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兰新华
加强信息化建设是全省法院“六大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之一,是实现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管理和司法政务管理网络化、智能化的有效载体和根本途径。因此,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审判管理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一、深化认识,明确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审判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是适应时代发展的迫切要求。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人民法院审判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科技应用化程度、综合实力的集中反映,是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大力推进信息化的思想贯穿全篇,与之直接相关的表述共有十处之多。报告提出:要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的重要保障。“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不仅可以完善法院的内部管理,为审判工作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而且有利于深化法院的审判方式改革,有利于司法行政管理方式改革。同时还能进一步规范诉讼行为,节约诉讼资源,促进资源共享,提高法院信息传递速度,方便群众诉讼,进而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最近两年,省高院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相继出台了《全省法院局域网建设实施方案》、《全省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技术规范》、《全省法院2010年信息化建设规划》等文件,而且从今年起已将信息化建设和运用作为了各项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标准。如果我们的思维模式和管理方式还在原地踏步,甚至自以为是、沾沾自喜的话,显然与时代的发展和上级法院的要求格格不入。
(二)是实现规范管理的有效手段。信息技术在审判管理中的广泛运用,将有力促进审判管理由传统模式向智能化、高效化和规范化的转变。实行网络化管理,一是要将各类案件从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结案、上诉案件移送、归档等各个环节的运行情况进行规范有序的动态跟踪、监控和管理;二是对案件质量评查、审判质量评估、裁判文书评查、诉讼电子档案等全部实行网络化管理;三是对公文从稿件的撰稿、送审、修改、签发、传阅各环节在网上流转,避免了书面的文来文往。其最终目的是 使上级法院、本院领导及相关部门在权限范围内及时掌握、监督办公办案的具体情况,有力地强化审判工作和司法行政的监督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省高院于2009年出台的《审判流程管理办法》、《审判质量评估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裁判文书评查办法》、《诉讼电子档案管理办法》都是与我们目前运用的计算机软件系统同步的,是全省法院实行网上办案的操作规范和考核标准。这五个《办法》我们已全部编入了《审判管理资料选编》,并印发给全市法院所有干警,这是我们实行网上办案、网上评估、网上考核的操作指南和规范。
(三)是提升法院形象的重要途径。信息化建设是法院物质装备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否实现网上办公办案则是检验审判管理和物质保障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北京、成都、东营、深圳等法院之所以先进,之所以在全国法院系统中独树一帜、独领风骚,不仅在于他们有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还在于他们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优良的物质保障水平。去年以来,我们投入数百万元加强信息化建设,并实现了与省高院及各县法院的三级联网,而且要尽快完成与人民法庭的四级联网。我们投入这么大的物力、人力和精力,没有任何理由将其作为摆设,而是必须运行好、管理好。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并抓出成效,就能实现与上级法院在管理方式上的对接,就能借此提升全市法院的物质基础建设水平,就能缩短与先进法院的发展差距。而且借助这个机遇和平台,有利于全市法院的长足发展,有利于提高全市法院的整体形象。
二、找准症结,认清当前全市法院的基本现状
实行网上办公办案是一个重点考核指标,这不仅是省高院的要求,也是我们自身发展的需要。总体上讲,巴中中院对审判管理工作抓得早、抓得紧、抓得实,而且卓有成效,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晚,可以说刚刚步上正轨,与上级法院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在重视程度上存在较大差距。从过去的这八个月时间看,全市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和审判管理工作效果不很理想,主要原因之一是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推动乏力,包括中院在内的两级法院领导缺乏对信息化建设和新的审判管理方式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思维模式和管理方式仍停留在传统的办公办案方法上。从上半年省高院的通报显示,全市法院收案7000多件,仅有1130余件上网,公文仅有68份上网,也就是说,除中院外,四县区法院无一件案件、无一份公文上网。客观上讲与三级网络软件未升级、运行不畅有关,主观上讲,主要还是个别法院的领导特别是一把手根本就不重视、没有抓此项工作。归根到底,就是我们的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对省高院重视的程度、工作的力度以及完成任务的紧迫性认识不足,对本院存在的差距和问题缺乏判断,对该抓什么、该怎么抓心中无数,对上级指示要求执行不力。
(二)在硬件设施上存在较大差距。去年底,中院实现了与省高院的二级联网,今年6月初,实现了与南江、通江、平昌法院的三级联网,但在硬件配置和技术支撑上与省高院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导致网络运行较差,特别是与三县法院的联网经常处于无法连结状态。两级法院的审判绩效评估体系、案件质量评查体系等软件也是在8月中旬才安装,这两项重要工作还没有真正进行。案件流程节点管理极不规范,个别法院的信息化系统最近才完成升级,大部分法院尚未实现与基层法庭的四级联网等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全市法院网上办公办案的进程,影响了全市法院在全省法院的考核排名。目前这些问题虽已经或正在解决,但也提醒我们只有养成了网上办公办案的习惯,才能随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三)在网络管理上存在较大差距。实行网上办公办案就必须严格实行网络化、规范化管理。省高院出台的几个《办法》是全省法院各业务部门实行网上办案的操作规程和审判管理部门综合评估、考核的根本标准。由于管理和操作不到位,致使审判流程节点“飘红”;案件材料录入不及时、不完整、不规范。尤其是按照电子文件整理与排序要求进行制作诉讼电子档案还存在一些问题;向审管办、档案室提请评查、完整移送归档的不多。审判管理组织不统一,力量薄弱,案件质量评查、审判绩效评估未正常开展;上半年无一份公文、信息严格按照公文网上流转方式管理等。目前,两级法院正在全力弥补,但要形成常态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还有一个适应和加速的过程。
(四)在队伍素质上存在较大差距。推进信息化建设、实行网上办公办案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同时也是对我们每名法院干警的科技素质和能力的检验。当前,我们在运用网络化办公办案中,还有相当部分人不理解、不适应、不接受。集中表现在三个层次:一是部分领导干部不适应。客观上讲年龄偏大,学习计算机打字、操作有一定难度,但主观上是部分领导思想观念跟不上趟,引领示范作用不强。二是部分干警不适应。各院虽然都组织了专门的业务培训,但部分干警由于基础差、底子薄、接受慢,还未熟练掌握网上办公办案的操作规程,平时又不注重学习请教,致使网上办公办案的普级率不高,差错率较多;三是专业人才不适应。目前,两级法院都招聘了专门的网管人员,但专业技术水平不是很高,解决网络运行中各种问题的能力不是很强,无形中增加了网络管理、运行、维护的成本。
(五)在管理考核上存在较大差距。为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扎实推进,确保局域网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网络办公办案的功效,中院于去年底出台了《办公办案网络化管理办法(试行)》、《网络管理使用处置办法》、《关于实行网上办案有关事宜的通知》等管理规范,在《2010年工作要点》中也就此项工作提出了明确目标和要求,但此项工作的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责任人员未落实,日常监管不到位,考核不严格,使相关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各县区法院是否建立相应的管理规范、是否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是否责任到人、是否严格考核还是一个未知数。管理考核和惩罚性措施的缺失,难以保证网上办公办案的有效开展和正常运行。
三、强化措施,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审判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强力推进网上办公办案和审判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运行,重点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践表明,一件事情是否推动有力,是否取得成效,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为此,中院下发的《关于成立审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成立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旨在形成“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分各司其责、全体干警密切配合的整体联动格局。各县区法院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层层分解责任,细化工作职责,“板子”必须要打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头上,这也是检验一个领导是否具有全局观、创造性和执行力的重要标准。既然是联网办公办案,其根本宗旨和基本要素就是三级法院同系统运行、同规范操作、同标准考核。各县区法院领导必须树立“一盘棋”观念,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目标上精准定位,在行动上狠抓落实,在推进中体现效果,切实把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审判管理工作作为今后几个月的头等大事来抓,带头落实网上办公办案要求,少讲条件、少讲客观,多谋思路,多干实事。
(二)完善机构,健全机制。中院已成立了专门的审判管理委员会和审判管理办公室,其规格为中层内设机构,并落实了6名专兼职人员,主要负责日常审判节点管理、质量评查、绩效评估和考核通报等工作。目前三县法院审判管理机构均挂靠在审监庭,尚未单列出来,建立专门的审判管理机构是大势所趋。为了保证上下级法院审判工作归口管理,衔接通畅,数据统计及材料报送及时、规范,南江、平昌、通江三县法院也要尽快成立专门的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同时四县区法院要结合本院实际,研究制定网上办公办案的管理、考核、处罚办法,要通过强有力的制度规范推进审判管理系统科学有效运行,发挥其对审判流程的监督管理作用,推进网上办公办案的普及化、常态化和规范化。
(三)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各县区法院要认真解读《全省法院局域网建设实施方案》、《全省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技术规范》、《全省法院2010年信息化建设规划》以及近期省高院下发的半年通报和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保证局域网设备必须达到最低配置要求。一是巴州区法院的信息化建设要与新审判大楼装修时同步规划,高标准建设,完成时间为今年底前,包括与法庭的四级联网;二是三县法院要尽快启动案件质量评查和审判绩效评估系统,在9月底前完成局域网组建到正在运行的人民法庭四级专网;三是各县区法院要加强局域网的管理和维护,加强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网络的安全畅通;四是遇有重大技术性问题无力解决的要及时与中院协调,以便及时联系设备提供商和技术支持商帮助解决。硬件是基础,技术是保障,各县区法院一定要抓住机遇,舍得投入,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凸显信息化建设在办公办案中的特点、优势和功效。
(四)强化监管,严格考核。今后几个月,中院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对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和审判管理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上来。一是通江、南江、平昌法院在9月底前完成全部案件上网的同时,保证其后办结一件上网一件。巴州区法院在年底完成局域网建设后,首先要实现全部案件上网及电子档案录入工作。各县区法院在及时、规范、完整录入电子档案并向审管办和档案室移送的同时,要同步开展流程节点管理、网上质量评查、法律文书评查和绩效评估工作。二是全市法院所有文件、信息除必须提交书面的外,一律按照公文流转格式从局域网上送签和发布。三是全市两级法院要将每天上班打开内网时间作为考核干警遵守作息时间和是否落实网上办公办案的重要依据之一。四是全市两级法院审判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省高院五个《办法》标准,加强案件流程节点管理,监督检查案卷录入情况,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审判绩效评估工作,并按月向分管和主要领导报告,便于领导掌控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五是建立督导通报制度,中院将对本院及各县区法院网上办公办案情况,采取巡视督查、网上检查、现场演示等方式加强督导,实行每月考核通报制度并将考核通报情况作为单位评先和班子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