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启用偿付能力监管信息系统
来源:中国保监会 更新时间:2012-04-14

   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筹备组:

  为改进偿付能力监管信息化水平,提高监管效率,我会决定于2011年1月1日起启用偿付能力监管信息系统。系统启用后,各公司应通过该系统向我会报送偿付能力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和各项专题财务报告的电子文本,不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者寄送光盘方式报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二、报送内容

  各公司下列报告的电子文本应通过偿付能力监管信息系统报送:

  (一)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季度、年度);

  (二)保险集团偿付能力报告(半年度、年度);

  (三)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管理建议书;

  (四)保险公司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

  (五)保险公司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

  报送保险集团偿付能力报告的公司还应当按照《关于编报保险集团偿付能力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8〕55号)的要求,同时报送所属境内非保险类成员公司以及所属境外成员公司的经审计年度财务报告和年度资本充足性监管报表等报告;不需要报送集团偿付能力报告的公司应当按照《关于加强对保险机构所属境内非保险类经济实体和境外保险机构财务监管若干事项的通知》(保监财会〔2006〕701号)的要求,报送所属境内非保险类经济实体和境外保险机构年度财务报告。

  各公司应当按照《偿付能力监管信息系统报送说明》、《偿付能力报告因子代码表》、《年度财务报告因子代码表》、《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因子代码表》和《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因子代码表》要求报送监管信息。以上因子代码表和报送说明请在偿付能力监管信息系统“公告栏”下载,或访问保监会网站(www.circ.gov.cn﹨财务监管)下载。各公司应当及时关注因子代码表和报送要求的更新信息,调整公司报送系统,确保按时、准确报送监管信息。

  三、报送方式

  各公司应通过保险统计信息采集网登录“偿付能力监管信息系统(http://10.254.1.13/cfnl)”,上传包含XML格式文件的ZIP压缩数据包,报送偿付能力信息和有关财务信息。请各公司自行登录偿付能力监管信息系统“公告栏”下载用户手册,学习掌握系统的使用方法。

  四、报送时间

  各公司自2011年1月1日起开始向偿付能力监管信息系统报送信息,报送时间应执行现行监管法规的有关规定。首次报送信息为2010年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信息。

  五、报送管理

  保险集团(控股)公司负责其所辖子公司的信息报送工作。不归属于保险集团公司的保险公司和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由法人机构负责报送信息。

  六、系统安全

  信息系统采用授权访问的安全管理措施。各公司的系统用户名详见附件,初始登录密码均为“1”,公司应在系统启用后尽快登录修改初始密码。各公司应妥善管理各自的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定期对登录密码进行更换,防止用户名被盗用。系统使用完毕后应及时退出,防止非法访问。

  七、其他要求

  (一)各公司应充分重视偿付能力监管信息报送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相关系统修改和报送工作,及时报送偿付能力监管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系统启用后,偿付能力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和各项专题财务报告的纸质文本仍按现行规定报送。

  (三)请各公司于2011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组织完成年度偿付能力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和各项专题财务报告数据的报送测试工作,测试数据为2009年有关年报数据。

  各公司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我会联系。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