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和生弟) 近日,州人民政府发文要求,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实施意见,以促进全州档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实施意见指出,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进一步做好全州档案工作,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大档案管理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对党和国家负责,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不断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责任感,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切实抓好档案工作。把档案工作纳入年度计划,与其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考核,使档案工作与其它工作同步发展,使档案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同步。要坚持依法治档,着力提高档案管理的法制化水平。州、县市档案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档案行政执法主体责任,严格依据档案法律法规开展档案工作,依法行使执法权利,维护档案法律法规。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接受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和监督。
实施意见要求,要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档案服务水平。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国家关于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把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十二五”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确保档案信息化建设与电子政务建设同步发展。要重视民生档案,不断拓宽档案服务渠道和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的档案查阅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