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与电子政务建设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04-14

一、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851开始正式实施了,这是一件比较新的事情。但是政府信息公开本身是一个历史悠久的话题。1766年,瑞典在《出版自由法》里明确了政府的文书可以被获取的法律权利,到现在已经有240多年了。我国这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启动研究和起草始于20024112007410颁布,今年 5 1日实施,从启动研究到颁布共 5年,从中国的立法的时间角度看,应该说不算长。后来又给了 1年多的时间让各级政府部门进行实施准备。

今年以来,到十几个部门和若干个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准备工作和实施情况做了一些调查。对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身和实施以后的现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无论是网上,还是网下,有很多不同的看法。但是不管是什么样的看法,都有一点共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正式颁布和实施,在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在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等方面,都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步骤。不管到今天我们看到各个部门实施的进展情况如何,它本身的确是十分重要的,是一个具有十分重大意义的事件。最起码这个条例和以往所有的条例不同,这个条例对所有的政府机构只规定了义务和责任,没有权利。建设服务型政府中核心的问题是必须要转变观念,所以这个条例不仅仅是对政府信息公开这样一件事项具有意义,而且对转变公务员的观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信随着这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之后,它还要转变为法律,为什么要转变为法律呢?因为信息公开是政府的义务和责任,政府有义务和责任向公众公开其信息,而且公开的信息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作为政府的责任主体在这个条例里面已经明确了。另外,政府信息公开实际上还保障了公民的一个权益,就是公民的知情权,这一定要由法律来解决。所以,经过一段时间之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会转变为政府信息公开法,当然这个时间现在并不能确定,但是总体来说,不会很长。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与数字鸿沟

无论是政府信息公开还是服务型政府,首先要讲公平性,所有的公民都能够平等地获得政府的服务和政府的信息,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法律问题。所以在我们起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时候,应该说对这个问题是有充分考虑的。有一条里面有一款是专门对这个问题做了规定,那就是广播电视、报纸、政府机构本身以及图书馆、档案馆和其他便于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场所要提供政府的信息。所以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的准备过程中,我们也要求按照条例规定的这些场所能够加快准备来提供政府的信息。同时在其他几个条款还有一些相关的措施,比如说有的人不能书写,那么受申请的人有义务要把他的诉求梳理记录下来;有人经济比较困难,如果服务是需要付费的,那么可以减免费用;又比如说对一些特殊群体,要提供适当的方式,这是在其他相关的条款里面都有。所以从法律本身来说,一开始我们就考虑了这个问题,但是在目前实施的过程中,工作量确实非常大。我们看到,西方国家政府信息的公开有很长的历史,有强有力的支持,例如美国国家印刷局每年印刷免费的政府出版物,这一做法对中国目前政府来说还是很难去设想的。

所以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过程中,一定有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到今年 5 1日,对该条例的准备实施时间看起来有一年多,其实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到今天为止,我们还没有真正能够进入状态,需要做的工作还很多。英国政府在信息公开条例公布以后,实际上它对于不同的信息类型给予了两年和三年的宽限期,所以一个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确实不是那么容易的。当然我们会在发展过程里面会有来自于各方面的准备,但是我相信总体的发展趋势是毋庸置疑的。然后相应提供社会不同情况的服务会逐步地改善,但是要真正达到让中国的 13亿多人口完全公平地获取信息,还需要供一些信息,服务几乎没有,还有一些地方信息很少。但是网上办事这个前进方向的确应该给予高度的肯定。

关于网站的评比,我们有那么多的研究机构,有那么多的评测、论坛,怎么看,怎么评?对于政府门户网站的评估,因为有各种不同的评估,既有不同级别的,也有不同类型的,甚至还有属于国际化程度的,等等。我认为各个方面关注政府网站的建设,对它进行研究测评,这是好事。正是这些研究和测评使得我们电子政务网站的发展越来越好。那么,对于这样的研究和测评,原来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国务院办公厅一起作为指导单位,对中央政府、地方的省级和中心城市级、县级政府网站进行日常性的监测。最后的评价是在进行常年监测的基础上,然后确定一个标准,再进入一个程序,应该说这样的发布还不能算是政府的发布,还是属于研究机构的发布。那么政府本身原则上不适合做这样的发布,应该由研究机构和事业单位这样的第三方来做。我们前两年做的工作只是想通过这样的实践,使得相应的测评标准能够更加客观、公平一些。所以,可以认为,大家对政府网站评测有积极性是好事,但是在评测过程中,因为这是第三方的研究机构所做的,可能会对一些部门带来负担,或者产生一些其他的影响,这个并不排除。因为任何一件事情,让它所有方面都能做好是很难的,所以,我们希望在大家共同努力下能够把好的一方面不断地拓展开来,把不好的一方面通过公众的监督能够逐步予以减少。

一个比较长的时间。

三、电子政务发展态势与政府网站评测

从电子政务的发展看,有好多领域,其中政府的网站的发展应该说是这几年电子政务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亮点。尽管有很多人说政府网站信息更新很慢,很多交互的服务不能实现,但是,最近几年中国政府网站上信息量的增加和服务内容的增加,从全球的角度来看都可以说是做得很好的。中国的政府能实现这样的转变,应该说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可以举两个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第一个例子是对商务部网站的认识。最近我了解到它日均的点击率是 1亿人次,对于此网站网民的不断增长,我们不能说他们是凭兴趣、随意上网点击的,而是该网站的确发挥了作用。全世界能够超过该网站的大概是没有的。第二个例子是网上办事,实际上现在中国南方的一些省市,比如说广州、佛山、中山等一些地方,应该说这几年他们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在加快网上直接为企业和老百姓办事的手段。在有的地方,比如说在佛山和中山,其政府网站的网上办事与政府的办事大厅结合,不出这个大厅,办结率可以达到 80%的水平。这样的电子政务服务水平,的的确确是体现了改革,不是做表面文章。我们对服务型政府的理解,实际上差别是很大的,但是我感觉到有不少地方政府,也包括一些中央政府,的确是想通过网站来为老百姓提供服务。尽管我们看中国的行政服务、行政许可和其他的行政性审批事项还很多,到一个地级市大体上现在还有 1000多项。这 1000多项里面,在电子政务做得好的地方,大概有 90%的项目在不同程度上可以通过网络提供一定的信息,有一些服务可以从头到尾提供服务,能做到这一点,政府部门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同时,我们看到还有一些地方政府网站主要是提供一些信息,服务几乎没有,还有一些地方信息很少。但是网上办事这个前进方向的确应该给予高度的肯定。

关于网站的评比,我们有那么多的研究机构,有那么多的评测、论坛,怎么看,怎么评?对于政府门户网站的评估,因为有各种不同的评估,既有不同级别的,也有不同类型的,甚至还有属于国际化程度的,等等。我认为各个方面关注政府网站的建设,对它进行研究测评,这是好事。正是这些研究和测评使得我们电子政务网站的发展越来越好。那么,对于这样的研究和测评,原来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国务院办公厅一起作为指导单位,对中央政府、地方的省级和中心城市级、县级政府网站进行日常性的监测。最后的评价是在进行常年监测的基础上,然后确定一个标准,再进入一个程序,应该说这样的发布还不能算是政府的发布,还是属于研究机构的发布。那么政府本身原则上不适合做这样的发布,应该由研究机构和事业单位这样的第三方来做。我们前两年做的工作只是想通过这样的实践,使得相应的测评标准能够更加客观、公平一些。所以,可以认为,大家对政府网站评测有积极性是好事,但是在评测过程中,因为这是第三方的研究机构所做的,可能会对一些部门带来负担,或者产生一些其他的影响,这个并不排除。因为任何一件事情,让它所有方面都能做好是很难的,所以,我们希望在大家共同努力下能够把好的一方面不断地拓展开来,把不好的一方面通过公众的监督能够逐步予以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