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泽林 司法科技与审判管理
来源:人民法院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司法科技与审判管理
——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 

    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提出了“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把司法科技作为加强法院建设的战略手段来抓。司法科技与法院审判管理密切相关,王胜俊院长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指出,要在推进审判管理创新方面求突破,努力在全国法院基本建立起一套科学、完备、有效的审判管理体系,实现审判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本报就司法科技与审判管理等问题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

   人民法院报:近年来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

   苏泽林: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审判工作,加大信息化工作力度,在落实“科技强院”方针上走出了坚实的一步。从建设角度讲,70%的法院完成局域网软硬件建设。最高人民法院与各高级法院之间的一级业务专网于2004年开通,95%的中级法院接入了二级业务专网,65%的基层法院接入了三级网。从应用角度讲,各级人民法院运用科学理念、现代技术和信息平台,下大力气推进信息技术在审判管理方面的应用。

   人民法院报:司法科技在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中起到什么作用?

   苏泽林:司法科技的创新为审判管理提供了现代管理手段,强化了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作用。在审判流程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依托计算机信息技术,实现立案、排期、分案、开庭、裁判、执行、归档等各个环节的信息管理。首先,体现在强化审限管理方面。通过对案件延长、中止等扣除审限的管理,解决“隐性”超审限问题。通过对审限的预警、催办、督办和监督,建立了审限动态监督机制。其次,体现在强化均衡结案方面。通过月度、季度结案率的考察和管理,促使干警合理分配办案时间,强化均衡结案意识,实现全年均衡结案,解决突击结案问题。再次,体现在强化程序监督方面。在分案环节,计算机自动分析干警办案数量、结案情况和办案专长等因素,随机分案,避免办人情案、关系案。通过对审判行为和过程的监督,避免合而不议,确保程序公正,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最后,体现在评估和评查方面。通过从宏观层面对审判质量进行评估,同比看进步、横比找差距,从微观层面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实现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常态化、动态化管理,全面公正地评价审判执行工作。

   人民法院报:审判流程管理强化审限管理,保证的是程序性公正,那么,司法科技从哪些方面来保证实体性公正呢?

   苏泽林:可以说,保证实体公正比保证程序公正更重要。在审判流程管理的同时,一审法院从立案开始,将案件涉及的诉讼材料电子化,形成完整的电子档案,供合议庭成员、院庭长和相关律师同时使用。在庭审过程中,综合利用网络、数据库、音视频等信息技术,实现庭审音视频录制和网络直播,实现庭审快速记录,实现电子和实物证据展示,实现庭审质证过程留痕等功能。这些证据、庭审笔录、庭审音视频等案件实体信息将为合议庭或审委会讨论案件提供翔实、准确的依据,也增强对法官行为的监督与制约,为审判工作的公开、独立、透明提供保证,实现审判程序和审判结果的双重公正。在上下级法院之间建立全新的动态监督机制,使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和辖区法院实行动态、实时、全面监督和指导成为可能。原审的电子卷宗、开庭音视频信息可以供案件上诉审或再审使用,解决长期以来困扰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调卷难问题。

   人民法院报:这两年远程视频系统在审判工作中的应用有哪些进展?

   苏泽林:2008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远程提讯羁押在案发地看守所的被告人。远程视频提讯工作已经成为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始步入标准化、正规化和常态化。2009年8月4日,全国首次跨省远程审案开庭。远程审案是人民法院司法便民的新举措,缩短了审判周期,提高了审判效率,减少了当事人诉累,降低了司法成本。

   人民法院报:司法科技怎样来促进社会监督呢?

   苏泽林:司法科技的发展,也为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人民法院的工作提供了更加先进、便捷的手段。各级人民法院都建立了司法政务互联网,向公众提供法院新闻、工作动态等,接受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举报;选择群众关注的案件网上视频直播接受监督,满足公众了解审判工作的需要。采用科技手段随机产生评估、拍卖机构,执行款物网上监管,确保“阳光执行”。

   人民法院报:司法科技在司法为民方面有哪些作为?

   苏泽林:把司法为民要求落实到审判、执行、信访工作各个环节,用科技手段促进和保障司法审判工作的公正、公开、廉洁是司法科技的最大作为。如,有的法院开通立案热线,当事人可以通过便民服务热线电话咨询与立案有关的事宜;有的法院建设了远程立案、远程调解、远程审判系统,大大节约了司法成本,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有的法院实现巡回审理,并利用巡回审判车内的技术装备记录庭审过程,远程签章,及时送达法律文书;有的法院开设网络或电话案件查询,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进展、开庭笔录、执行进度等内容;有的法院开展了电子诉讼档案查询,方便律师和当事人查询档案;有的法院与信用中心或银行合作,将诉讼信用融入到社会信用体系中;有的法院开通了12368司法信息公益服务系统,社会公众和诉讼参与人可以通过语音、传真、短信等方式,了解法院信息、案件进展、诉讼知识、庭审程序及诉讼文书样式等内容,拓宽了法院与当事人的联系。待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完成后,所有法院都要实现上述便民功能。

   人民法院报:请您为我们展望一下“十二五”期间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

   苏泽林:“十二五”时期是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时期。人民法院将以“从严治院、科技强院、公信立院”方针为引领,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抓好“一个工程”——天平工程,建好“两个网络”——审判办公内网和法院政务外网,实现“三个结合”——建设、应用、管理相结合,打造“四个平台”——公正、高效、权威、便民,实现“五个目标”——业务全覆盖、四级全互联、资源共享、系统应用、网络安全,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实现新时期人民法院科学发展,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和廉洁提供全方位、多层次、有力、及时的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