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五项强化措施推进执法规范化
来源:人民公安报 更新时间:2010-12-05

 
 
作者 : 冯锐
 

  近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山东现场会精神,会议确定了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五项强化措施”。  

  一是强化全警执法为民理念教育,真正把网上法律培训学校办好,在各种培训中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重要课程纳入计划,在基层公安机关和业务部门广泛开展以案说法、错案分析;二是强化执法制度建设,对没有的制度,抓紧订立;对不健全的、不准确的制度要根据新的情况进行修改;对已经不符合法律要求和时代精神的制度要及时废止,确保现行制度便于操作,能够对执法办案重点环节进行规范;三是强化执法监督,针对执法环节进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执法过程采取警务督察部门、单位领导、同事间、法制部门、业务部门联合监督,并加大错案追究力度,试行办案责任终身制;四是强化执法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执法教育、网络培训、执法办案、执法监督等;五是强化执法规范化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