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执法活动进入网络时代
来源:人民公安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网上执法管理系统运行一年多来,警方网上办理案件合格率近百分之百 
 
  作者:马卫东 陈磊 高春生 阮仕喜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座谈会上,陕西省延安市公安局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这标志着2009年9月建立的延安市公安机关网上执法管理系统已取得明显成效。该系统运行一年多来,延安警方网上办理各类案件15974起,合格率达到99.71%%,在陕西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中排名首位。
  建立网上执法管理系统

  全市民警计算机拥有量、数字证书发放率、民警计算机应用八会、网上办公办案、网上绩效考核全部达到100%

  2009年9月,以执法服务网上开展、执法培训网上进行、执法源头网上控制、执法全程网上流转、执法监督网上实施、执法过错网上举报、执法台账网上建立、执法情况网上通报8个系统为主体的网上执法管理系统在延安市公安机关建成并投入使用。从此,全市3000余名公安民警执法办案从纸笔办公迈入网络时代。

  对这种全新的执法方式,不少民警坦言经历了一段艰苦的“磨合期”,甚至有民警产生过抵触情绪。但当2009年底省厅公布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结果时,民警们心服口服,因为延安市公安局从以往的中游位置一跃成为了全省规范执法的排头兵和领头羊。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宝塔派出所民警郝延平说:“如今,我们执法过程全部‘晒’在网上,来不得半点虚的,必须规范、透明才能把案子办下去。”

  面对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三项建设”的热潮和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延安市公安局党委果断提出“以公安信息化推进执法规范化、以执法规范化推动警民关系和谐”的口号,将信息化建设与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对接,集中开发出执法岗位职责管理、网上执法档案系统、网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系统等多个应用系统。同时,全市民警计算机拥有量、数字证书发放率、民警计算机应用八会、网上办公办案、网上绩效考核全部达到100%%,为网上执法管理系统在全市13个县区公安机关的推广应用铺平了道路。

  执法过程实行“流水线”运作

  民警执法办案全部上网操作,执法情况被系统自动记载,全部“晒”在网上,法制民警可以随时抽检

  “我们所离分局60多公里,而且全是山路,单程跑得快也得一个多小时,以前办理一起刑事案件,受理、取证、立案、拘留等环节都需要分局领导审核签字,要办完这些手续,不跑个几趟根本不行。现在这些程序全部在网上进行,顺利的话几个小时就能办完。”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临镇派出所民警韩勇对网上执法的快捷、方便深有感触。

  延安市公安局局长牟晓良告诉记者,网上执法管理系统除了能提高民警执法办案效率外,最重要的是实现了执法过程的精细化、流程化、标准化。民警执法办案全部上网操作,执法过程成为流水线,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被精确到执法过程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同时,民警执法情况将被系统自动记载,全部“晒”在网上,法制民警可以像流水线上的质检员一样,随时抽检民警办案情况。由此,民警的执法行为得到了有效监督、管理和约束。

  此外,移动警务通在全市范围的开通使用和基层执法单位法制督导员派驻制度的实施,对网上办案起到了很好的配合补充作用。延安警方自2009年9月实行网上执法以来,全市办理各类案件15974起,合格率达到99.71%%,其中优秀案卷占到66.86%%。

  开辟网上监督“绿色通道”

  执法监督网上实施:坚持年度、季度、月度执法网上考评

  执法过错网上举报:确有过错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完善的内部监督考评和社会监督机制是延安公安网上执法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

  延安市公安局在网上执法管理系统中专门设置了执法监督网上实施和执法过错网上举报两个功能板块。市局建立了涵盖市、县法制部门、办案单位法制员三级的执法考评平台,坚持年度、季度、月度执法网上考评,开展日常网上案件巡查,针对突出执法问题组织网上专项执法检查,指导整改,使执法监督做到了全程化、实时化、动态化。

  “执法过错网上举报”是延安市公安局专门为接受群众监督开辟的“绿色通道”。凡是认为民警执法有过错的群众,都可登录延安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进行举报,市局专门成立了执法监督委员会负责收集、整理群众举报,并根据举报内容责成涉案单位和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结果经法制部门审验后,对是否具有执法过错予以鉴定,确有执法过错的将由纪检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今年以来,市局共接到群众有关民警执法的网上投诉和举报16条,全部予以受理。对由群众对执法工作不了解而造成的“误会”,及时向群众进行解释说明;对确实存在民警执法过错的,全部予以了纠正。

  此外,市局还专门对全市公安机关中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改。今年3月以来,通过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座谈了解、明察暗访等形式,市局全面摸排、整改突出执法问题91个,在群众中树立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阳光执法的良好形象。今年上半年,延安市公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到92.98%%,与去年同比上升0.9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