳入委托代理,覆盖面达100%;各监管代理中心全部建立了省纪委统一要求的电子平台,实现“三资”电子化管理覆盖面100%。全市监管农村集体资金53399万元,资产96283万元,资源80686万元。
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成立了3个检查督办组,先后于5月下旬、8月上旬和10月中旬开展了3轮检查督办。各县(市、区)组建检查督办组20个,不定期开展检查指导,督促整改,促进平衡发展。同时,各地严明纪律,赤壁市下发了“十项禁令”、崇阳县下发了“八项禁令”,全市查处违纪违规案件9个,处分农村党员干部25人。各地结合实际,建立完善了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资产资源登记清查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公开竞标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初步构建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长效机制。
廉洁教育覆盖面达到100%
咸宁市以廉政文化“六进”为目标,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洁教育活动,全市廉洁教育覆盖面达到100%。
2010年,全市各级各单位普遍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建立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情况通报、工作联席等制度,一共制定了10个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廉洁教育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内容、方法途径和工作要求;采取典型引路、示范推进的方式,培植了26个廉政文化示范点;建立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6项工作制度,明确了廉洁教育牵头单位和协调单位的责任和任务;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和通讯等平台的作用,先后在咸宁电视台、咸宁日报、南鄂晚报、咸宁广播电台、网络媒体上分别开办了《咸宁风纪》、《反腐之窗》、《桂乡清风》、《行风热线》和《廉政短信》等五大廉洁教育平台,充分利用公共资源和民间资本,投资近4000万元,建立了“四大廉洁教育基地”(咸宁监狱反腐倡廉警示基地、咸宁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咸宁市廉政公园、温泉廉政文化一条街),在全社会营造了“廉荣腐耻”的舆论氛围,让廉政文化理念深入人心,促进廉洁社会的形成与发展;开展了廉洁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的活动,使清廉之风吹进每个角落,覆盖到每个社会成员。
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加编制32个
各县(市、区)认真落实中纪发[2009]9号、鄂办发[2009]51号和咸纪发[2010]12号文件精神,加强县(市、区)、乡镇、村(社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积极落实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职级待遇、职务排序、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决策参与等规定。各地通过盘活存量、内部调剂的办法,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加人员编制32个,使各县(市、区)的编制数达到最上限。
目前,6个县(市、区)落实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人员、公用经费和纪检监察业务费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公用经费预算标准均按照当地政法机关预算标准(人均2.2万元)核定。全市70个乡镇(街道)完成了“七有工程”建设,969个村(社区)纪检组织全面实现了“五落实”。如:赤壁市各乡镇(办)纪委工作经费每年按3万元标准列入财政预算;村(社区)纪检小组按每年每村(社区)1200元标准予以补贴。嘉鱼县每年拨付16万元财政专项资金用于乡镇纪委建设,村级纪检干部每年的误工补贴不低于600元。通山县把全县558名村纪检干部按每人每月60元标准纳入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