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加快公安工作现代化步伐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近年来,全国公安系统为实现公安工作现代化,大力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取得了很大成就。总结“九五”公安科技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对全面推进金盾工程建设,进一步确保“十五”期间公安科技工作发展,实现公安工作现代化目标是非常必要的。

  公安科技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推动公安工作的发展和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九五”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国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科技工作的决定》精神,积极实施科技强警战略,着力加强公安科技建设,大力开展科技攻关和科学研究,不断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打击犯罪、维护治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集中组织开展科技攻关,解决了一大批公安业务工作中的关键技术性问题。“九五”期间,各级公安机关在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和分析的基础上,确立了公安科技发展的长期、中期和短期目标。各级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公安科技发展目标,针对公安业务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难题,不断加大科研投入,组织各方面力量进行科技攻坚。六年来,在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全国公安机关加大了科技经费的投入,重点对打击犯罪关键技术、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体系重点技术、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堵塞管理技术、重大工业事故和特殊建筑火灾预防与控制技术等方面的480多个项目进行了科技攻关和科学研究,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九五”期间,全国公安机关共取得260项研究成果,其中,203项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28项获得国家级奖励,249项获得部级奖励。这些科研成果的取得,特别是多项涉及高新技术和公安基础理论研究的重大突破,进一步拓展了公安科技为公安业务工作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为公安工作的发展增强了后劲。

  (二)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随着科技强警战略的深入实施,各级公安机关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科学技术在提升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能力方面的特殊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不断采取措施,下大力气,积极应用科学技术,有力地打击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九五”以来,各级公安刑事科学技术部门出具的现场勘验、检查文书、检验鉴定文书,为公安机关及其他司法机关执法办案提供了大量的证据,为交通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技术建设的工作力度,有效地遏制了有害信息在网上的传播。各级公安机关还大力开展禁毒科技工作,积极开发、充分运用查缉毒品设备、检验鉴定毒品器材、毒品来源推断技术、卫星遥感技术等科技手段,不断增强打击毒品犯罪的实效性,有力地打击了各种毒品犯罪活动。

  (三)不断改善公安机关的技术装备条件,公安机关的治安防控能力和行政管理工作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九五”以来,各级公安机关大力加强公安通信基础建设,已建立移动通信系统、卫星通信站、GPS卫星定位系统,大大提高了警务活动的机动性和快速反应能力,在实施重大安全保卫任务和处置突发性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以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部门和文物、军工等重要单位、要害部门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建设,在部分城市开展了社区安全防范技术系统和机动车防盗、防抢报警系统建设,有力地提高了社会治安的整体防控能力。积极开展了监所管理科技建设,确保了监所安全。在公安消防部门不断加大高新技术设备的应用力度,较大地改善了消防部队灭火、抢险的能力。大力加强交通管理科技建设,不断推进“畅通工程”建设,目前全国已有50多个城市建立了城市交通指挥中心,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电视监控、路况信息处理和发布等方面的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四)“金盾工程”建设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公安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金盾工程”建设是公安部党委为实施科技强警战略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实施科技强警战略的龙头工程。公安部党委对此高度重视,1998年底成立了以贾春旺部长为组长的“金盾工程”领导小组,并成立了由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金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这项工程建设实施统一领导、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各地公安机关也相应地成立了由一把手负责的“金盾工程”领导机构,初步形成了部、省、市“金盾工程”建设领导体系,保证了“金盾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在部“金盾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公安部完成了《“金盾工程”总体方案设计》的编制工作,不仅确立了“金盾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而且从技术上和管理上确定了“金盾工程”的总体框架和体系结构,特别是对其中的若干关键技术提出了解决办法。目前,公安一级网已全部开通,二、三级网已大部分开通。计算机通信设备的利用率大大提高,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系统二级网陆续开通。公安部机关、省级公安机关和大部分地市级公安机关局域网基本建成,机关办公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安部互联网安全监控中心已经建成,网络安全监控能力大大提高。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全国人口管理信息系统、“百城联网工程”、全国在逃人员快速查询查证系统、公安指纹管理信息系统、全国禁毒管理信息系统、全国出入境信息系统和全国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等应用信息系统逐步完善,有力地促进了公安业务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别是在1999年开展的第一次“网上追逃”专项斗争中,这些系统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国家节省了大量办案经费。公安机关通过实施“百城联网工程”,全国大部分地级以上城市、地区完成了联网任务,实现了人口的信息联网查询,大大提高了公安机关对人口的动态管理能力。同时,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均建成了技术含量较高的公安指挥中心,绝大多数县级公安机关也开通了110报警服务台,初步形成了智能、高效的公安指挥系统,基本实现了对各警种、各部门警力的有效调度。

  (五)积极推动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充分吸收和借鉴国外警方的先进技术与经验。“九五”以来,各级公安机关紧密结合打击犯罪、强化社会治安管理、改善公安技术装备条件等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组团出国考察、学习国外先进的法庭科学技术、网络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信息通信技术和警用装备技术等,聘请有关警务管理、警察教育培训、预防犯罪、刑侦技术、消防技术和交通安全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国外专家来华讲学,通过这些交流与合作,切实解决了在公安业务和科技创新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难点、疑点问题,提高了广大公安民警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

  (六)公安科技工作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安科技队伍不断壮大。“九五”以来,各级公安机关深入实施科技强警战略,逐年加大科技经费投入。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安科技管理机构。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和一些重点城市公安局都相继建立了公安科技管理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公安科技管理规定,对公安科技工作的宏观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不断增强,公安科技管理部门的职责由单纯的科研立项和公共安全产品许可证管理逐步向全面规划、辅助决策、项目管理和技术体系建设管理等方面拓展。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引进和培养人才,建立了一支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技术水平的公安科技专业队伍。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科技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总体目标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已日益渗透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对各国经济、政治、军事、文化以及意识形态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广泛,科技实力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国际地位高低、综合国力强弱的决定性因素。科教兴国,已成为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各行各业的共同任务。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深入实施科技强警战略,使公安科技工作随着时代的前进、环境的变化、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和进步,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的战斗力,加快公安工作的现代化进程,是摆在各级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经过多年的努力,公安科技工作已基本形成了以刑事技术、警用信息技术等九个专业为主的技术体系,培养了一支政治过硬、技术精湛的专业技术队伍。所有这一切,都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公安科技工作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斗争形势的发展对公安科技工作提出了不少新挑战、新要求,公安科技工作还处于相对滞后的境地。与此同时,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公民的法律意识和证据意识不断增强,对公安工作的科技含量要求也越来越高。

  公安部强调,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既要努力把握和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抓住机遇,扎实工作,又要充分看到面临的不利因素,正视问题,克服困难,迎接挑战。要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公安工作的大局,进一步明确公安科技工作的基本思路,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把公安科技工作推向前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公安科技事业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四点:第一要通过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公安战斗力的跨越式发展。第二要勇于创新,切实加强公安综合技术体系建设。第三要转变观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科技管理工作。第四要下大力气,大力加强公安科技队伍建设。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科技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实施“金盾工程”建设,实现公安工作信息化、数字化,不断增强警务活动的效率和效能;建设高效的打击和防范体系,形成相互支撑、互为保障的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综合侦控技术体系和社会公共安全保障技术体系,为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奠定坚实的基础;提高警用装备的科技含量,普及科技知识和应用技术,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警力的作用,促进公安战斗力的集约化发展;通过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经济发展规模相适应的科学警务体系,促进公安工作的健康发展,实现公安工作现代化。

   以“金盾工程”建设为重点,确保公安科技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要实现公安科技工作的总体目标,确保科技强警战略各项措施的落实,就必须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带动和促进公安科技工作整体推进。

  (一)大力加强“金盾工程”建设,以公安工作信息化来带动公安工作的现代化。作为科技强警的龙头工程,“金盾工程”已于去年通过国家批准立项,标志着公安信息化进入了全面建设的新阶段。各级公安机关必须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乘势而上,科学有序地全面推进“金盾工程”建设。通过“金盾工程”建设,公安机关要建成覆盖全国的公安信息通信网络和涵盖所有公安业务的信息应用系统,实现以全国犯罪信息中心(CCIC)为核心,以各项公安业务应用为基础,以“数字化警务工作”为目标的信息共享和综合利用,提高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安行政管理的能力,并为其他政法部门和社会提供信息服务。公安信息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是“金盾工程”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在大力加快“金盾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和推进应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系统的安全保障体系、信息网络安全标准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防止造成现实危害。公安信息运行管理工作作为“金盾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促使公安信息化建设发挥更大效益的关键环节,必须克服“重建设、轻管理”的错误倾向,努力抓好运行管理体系建设,要切实加强对“金盾工程”建设项目的规范化管理。“金盾工程”建设必须以科学管理为保障,建设项目的立项、投资、质量监督、验收、效益评估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建立监督制约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公安业务技术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公安机关的整体工作效能。在侦查技术领域,为了更有力、更准确地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要以个体识别的检验鉴定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应用并实现网络化为突破口,从根本上改变目前我国刑事技术检验鉴定大部分靠手工、凭经验的局面。在安全防范技术领域,要实现社会治安中人防与技防的有效结合,建立面向全社会的安全技术防控网络。要建设城市社区安全防范技术系统和机动车防盗防抢报警系统,建立社会综合报警中心,形成综合报警服务体系,完善相应的服务规范和监督管理机制,提高城市安全技术防控能力。在交通管理技术领域,以实现“畅通工程”为目标,除了进一步加大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还要通过完善城市交通指挥中心建设,大力推广现代城市交通管理技术,加强城市交通信号控制技术的应用,提高城市智能化交通管理水平。在消防技术领域,为进一步提高消防部队的战斗力,要切实加强公安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灭火救援和消防监督装备技术系统及救援模拟训练技术手段建设,提高公安消防部队指挥决策、灭火救援和消防监督等方面的现代化水平。

  (三)切实加强公安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夯实科技强警战略的基础。为新形势下的公安科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要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同时,要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培养、吸引和用好科技人才,使公安专业科技队伍建设与实施科技强警战略相适应,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业务精通的公安专业技术队伍。努力做好科普工作,不断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科技素质和战斗力。

  (四)进一步加大公安科技管理和科技经费投入力度,为科技强警战略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各级公安机关要在建立健全科技管理机构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公安科技管理体系,把公安科技建设情况与公安机关主要领导的政绩挂钩,作为考核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建立技术专家论证咨询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公安科技工作中遇到的技术困难和问题。要建立统一、高效、有序的公安科技管理工作机制,制定公安科技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化体系。要建立公安科技工作的科学决策机制,严格决策程序,保障科技强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科技经费投入是科技进步的必要条件,是实施科技强警战略的物质基础。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调整投资结构,多层次、多渠道地增加公安科技经费投入,努力争取将科技建设项目列入各级政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之中。要高度重视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建立科技经费管理机制,实现科技经费统一管理、统一审批,坚决避免重复建设和挥霍浪费。要逐步完善科技经费投入专家论证、咨询制度和重点设备及器材政府采购制度,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对于重大公安科技建设项目,要建立以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责任追究制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制度,保证公安科技建设的质量和投资效益。要实行公安科技工作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尽快研究制定公安科技工作的考核评价办法,逐步建立条块结合、层层分解的公安科技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考核结果通报制、责任人奖惩制,进一步强化科技强警工作的责任意识。

  应该说,五年来经过各级公安机关和公安科技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公安科技工作取得了不平凡的成绩。二十一世纪是中国开始伟大复兴的世纪,也是中国公安机关通过科技进步实现现代化的世纪,公安科技工作任重道远,广大公安科技人员将会更加努力,勇攀科学高峰,大力实施科技强警战略,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公安工作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欣赫 )