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电子政务建设实施纲要
来源:中国信息化 更新时间:2012-04-14


 
关于印发杭州市电子政务建设实施纲要(2005-2006年)的通知

杭政函〔2005〕6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电子政务建设实施纲要(2005-2006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杭州市电子政务建设实施纲要
(2005—200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我省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委办〔2003〕30号)精神,加快我市电子政务建设,促进信息化发展,结合《关于印发〈杭州市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2004—2010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269号)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纲要。
  一、电子政务建设现状
  电子政务是指在管理、信息等科学理论的指导下,以计算机、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以信息资源和人才为核心要素,逐步改善政府的工作方式和业务流程,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社会信息化和信息资源充分利用,从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在信息时代的背景下,全球政府改革整体上嵌入了“电子政府”这一鲜明的要素,“电子政府”已成为政府改革的新取向。“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理念日益明晰,“一站式”、“一网式”政府门户网站已成为电子政务发展的基本模式。在“电子政府”建设中,发达国家为民众设计并提供了更多、更方便、更经济的信息获取途径,“电子政府”已成为民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一条重要途径。此外,许多发达国家政府积极应对“数字鸿沟”,采取多种措施,努力使更多民众得到政府无差异的信息和服务,使全体民众一起跨入信息时代。
  我国的电子政务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的办公自动化建设,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电子政务建设框架体系趋于科学化;“政府上网工程”逐步走向以服务为导向的“一站式”、“一网式”门户网站建设;信息系统从“孤岛”走向整合;电子政务建设更加科学、规范、合理,从技术主导走向“政务”主导,电子政务建设的相关法规、标准逐步完善。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成为全国率先基本解决“最后一公里”、实现全城宽带普遍接入的城市,全网综合通信能力在全国名列前茅;电子政务应用不断深入,在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公布的2004年中国地市级政府门户网站综合排名中,“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名列第二。虽然我市的电子政务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与国内先进城市特别是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认识存在误区;规划缺乏整体性、系统性;建设尚不规范,电子政务解决方案的设计和集成水平不高;电子政务管理模式尚不适应电子政务建设的要求等。
  二、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改革创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模式,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完善政府监管机制,更好地服务于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人民群众;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积极推广和应用信息技术;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快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促进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基本原则
  1、统一规划、加强领导。电子政务建设必须按照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制定总体规划,防止各自为政、盲目投资、重复建设。要正确处理各级政府及各部门之间关系,明确各自的建设目标和重点,确定电子政务建设的优先顺序,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2、需求主导、突出重点。电子政务建设必须紧密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体制创新,结合人民群众的要求,突出重点,强化应用,稳步推进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符合政府职能转变需要、对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职能起关键作用且对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业务系统、支撑平台、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通过应用,进一步发掘电子政务的深层次需求,带动相关项目建设,促使电子政务向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发展。
  3、整合资源、拉动产业。电子政务建设必须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从注重部门内部应用向推进跨部门的综合应用转变,从满足政府宏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实际需要出发,梳理部门内部及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优化业务流程,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业务协同服务。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国产化、本土化设备及产品,逐步推进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的外包和托管模式,带动我市相关产业发展。
  4、强化服务、务求实效。电子政务建设要以为社会公众和企业服务、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和行政管理能力为重点,以政府公共服务的实现程度、质量、效率及社会满意度为衡量标准,务求实效,不搞“花架子”、“形象工程”。
  5、统一标准、保障安全。大力推进国家电子政务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抓紧制定、实施电子政务建设急需的标准规范,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综合平衡安全成本和风险,把强化技术手段、日常工作管理与健全管理体制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我市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三、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战略定位、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战略定位
  1、通过电子政务建设,大力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和社区信息化发展,加快构筑“数字杭州”、建设“天堂硅谷”,为全面、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2、通过电子政务建设,大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推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3、通过电子政务建设,大力推动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建成标准统一、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电子政务网络和应用平台,实现重点业务系统的整合,基础性、战略性信息资源库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程度明显提高;基于统一电子政务平台的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为中心的电子政务基础性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与电子政务相关的法规及标准体系、安全保障体系、人才支撑体系、绩效评估体系等逐步完善,基本形成满足新形势下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需要的电子政务体系框架。
  到2006年年底,区、县(市)及以上党政机关内部事务95%以上通过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协同处理;政府大宗采购全部通过政府采购网络化系统实施;70%-80%的办事项目实现网上办理;通过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实现资源共享、实时交换的市级机关达到50个以上。
  (三)主要任务
  1、形成一个平台。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具体部署和要求,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建设统一、安全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杭州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由国家广域政务内网的接入网、省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的接入网、市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构成。国家广域政务内网和省政务内网、政务外网的接入网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建设。市政务内网是我市党政机关的办公专网,主要满足涉密信息和不宜公开的办公信息的传输、处理;市政务外网是政务部门的业务专网,主要运行面向社会服务的业务系统和不需要在内网上运行的业务系统。按照中办、国办关于执行政务内网与政务外网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市政务内网、政务外网之间实行物理隔离,政务外网与互联网之间实行逻辑隔离。市和区、县(市)党政部门通过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2、夯实两大基础。
  (1)不断完善包括法规及标准体系、安全保障体系、人才支撑体系、绩效评估体系等在内的电子政务建设保障基础。
  (2)大力建设全市“4+N”资源支撑基础。加快推进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宏观经济数据库等4大主数据库建设;不断扩充和完善基础信息资源库内容,建立和完善政策法规信息数据库、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数据库、国土资源数据库、人才数据库、劳动力需求数据库、生态环境数据库、城市规划建设数据库和档案信息数据库等。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4〕34号)精神,不断推进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
  3、推进两项创新。
  (1)加强电子政务应用研究,推动政府管理机制创新。按照电子政务的发展规律和建设要求,优化各级各部门职能分工,促进政府机构改革;推动政府管理方式由控制型向参与型、服务型转变;改革、完善现有行政管理流程,实施“阳光政务”工程,促进政府管理、服务的科学化、高效化。
  (2)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动运行管理机制创新。按照“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带动作用,大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电子政务的建设、管理和运营,逐步推进电子政务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的外包和托管模式,积极带动我市信息产业发展。
  4、重点项目(详见附件)
  四、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必须按照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各相关部门电子政务建设的具体职责,研究、协调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做好电子政务分系统信息化应用项目建设有关工作。市信息办要做好我市电子政务的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牵头抓好全市性重大信息化应用项目的建设。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推动信息服务业发展。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实施《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市政府令第202号),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大力推进信息资源的整合、开发和利用。要以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为先导,注重公益性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结合政府工作重点,开展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共享应用。要逐步推行、规范政府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增值开放利用工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政府信息资源应及时向社会公开,以促进增值开发和服务,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信息服务业的发展。
  (三)加强项目管理,启动绩效评估。要认真总结、推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成功经验,对电子政务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项目的规划、立项、设备采购、系统开发与集成、监理、验收、审计等工作。要逐步制定电子政务项目概算标准,保障运行维护和培训经费,特别要合理确定和提高软件费用占项目总投资的比重;逐步建立健全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考核机制,力争将电子政务列入政府工作考核体系和领导干部任用评价体系,保证电子政务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四)加大资金投入,确保电子政务的建设和运行。各级政府要将电子政务建设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对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项目优先予以支持。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电子政务及相关应用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营,通过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市场化运作,带动和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五)加强宣传培训,促进电子政务全面应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形式,加大对电子政务方面的知识和政策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社会“外脑”,积极引进和培养一批技术与业务紧密结合的复合型人才,使之成为电子政务建设的中坚力量。要加强对广大公务员特别是主管信息化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电子政务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网络环境下的工作方法和能力的培训。新进机关的公务员要通过电子政务培训、考核后方能上岗。同时,加大对社区居民的培训力度,加快消除“数字鸿沟”,促进电子政务全面应用。
  (六)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制定相关法规、标准体系。按照国家、省对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部署和我市电子政务的整体架构,建立和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信任体系,加快全市性的数据灾难备份基础设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病毒防范中心、安全保障系统的建设,逐步健全安全管理体制和应急处理协调机制;建立完善电子政务法规和标准体系,研究制定相关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电子政务法规和标准的实施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