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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检察机关首届“三位一体”信息化应用展示竞赛给人们的启示就是:科技强检要“两手抓”——一手抓“有”,一手抓“用”。科技强检只有在“用”字上下功夫,把科学技术充分应用到检察工作实践中,才能使检察工作真正插上科技的翅膀腾飞。因此,我们说:浙江省检察机关开展“科技应用年”活动的做法很有意义,值得提倡。 这几年,对购置技术设备,我们已经有了足够的重视,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相比之下,在“用”的方面,我们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有些同志太习惯“一支笔、一页纸、一张嘴巴”办案的工作方式了,还有一些同志对科技兴趣不大,很多人会说好多信息化、网络化的词,但却不会用网络信息手段处理工作。可以这样说,重购置、轻应用是影响科技强检的一个瓶颈问题。不解决“用”的问题,不在“用”字上下功夫、花气力,科技强检不仅不会有突破性进展,还会被延缓。 在“用”字上下功夫,要从“有”开始。有的地方,买设备的时候下的力气很大,设备买得很全、很先进,但买来以后,就摆在那里了,用不用、怎么用、怎么培训后去用,就很少过问了,好像只要设备买回来,科技强检的目的就达到了。其实,“有”仅仅是科技强检的第一步,“用”才是科技强检的目的。我们要从“有”的第一天开始,就“用”起来;早一天“用”,早一天受益。 在“用”字上下功夫,要从现在开始。有了不用,等于没有。以前没有“用”起来,或者“用”得不多、不够的地方,就不能再耽误了,要从现在开始抓紧“用”。只有学习先进,奋起直追,我们才不会成为信息时代的落伍者。 在“用”字上下功夫,要从领导开始。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提出,科技强检的关键在于应用,应用的关键在于领导。所以,他明确提出“从我做起”,带头学习信息化知识,带头应用网络化办公、办案系统,从而带动了一大批检察长重视“用”、亲自“用”,也使干警会“用”、爱“用”蔚然成风。 为购置先进的科技设备,各级党委政府给了我们很大的支持,很多基层检察院是从“牙缝”里挤出的经费,我们没有理由不用好这笔经费,没有理由不让先进的科技设备发挥它应有的、更好的作用。从浙江省检察机关首届“三位一体”信息化应用展示竞赛中,我们已经看到了他们的努力和可喜成绩。他们在“用”中感受到了真实的“有”,感受到了科技强检的真正魅力。我们有理由相信,经过全国检察机关不懈的努力,先进科学技术一定会更多、更好地应用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从而提升检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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