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湘潭市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的意见
来源:湘潭市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2-04-14

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的意见
(潭办发〔2007〕11号 2007年3月5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8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的意见》(湘办发〔2006〕23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市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的步伐,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建设,整合网络资源。全市电子政务内网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难度高、协调任务重的系统工程,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必须按照统一的规划和标准,结合各部门实际协同建设,分步到位。全市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必须充分利用已有的网络基础,加强资源整合,促进互联互通,避免重复建设。
  (二)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全市电子政务内网建设要根据各级党政机关的需求和特点,从提高工作效率,满足内部办公、管理、协调、监督和决策的要求出发,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三)着眼发展,注重安全。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安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保密法规,从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采取措施,确保电子政务内网传输骨干网和业务应用系统的安全。


  二、建设目标
  我市电子政务内网的建设目标是: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成全市统一的纵向传输骨干网和横向传输骨干网;建成基本满足各级党政机关业务应用需要、互联互通的电子政务内网软件平台;完善与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相关的规定和标准,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障机制,使信息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共享程度明显提高;为各部门开展业务应用系统提供有效的网络支持,促进我市电子政务的有序发展。
  我市电子政务内网由市级电子政务内网和县级电子政务内网组成。市级电子政务内网由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业务网络互联互通形成。各县市区的县级电子政务内网分别由各县市区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的业务网络互联互通形成。市级电子政务内网和县级电子政务内网之间通过租用专用的传输通道实现互联互通。


  三、运行机制
  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分别负责电子政务内网中各自业务网络的建设与管理,并分别负责完成与对口上级机关电子政务内网平台的对接。市委、市政府所属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和涉密程度,利用我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内网网络,负责确定和部署各自不同安全等级的应用系统。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电子政务内网和外网之间互动方面的协调。
  市委办公室会同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我市电子政务内网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电子政务内网互联互通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管理电子政务内网交换体系的建设,研究制定电子政务内网相关管理办法。各县市区党委办公室会同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自电子政务内网的建设与管理。


  四、工作职责
  (一)建立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内网传输骨干网。一是利用国家公共通信资源,扩充市政府办公室到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现有的传输网络,并实现信息加密传输,形成我市电子政务内网的纵向传输骨干网,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和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二是以裸光纤直连或者其它宽带连接方式,实现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业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形成市级电子政务内网的横向传输骨干网,此项工作由市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三是以裸光纤直连或者其它宽带连接方式,实现各县市区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业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形成各县市区电子政务内网的横向传输骨干网,此项工作由各县市区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今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开展电子政务内网应用,必须建立在全市电子政务内网传输骨干网上,任何单位不得自行建设新的纵向或横向传输骨干网,已经建立的,除特殊需要外,都要逐步整合到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内网传输骨干网上来。
  (二)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内网软件平台。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要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内网业务应用系统的开发工作,在分别完成与各自对口上级机关业务应用系统对接的同时,充分考虑横向系统的互联互通,协同建设全市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安全支撑平台和应用支撑平台,为国家电子政务内网的全程全网互联互通打下基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要牵头组织好电子公文传输系统、会议通知发送系统、信息报送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网络安全管理系统等牵涉面广、全网共用的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工作。各单位在开发各自业务应用系统的同时,要积极主动地向其他单位开放数据,不得搞信息封锁。要大力整合内外网信息资源,搞好政务内网和外网之间互动方面的应用工作,促进“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模式的运行。
  (三)保障电子政务内网的信息安全。电子政务内网是全市党政机关的内部办公网络,要严格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有关要求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建设和管理。电子政务内网必须与电子政务外网实行物理隔离。要通过建立统一的密码和密钥管理体系、网络信任体系和安全保密管理体系,实现电子政务内网分级、分层、分域,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五、保障措施
  (一)确保工作机构和人员到位。各级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内网的建设工作,市委办、市政府办和各县市区党委办、政府办要成立或指定专门的机构,落实专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负责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工作,各联网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的协调、联络和管理工作。
  (二)确保资金落实。我市电子政务内网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所需经费实行分级负担。市到县市区纵向传输骨干网的建设经费和线路租赁费由市财政负担,市级横向传输骨干网的建设经费和线路租赁费由市财政负担,县级横向传输骨干网的建设经费和线路租赁费由各县市区财政负担。市委办公大楼和市政府办公大楼的内网建设和维护费用由市财政统筹解决,各县市区委办公大楼和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大楼的内网建设和维护费用由各县市区财政统筹解决。
  (三)确保建设质量。电子政务内网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执行,总体规划方案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备案;设备采购、系统开发与集成要纳入政府采购范畴。安全保密设备和密码产品必须经国家主管部门审核认定。要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保证网络建设的高水平、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