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农”工程是国家电子政务重点建设的12个系统之一,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金农”工程一期项目的批复,工程建设期为两年,即从2007年8月至2009年7月。
一、项目的建设目标
我国农业信息化建设虽然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但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管理、运行的客观要求,与国际农业信息化水平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还存在着缺乏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框架,众多业务应用系统相互孤立、难以联动,信息资源未经整合、存在信息孤岛,办公效率有待提高,服务窗口展现机制不统一,界面及操作风格差异等问题。
以上问题归结到一起,是农业信息化水平,特别是农业电子政务发展水平还远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因此“金农”工程的建设目标是以农业电子政务建设推进农业决策、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通过构建农业监测预警系统、农产品和生产资料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农村市场与科技信息服务系统等三大应用系统,迅速增强农业部门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开发、整合国内、国际两类信息资源,健全采集渠道,增加信息总量;统一标准规范,建立协作机制,培训信息服务队伍,初步形成延伸到基层的农村信息服务网络,迅速扩大信息服务的覆盖面。
二、项目的建设原则
“金农”工程的建设原则是:统一规划,加强领导;需求主导,面向应用;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防止重复建设;网络建设与常规媒体应用相结合,讲求实效。
根据这一原则,“金农”工程由农业部统一规划、指导,中央与地方分别投资实施。
三、“金农”工程一期的建设内容
“金农”工程由农业部统一规划、指导,中央与地方分别投资实施。从全国范围来看,“金农”工程一期的建设内容是:构建三大应用系统,开发两类信息资源,强化一个信息服务网络。即:建设农业监测预警系统、农产品和生产资料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农村市场与科技信息服务系统;开发整合国内、国际农业信息资源;建设延伸到县乡的全国农村信息服务网络,简称“三、二、一”。
中央财政投资的2.7亿元主要用于农业部本级的建设和西部13个省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资金补贴。部本级的建设内容就是要做大一个国家农业数据中心;做强一个国家综合农业门户网站;完善一个农业电子政务支撑平台;建设农业监测预警系统、农产品和生产资料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农村市场与科技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为“一、一、一、三”。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做大国家农业数据中心
完善农业部机关与在京直属单位的网络交换枢纽、网络管理和安全平台,形成标准统一、安全保障、数据集中、服务规范,面向农业系统提供政务信息服务、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综合信息服务的国家农业数据中心。主要包括5方面的内容:
(1)改造机房
网络基础保障系统性能得到根本性的改善,为政务系统提供更安全、更稳定的网络运行环境。
(2)扩充数据处理能力
通过配备一批计算机设备和数据存储、交换、灾备等系统,解决原有系统数据存储分散、存储能力不足和安全性差等问题。
(3)建设五大类数据库
建设完善农产品监测预警、农产品和生产资料监管、农村市场供求、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和农业科技数据库。
(4)扩宽网络通道
一是为农业部各部门提供高速无阻塞的互联网访问服务。二是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形成连接农业部与32个省级(含新疆建设兵团)农业机构、中国农科院和国家粮食局的主干网,为农业系统提供高效安全的信息交互服务。
(5)部署安全设备
形成统一安全运行监控和管理机制,增强联网计算机的安全性,使农业部网络安全性能有明显提高,可以应对未来一段时期内的安全威胁。
(二)做强国家农业综合门户网站
在中国农业信息网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开发、共同管理的原则,共建部机关及有关直属单位的网站群,强化在线办公、交互反馈、信息服务等功能,形成权威的国家农业综合门户网站。主要包括4方面的内容:
(1)建设标准体系
包括统一信息分类标准、统一信息发布规范、统一政务信息目录体系规范、统一子网站建设标准等,建立一套农业信息分类和发布标准,提升门户网站建设的标准化水平。
(2)打造门户管理平台
包括统一用户管理、统一权限管理、行业门户整合与个性化定制等,通过统一的视图访问和管理窗口,提升门户网站的管理效能。
(3)增加服务手段
重点开发全文检索、统一消息服务、客户联络管理等服务功能,提升门户网站的服务能力。
(4)提升中国农业信息网功能
通过流程再造,功能重组,满足政务公开、在线办事、政府和社会公众互动等需要。
(三)完善农业电子政务支撑平台
集成各种信息处理技术,通过系统模块化设计和组件复用,构建农业电子政务支撑平台,为业务系统的开发运行和灵活扩充奠定坚实的基础。主要包括4方面的内容:
(1)开发通用的信息采集组件
包括报表信息报送、文字信息报送和问卷调查等功能模块,支持多种形式的农业信息采集,提高农业信息采集效率。
(2)开发通用的数据交换组件
在不改变原部门信息采集和组织方式的情况下,开发不同环境下的数据接口,实现数据库的底层信息交换,消除信息孤岛,优化信息资源配置。
(3)开发通用的消息服务组件
利用公共无线网络,实现农业部移动办公环境的外延;利用短信、彩信等形式,扩大农业信息服务的覆盖面;利用短信上下行功能,实现农业信息的快速采集。
(4)开发通用的集成组件
包括统一界面、应用和数据等集成组件,提高系统开发的复用性、整体性和易维护性。
(四)建设三大应用系统
1、农业监测预警系统
包括农产品监测预警子系统、动物疫情防控信息管理子系统和信息采集子系统。
(1)农产品监测预警子系统的主要建设内容是在国家农业数据中心建设农产品预警工作社区,为全国农产品(一期主要针对17种农产品)预警分析搭建一个工作协同平台,通过核心警情预报、消警管理、警情警线管理、监测预警知识库、监测预警指标管理、预警辅助决策支持、多维在线分析、预警分析短信平台以及在线会商等功能的建设,在标准化的基础上,实现全国农产品预警工作的分工协作。按照统一数据库标准,根据地区特点,在国家农业数据中心和省级农业数据中心,建设农村经济统计、农户统计调查、农产品贸易、农产品价格、农产品成本收益、农情、生产资料价格、国际农产品供求以及农业气象等集市,共同构成农业监测预警信息数据库。农业部机关司局、部属事业单位和各省,可以按照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利用农产品预警工作社区,组织有关专家开展特定品种农产品市场预警工作,为各级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为市场主体决策提供参考,为广大农户的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帮助。
(2)动物疫情防控信息管理子系统的主要建设内容是在国家农业数据中心建设动物疫情防控信息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以满足农业部对动物疫情防控应急指挥的需求。
(3)信息采集子系统的主要建设内容是统一开发一套通用的数据采集软件,软件主要部署在部、省两级数据中心。农业系统内的数据,通过该软件采集获取。各信息采集点与省级农业数据中心之间通过因特网相连。采集的数据首先汇集到各省级农业数据中心,经处理后再通过国家政务外网汇集到国家农业数据中心。农业系统内已经运行的数据采集系统,利用数据接口技术,实现技术整合、标准统一和互联互通。农业系统外有关部门涉农数据,针对不同部门的具体情况开发相应的数据交换接口获取。国外农业数据,通过开发相应的采集和转换模块,由国外农业信息采集子系统采集并存储于国家农业数据中心。
2、农产品和生产资料市场监管信息系统
主要建设内容是依托国家农业数据中心和国家农业综合门户系统构建一个农业部统一的网上行政审批办公平台,以及农药、兽药、饲料、农业机械、绿色食品五个行政审批项目子系统,其中农机监理和无公害农产品综合审批存在多级上报的审批流程,通过采用大集中的并联审批方式,实现一站式办公;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实现整个审批流程的监督和管理,同时在国家农业综合门户系统上公开发布有关信息,为企业提供一个便捷、丰富、及时的信息服务平台。
围绕农业部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打假活动,利用部级平台优势,通过“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部、省两级的农业生产资料监管工作的信息互动。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下级部门上报的举报、投诉信息,经汇总统计分析后上报农业部,农业部对信息汇总分类后,在国家农业综合门户系统上发布,公布违法行为的企业及其产品的黑名单信息和对放心农资进行宣传,服务于广大农户和消费者。
3、农村市场与科技信息服务系统
包括农村市场供求信息全国联播服务子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信息服务子系统和农业科技信息联合服务子系统。
(1)农村市场供求信息全国联播服务子系统的主要建设内容是对原有农村市场供求信息全国联播服务系统(“一站通”)进行全面改进,扩展系统服务功能,实现部、省两级农业网站供求信息联播,完善分级管理机制,强化与其他信息传播途径的结合,巩固平台性能,支撑大用户量和高并发量的访问。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一村一品、专业协会等的网络宣传展示平台(“网上展厅”)。通过统一用户、行业、信息内容等分类标准,整合系统信息资源,面向农业部门、企业、合作组织、一村一品、专业协会、经纪人、农户等用户提供多种信息服务手段和信息服务内容,将用户与各种信息资源连通起来,打通各环节的沟通交流渠道,实现部省联动、系统联动和信息联动,提高农业生产水平,推动农业规模化生产,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2)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信息服务子系统的主要建设内容是依托国家农业数据中心和国家农业综合门户系统,依托因特网连通全国性和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集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信息采集、处理、分析、查询、发布和管理为一体的信息管理系统。
(3)农业科技信息联合服务子系统的主要建设内容是在国家农业数据中心建设农业科技协同工作平台,为全国农技服务部门工作协同、信息交换提供环境支持,在此基础上建立农技服务系统专家数据库、农业实用技术和推广实例数据库;在农业科技数据分中心建立农业科研机构专家数据库、农业科技成果与基础数据库;建立农业科技信息分类和目录管理体系,对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实行逻辑集中、分散存储管理,中央统一开发科技信息资源采集交换模块,并集成于省级数据采集平台中,中央和各省级农业数据中心依托采集平台整合分散在各地农业科研机构、农业院校、农技推广部门中的农业科技信息,具体信息内容主要存储于各地数据中心,但全国性的科技信息资源,应通过目录管理系统及时将信息目录传送到国家农业数据中心,保证国家农业数据中心农业科技信息目录的完整。在国家农业综合门户网站上建立农业科技信息频道,作为用户查询农业科技信息的统一窗口。同时国家统一开发省级农业科技信息目录服务窗口,作为省级农业门户网站的固定频道,各省进行科技个性化信息栏目设置并进行相关科技信息采集。
在国家农业综合门户网站上建立农业科技信息频道,作为用户查询农业科技信息的统一窗口。在国家农业综合门户网站设立农业科技新成果虚拟展厅,通过它吸引农业科研单位、农技推广部门和农业科技企业向农民介绍和展示各种农业科技新成果。农业科技数据库群中的信息除了文字和数字形式的,还有大量以多媒体形式(影视和教学课件)存在的农业科技信息资料,要采用流媒体技术,开发相应软件,支持在线点播(对宽带上网的用户)和下载后离线播放(对窄带上网的用户)等多种方式为农民服务。
农业科技信息联合服务子系统的业务主要涉及到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等单位。
四、各省、市、自治区的建设任务
除西部地区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外,各省、市、自治区的建设资金一律由本地财政投资。按照农业部的统一规划各地应完成以下的建设任务:
(一)建设省级农业数据中心
按照农业部的统一要求,在省级农业部门建设省级农业数据中心,配置所需的设备;通过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与国家农业数据中心联通;安装并运行维护由农业部统一开发部署的应用支撑平台和各应用系统软件;按照农业部的统一标准建设农业监测预警信息、农产品和生产资料监管信息、农村市场供求信息、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信息以及农业科技信息等数据库。
(二)应用系统建设
1、应用系统软件由中央统一开发后,部署下发各地。各地负责系统的运行维护,(主要包括:信息采集、农产品监测预警、农产品和生产资料监管、农业科技信息联合服务等系统)。
2、配置各单位所需的设备:为已选定的省级监管机构、定点批发市场、农业信息采集点等单位配备所需的机器设备。
(三)农村信息服务网络延伸工程的建设
提高县乡信息服务机构信息化装备水平,健全县乡农业信息服务队伍,完善和延伸农村信息服务网络,扩大信息服务的覆盖面。各省负责给本省确定的县乡信息服务机构配备设备,搞好对于技术骨干和农村信息员的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