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电子警察二期系统集成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1-01-27

  预审公告: 无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成都市政采招[2010]176-3号  

 行政区划:  成都市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更正公告: 无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扩建集成
该包技术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书发售方式: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标书售价:   
 标书发售地点: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11年2月17日10时0分 
 投标地点:   
 开标日期:  2011年2月17日10时0分 
 开标地点: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公安局
地址:成都市文武路136号
联系人:李泉
联系电话:028-86407431
集中采购机构: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少城路25号少城大厦2楼
联系人:付博一、邱莎
联系电话/传真:028-86271454、86770551 
 其它内容:  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成都市公安局委托,拟对成都市公安局电子警察二期系统集成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潜在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成都市政采招[2010]176-3号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安局电子警察二期系统集成采购项目
三、成都市市级政府采购用款计划表编号:(2010)1568
四、招标内容:
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扩建集成
投标人应对所有货物及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并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的技术参数及要求见第三章。
五、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应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一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4、若投标人投标产品不是自己生产的,则必须提供其投标主要产品(控制主机、照相机、摄像机、小型机、磁盘阵列、防火墙)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5、控制主机必须具有公安部所属检测机构出具的按整机成品设备送检的合格检测报告(2010年1月1日前的最新标准),并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6、投标人注册登记地不在成都市的,则在成都市应有注册的分公司,且分公司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月27日至2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节假日除外)。
八、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售标室(成都市少城路25号少城大厦2楼221室)。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2月17日上午10:00。投标文件须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开标地点: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三开评标室(成都市少城路25号少城大厦2楼203室)。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成都市公安局
地址:成都市文武路136号
联系人:李泉
联系电话:028-86407431
集中采购机构: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少城路25号少城大厦2楼
联系人:付博一、邱莎
联系电话/传真:028-86271454、86770551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