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工程一期项目推进工作动态
来源:安全监管总局 更新时间:2014-05-30

“金安”工程一期项目推进工作动态

(第3期)

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                  二○一○年三月十四日         

“金安”工 程 项 目 推 进 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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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文 发 电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3月1日印发了《关于加强“金安”工程一期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0〕32号)。文件中提出“金安”工程一期项目建设和应用工作的分阶段目标:(1)3月中旬,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调度统计系统、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系统的试运行和历史数据的迁移工作。(2)3月底前,完成各级煤监机构项目建设内容和应用情况的检查、测试和验收。非煤矿山监管、重大危险源监管等应用系统培训并开始试运行。(3)4月底前,完成各级安监机构的项目建设内容和应用测试和验收工作。(4)5月底前,完成“金安”工程一期项目的专家论证和初步验收工作。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于3月8日印发了《关于开展“金安”工程一期项目建设和应用工作现场调研的通知》(规划函〔2010〕11号):对北京、山西、上海、福建、广东、广西等6个省级安监局“金安”工程一期项目建设和应用工作进行现场调研督导工作。

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于3月9日印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金安”工程一期建设和应用推进工作座谈会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函〔2010〕59号):组织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贵州、陕西、青海等10个省级安监局于3月15-16日在总局召开“金安”工程一期建设和应用推进工作座谈会。

领导有关讲话批示要求

杨元元副局长于2010年3月1日在《关于督导部分省级安全监管局加快“金安”工程建设和应用工作方案的请示》上批示:同意,适当加强现场督导。

重 要 活 动

1.3月1日,项目推进办、中软公司与总局监管三司对“金安”工程建设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监管应用系统进行了讨论,明确了各方工作任务:监管三司负责协调安科院、各省市安全监管机构、化学品登记中心和民爆协会提供有关历史数据;中软公司负责进一步完善应用系统功能,提供应用系统的接口标准,着手应用系统整合与数据迁移工作。

2.3月4 -10日,总局规划科技司副司长王浩(项目办主任)、通信信息中心副主任张瑞新(项目推进办主任)率领“金安”工程项目建设和应用工作督导组,先后赴上海、福建、广西、内蒙古、山西等5个省局就“金安”工程一期项目建设和应用工作进行现场调研督导。督导组在各省级监管局召开了现场会,督导组听取了当地负责人就项目建设情况和存在问题的汇报,部署了项目建设和应用推进工作的总体进程,演示了网络互联互通的方式、途径以及监管监察应用系统的主要功能,并针对各地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协商,形成了会议纪要。参加各地督导会的人员有省局主管领导、项目建设和运维部门、相关业务部门和地(市)级监管机构负责人。通过现场督导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方面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对“金安”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和应用推进工作有了更加全面深刻的认识,对项目阶段任务和进度安排达成了共识;另一方面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了具体解决方案、进度安排和职责分工,对下一阶段各方齐头并进,有效地推进项目建设和应用工作将产生积极地作用。此外,在各地督导期间,督导组顺便与同处当地的福建、广西、内蒙古、山西等4个省级煤监机构有关负责人协商了“金安”工程项目应用和验收等相关工作。

工 作 进 展

1.截止到目前,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青海、新疆等13个省级安监局项目建设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具备了应用系统试运行的条件;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山东、湖北、广东、海南、西藏、甘肃、宁夏、新疆兵团等12个省级安监局正在抓紧实施,有望3月底前具备应用系统的试运行条件;北京、山西、黑龙江、河南、湖南、广西、陕西省等7个省级安监局正在针对各自实际问题研究解决方案,计划4月底前应用系统投入试运行。10个下联地级、县级安监局的省级局中,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重庆、贵州等6个省下联地、县安监局的建设正在按照新定进度要求加快实施;山东、湖南、陕西、青海等4个省安监局正在针对各自下联地、县安监局的实际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和应用工作。

2.项目推进办针对各级监管监察机构“金安”工程一期配套项目建设和应用情况进行了系统的研究,起草了《关于督导部分省级安全监管局加快“金安”工程建设和应用工作方案的请示》。

3.项目推进办协助中软公司完成了北京、上海两个省级安监局,福建、广西两个省级煤监局的事故统计数据的迁移工作。

4. 3月11日,项目推进办组织项目承建单位召开周例会。会议通报了近期对山西、内蒙古、上海、福建、广西等5个省市“金安”工程建设和应用工作的调研和现场督导工作情况,要求各工作组和承建单位尽快按照督导工作会议纪要加快落实各项任务。并就3月15-16日将要在总局召开的10个省市“金安”工程一期建设和应用工作座谈会会务和会议日程、会议准备情况进行了安排。

5. 3月14日,项目推进办组织项目承建单位,专门对3月15-16日将要在总局召开的10个省市“金安”工程一期建设和应用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材料和草拟的10个省局的解决方案进行了讨论、修改。

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国家煤矿安监局领导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相关司局,应急指挥中心相关部门,通信信息中心,中百信公司,中国电信系统集成公司,中软公司,网御神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